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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讲清真象,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大法坚不可摧》)

    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胡庆云生前的一封申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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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11月12日】

    尊敬的人民共和国主席、总理及各位首长:

    我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干部,原中共党员,在政法战线上工作了十六年,我从不反政府,对党对政府一贯是忠诚感激的,是党的正确路线使我有机会从一个偏远的小县城的搬运工人考上大学,并分配在省城的政法部门工作,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一个众人羡慕的工作。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因身患绝症——白血病而修炼了法轮大法而被推到了党和政府的对立面,遭到公安机关的拘捕,所“遭遇”的处境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坚信党的正确路线,也相信人民的政府,痛恨党的历史上的错误路线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害。本着对党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历史负责的态度,我现将自己的处境和一部分事实真相向你们反映出来,希望各位首长能从我的“遭遇”和事实真相中作出客观的分析和全面的判断。

    1999年8月21日,南昌晚报在头版头条刊出醒目新闻《一位被授意撰文称“法轮功”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炼功者,其实是一位六次住院花去医疗费30万元的重病患者──且看“法轮大法”如何诓骗世人》,该文称我写的“心得体会文章是辅导站授意炮制的”,称我“炼功期间六次入住医院,从1997年6月28日至今(也就是99年8月21日),胡庆云基本上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并以此作为说明“法轮大法如何诓骗世人”的“事实材料”。

    事实真相是:我在修炼法轮大法前,身患多种疾病,肠胃炎、咽喉炎、鼻炎、颈椎骨质增生、脑血管供血不足,再生不良性贫血,没有什么舒服的日子过,长期服药,医药费也挺多, 1997年不幸患上了绝症──急性白血病,而且还是白血病类中较难治的一种,同时还有再障(没有什么造血功能),在抢救治疗中又并发了乙肝,丙肝(肝炎中最难治的一种)、肺结核等疾病。经过江西医学院一附院、江西省人民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等五家大医院多次会诊和抢救治疗,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振义教授亲自临床会诊了两次,最后,众专家们得出结论,说我所患的白血病是无药可救,最多只有1─3个月的生存期。在上海瑞金医院抢救治疗时,专家们劝我们尽快回江西,否则只有抱着骨灰回去,这样,上海派一名护士长将我送回江西的医院来等死。 1998年2月,也就是上海的专家们结论的最多活三个月的最后期限,江西医学院一附院的专家告知家属,说最多还有三天的生命,请家属作好办理后事的准备。

    我是在生命终结的最后时刻得到宝书──《转法轮》,我开始了学习,并按书上的要求开始修炼,然而奇迹真的就发生了,我的生命开始得以延续,突破了医学和专家给我下的结论即最后的生命期限。一个多月以后,我开始在医院的病床上炼功,炼功后不久我就开始逐步停掉化疗、输血、输血小板,停掉了西药等。当时停药时,我的血液和骨髓中的坏细胞 (亦称血癌细胞) 已从化疗前的30%上升到65%,医药和医学根本起不到作用,坏细胞越治越多,体重也下降了三十六斤,不能吃饭(只能吃流汁),在病床上拉屎拉尿,全身疼痛难忍,而且不能动弹,我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停掉化疗,停掉输血而开始炼功的。在医院里炼了二个多月,我的身体逐渐好起来。我的修炼实践表明,修炼法轮大法在我身上已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在我的坚持下, 98年6月初医院才勉强同意我以“白血病部分缓解”的结论出院,并嘱咐一个月以后一定要回医院化疗或治疗等,我出院后就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没有再去医院化疗、输血或其它治疗措施。而该报新闻却将我在修炼前的五次入住医院故意混淆为我修炼后或修炼过程中,不顾及我出院修炼以后就再也没有去医院医治的事实,却要编造我修炼后“曾六次入住医院,且一直在医院里度过”的谎言,并刊登照片说“胡庆云在医院病床上对记者说:‘两年来,我六次入住医院,是科学和国家的关怀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以此来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欺骗党和政府以及各位领导,这是对党、对政府、对人民、对未来、对真理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在短短的几个月里的住院期间,我的医药费高达32万余元 用了这么多钱,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在我的血液和骨髓中从开始的30%的血癌细胞上升到65%,身体完全失去免疫力和抵抗力,几次都差点死在医院里,医学和专家救不了我的命,也无法延长我的生命,而我修炼了法轮大法后却创造了这一奇迹,这个事实是谁也抹煞不了的。关于我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振义教授、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主任沈志祥教授、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副主任孙关林教授、江西医学院一附院血液科副主任刘茂发教授、邵毅教授和伍世礼教授等人是清楚明白的。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始终牢记李洪志师父“有一个标准,超出你的天定,原来的生命进程,以后延续来的生命,完全是给你炼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会带来生命危险”的教诲,真正明白了修炼中的严肃性和真理性,所以,我每天坚持学法、修心、炼功,这样,我的生命就真的得以延续,才真正地使我从病魔折磨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解除了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也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按正常治疗一个白血病人每年需要10-20万元,特殊情况的还无法计算,即使这样也无法保全生命的),这于国于民的大好事却不能得到理解和公正的对待,遭到无端的迫害和打击,后人和历史会怎么说呢?

    1999年8月份,南昌电视台、省电视台、南昌晚报等一些新闻媒体播放了我重新“住院”的新闻,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江西医学院一附院血液科一名主任医生(该主任医生从没有跟我看过病,根本不了解我修炼前的病情和出院时的“病况”),该主任医生说:“是我们医院好治了胡庆云的白血病以后他才出院的,根本与法轮功无关”,事后,我问该主任医生,“你在电视上讲医院治好了我的白血病,但出院结论和各项检验结果都表示为部分缓解作如何解释时”,他竟说,现在大家都这样说,大气候嘛,你也不要去计较等等。这样的宣传报道只能是自欺欺人,怎么能起到“教育转化”的作用呢?只能是让人们更加清楚地明白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伎俩。别有用心的人还到处说我是用了30多万元钱治好了“白血病”,而并不是法轮功的作用,并到处宣扬“胡庆云又发病了,又不行了”的消息。显而易见,这些人就是从我重新住院的照片和电视镜头,以我用了30万元医药费在医院治好了病的新闻,以现在又发了“病”了,又不行了的说法来达到否认我修炼法轮大法而延续了我的生命,生命得救的事实,进而达到否定法轮大法的神奇功效和超常科学现象的事实,这难道是一种对人类、对科学负责的态度吗?

    事实真相是: 1999年7月21日,公安机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对我进行刑事拘留,拘捕我时,我申明自己曾是一个白血病患者,按医学和专家所讲是一个完全失去免疫力和抵抗力的人,作为一个“绝症患者”,一个延续了生命的修炼者,我是不能停止炼功的,一旦停止炼功就会有生命危险,要求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当时在场的公安机关负责人说:“你用这个(指白血病 ) 威胁不了我们”,根本不考虑我的死活,将我关进了监狱,与一些刑事犯罪分子关在了一起,每个懂医的人,每个白血病人及家属都明白,“白血病”人是没有一点免疫力和抵抗力,不能吹风,不能吃冷的,不能沾冷水,不能受凉,不能感染和感冒,上述只要一项发生,该“白血病”人的生命就危险,几乎不能再救治。在监狱里,不允许我炼功,又不能学法,每 天都是喝冷水,洗冷水脸和脚,洗冷水澡,但我没有挨打,不几天,我就开始牙齿出血、鼻子出血、全身有出血点,“全身出血”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在监狱里昏过二次,我一直不让同监犯人报告,自己承受着,对一个已死过几次的人也不会在乎再死一次,所以我在监狱:坚持了二十天,到1999年8月9 日又一次“昏倒”,同监犯人怕出人命承担不起责任,他们大声报告叫来了看守所所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公安机关一负责人说:“你还不让犯人报告(“病情”),你想死也不要死在这里(指看守所里)”,公安局看我不行了,将我送到江西医学院一附院血液科“抢救治疗。”医院一检查,说我血象很低,“白血病”较严重,要赶紧采取治疗措施。

    我深知,我在修炼前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来,用了30万元不但治不了病,还使血癌细胞从30%上升到60%多,使我一直在痛苦中挣扎,几次差点死在医院里,我明白,医学和人是无法救我的生命,我生生世世及前半生所做的坏事和不好的事造成的“绝症”非人能及,死与不死对我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修炼了法轮大法,让我真正明白了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我谢绝了医院给我安排的一切治疗措施,没有打一针,没有吃一粒药,没有输一滴血,在医院里休息了十五天就出院了。

    我坚信只要自己坚持修炼,我的生命就能继续延续下去,一直延续到达到自己修炼的最终目的。事实说明,从1998年2月(即上海众专家认定的我生命终结的最后期限)开始得法一直到1999年7月21日--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一年半里,我在一个祥和的环境里修炼,我的生命不但没有终结,而是得以延续并走向康复,而当我1999年7月21日被关押后,剥夺了我的炼功权利和炼功环境,20天之内就使“白血病病情”加重发作,全身出血,血象下降,这更进一步证明了我们师父讲的“以后延续来的生命,完全是给你炼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会带来生命危险”的真理性结论。当1999年8月9日我被取保候审放出来后,我恢复了正常的学法炼功,使医院认定的“白血病发作且严重”的我的生命又得以继续延续下去,身体又开始走向康复。可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以及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不顾及事实真相,还要用“病”又发作了,炼法轮功没有作用,以前是用30万元治好了“病”,现在又在住院等等来继续蒙骗不明真相的人们。试问,我在监狱里发作的“白血病”可没有再打一针,没吃一粒药,没输一粒血,只是坚持每天学法炼功而使我的生命从释放至今又延续了七个多月,现在我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好,这难道又是用了多少钱或者又是医院的功劳吗?这种不明事理、混淆是非的宣传报道对人类、对世界又有什么好处呢?为什么对法轮大法的这种神奇功效和超常科学现象就无动于衷呢?就不能用理智和理性对之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深入细致乃至更为广泛的调查研究呢?

    我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并在政法部门工作十六年,从事政法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学八年,国家起码还给我报销了十一万元医药费,如果法轮功是一个有政治目的或政治野心,有反党和政府的政治倾向或者是一个“邪教”,我是绝对不会去炼的,因我不是一个傻瓜,也不是一个跟共产党有仇恨的人,都死过几回了,哪有这份去做对党对国家不利的闲心呢?但令我费解的是,这么多炼功人的处境到底怎样,就不想多说了,就我这样的一个被医院判定“必死”的“绝症患者”也不放过,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进行不断的迫害和打击,更何况其他的修炼者呢?

    1999年10月份,执法机关又换个罪名对我进行批捕(批准逮捕),罪名是“非法经营罪”。事实真相是:我在书店给我提供了征订单(上面有地址、联系人、品种和单价)给我,我帮助两个书店联系了四至五次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都是有国家批准的书号和刊号和发行部门的证明及委托书),其中有一个书店借了我一些钱作本金,我既不是书店的法人代表,不是股东,又不是书店的经营者,没有销售,也没有参与书店的管理,既不给书店的员工发工资,也没有在书店领一分钱工资,我帮助联系的几单业务都是直接由书店收货,由书店直接汇款或付款给发行商或书商结算的,既没有货款给我,也没有给一分钱利润给我,书店老板还我欠款时可没有多给一分钱给我,我何来“非法经营”呢?听说有个别公安人员在讯问书店老板时,写好“我是帮胡庆云经营,挣了钱交给了胡庆云,胡庆云又将钱交给了辅导站”的笔录,要她签字,当该功友说自己没有讲这段话并且将这段话划掉之后,却遭到该公安人员的怒骂和威胁,这里我暂且不说该公安人员的姓名,毕竟这种迫害大法学员的人不是很多。

    1999年12月份,税务机关找到我,说该书店偷税,应交税和罚税共6万余元,要我承担,说是公安局认定找我,那么税务局就找我(而不是按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谁是经营者和法人来承担),我多次申明我不是法人,也不是经营者,钱都让公安局抄家抄走了,也没有钱交这一大笔罚税,而税务稽查员说,“如果你不交,我们就要强制执行,最后要将你的住房拍卖抵罚税款”。当然,如果我违犯了人类的法律,我愿意承受,卖家产,卖住房也会去承受。

    1999年7月21日,公安机关在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拘捕我时,将我家抄了几个小时,抄走现金9千余元,存折8万余元,电脑价值1.4万余元,私房产权证书两本,手机二台,金银手饰8件,别人借我钱的所有借条等等,一律不给开具暂扣单, 1999年10月份,公安局口头通知我,已将我存折上的钱和抄走的现金全部没收,也不开具没收凭证给我,我说我尚欠别人一些钱,希望从没收的钱中拿出一部分去还欠款,也未批准,而刑法对没收财产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抵扣当事人的欠款和债务,为什么就不能按法律规定来处理呢?

    我的医药费共32万余元,几年了,只给报销了十一万元,尚有大部分医药费或者说不符合公费医疗标准,或者拖而不给,据说现在还要拒付符合规定的那一部分医药费。我从开始修炼至今,省高级法院不发一分钱工资给我,也不给任何生活费,工资没有了,生活费没有了,存款没收了,家里部分值钱的财产扣押了,剩余的医药费拖了几年不给或不予报销。税务局还要罚6万元的税,还要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和法庭的审判,这还能让人活下去吗?一个被医院判定“无药可救的白血病人”按科学讲每个月要用1一2万元来维持正常的医药费(即使如此性命也难保),按医生讲是一个完全失去了工作能力的人,完全失去了自立能力,一个完全没有免疫力和抵抗力的人,也不给条生活出路,还要不断地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迫害和打击,如果是一个不修炼的常人,社会各界还会伸出援助之手,还会有众多的捐款者,而我作为一个修炼了法轮大法延长了生命的人,为什么就要这样不理解修炼的人呢?什么就要这样“仇恨”我们这些修炼的人呢?作为一个炼功人,生活苦一点算不了什么,都会自觉地去承受自己该承受的魔难而毫无怨言,我也不例外。

    1999年12月份,单位上将我的党籍给开除了,理由是我“参加了7月12日向省委信访办的上访,写了一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心得体会文章和向书店批发销售了法轮功书籍”,我去信访办上访和写心得体会文章事先已向省法院政治部和机关党委报告了,并没有一个人反对,且说:“文章你可以写,可以发,这是你的自由”,“去省委上访也是你的自由,但去北京要报告组织上”等等,这能作为开除我党籍的依据吗?说我批发书籍给东方书城也是只“重口供,不重证据”的结论,国税局和地税局对这一问题作了全面的调查,查出了贷款是直接由东方书城汇给发行商结算的,没有认定我经营,我就不多说了。近日,听闻单位要开除我的公职。我想向你们说明的是:就是开除我的党籍,开除我的公职,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迫害我和打击我,作为一个修炼的人,真的不会动心,无怨无悔,没有一点怨言,我一点都不恨共产党,更没有反党和反政府念头和行动,我修炼法轮大法是为了救自己“永远的生命”,为了修得“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觉者的境界,自会明白以“觉者”的境界来衡量自己,衡量自己应该承受的一切魔难。

    我给你们写这封信的目的,只是想让你们从我所遭受的迫害和处境中,看看真正的真相是什么。试想,一个常人,一个不修炼的白血病人是否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折磨和迫害以及牢狱之灾,还不早点离开这个人间去了?这不正是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才使我有这种超常的忍受,才能承受这么多的磨难、迫害和打击。作为一个已“死过”几回的并被几个大医院判定“必死”无疑的人,我已无意留恋什么,更不想增添你们的麻烦,也不会去参与任何政治,更不会去反党反政府,既不想让政治利用我来诬陷法轮功,也不想让政治利用我来攻击中国政府。我真心希望你们能找一些真正的修炼者(而不是一个不修炼的人或者假修者)谈一谈,看看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在干什么,请你们相信我们这些修炼者,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是真正的好人中的好人。如果我们真做错了什么,我们可以改正,但不致于搞成这个“样子”,人类和历史将会怎样评说呢?

    最后,我要向你们说句心里话,也可以说是真相吧!修炼的人通过修炼是自己明明白白受益,明明白白知道如何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去做一个超常好人,而不是听信于说教或被什么“精神控制”,自会用觉悟了的本性去衡量一切乃至生命。修炼的人受益的方方面面,超常的思想境界以及自己所看到的宇宙的真相和所证悟到的法理是常人永远也明白不了的(除非也修炼),要叫他们放弃或强迫他们放弃,这可能吗?请你们给予我们一点点理解吧!

    愿你们能在百忙之中看看这封信,能引起你们的深思我的心愿也就了了。
    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教。

    附:我从监狱“白血病”发作送住医院的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孙家亭顺外公寓39号信箱
    邮编: 330002 电话: (0791)8324623 胡庆云

    二000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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