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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轮功学员指警方“突袭”无法律根据


【明慧网2001年11月16日】法新社11月13日香港讯,法轮功精神团体的成员星期二郑重宣布将继续让横幅飞扬,以谴责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们在北京中联办外面举行静坐抗议期间,警方已发出警告,要求他们取下横幅。

法轮功女发言人索菲.肖说,“大约20位修炼者继续举起横幅,警察昨天命令他们收起横幅,声称他们造成了公共阻碍。”

肖说,其中的一个横幅写着“取消(中国主席)江XX的国家恐怖主义”,另一个横幅要求解散“610办公室”。据称该办公室是北京为消灭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机构。

报导说法轮功1999年在中国大陆被取缔,但在香港依旧是合法的。

肖说,为谴责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禁令,这次静坐抗议已从9月24日开始,并将继续进行,即使警察星期二早晨进行了拍摄。

一些横幅在星期六已经被香港当局拆除,但抗议者们又放回了原处。

报导说肖认为这次警察的行动是因北京中联办的投诉所引起的,并且说,“警察的行动实在荒谬,他们到目前为止根本找不到指控我们的理由。”

成文:2001年11月13日  发稿:2001年11月1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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