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10日】两年以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迫害不断升级,而在此之前的近七年里这一功法一直受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六十多年前的德国历史已向我们展示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起初人们对此并不在意,最后大家都认识到,这样的悲剧决不能再重演。当今在中国有许多人因为坚持修炼和依照“真善忍”的信仰生活,竟遭到残酷的迫害和刑罚,虽然他们没有干涉和妨碍任何人。在中国监狱受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不断大幅增长,无形中表明,在全世界公众面前一个国家的当权者又一次在制造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这一次却是向内针对自己的民众。当前到处都在谈论恐怖主义,主要指对外的出击和杀戮。其实这还不全面,这种将屠刀直接指向本国民众的国家恐怖主义,也符合恐怖主义的定义,各方面都应起来与之斗争。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人权促进保护委员会的53届年会上,报告提到:“国家恐怖主义是政府采取恐怖行动来对付自己的民众,也称为上级恐怖行为,它比其它的恐怖主义导致更广泛更严重的人权侵害。”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江泽民集团非要将这些炼功人置于死地,但如果他们在此时写个声明,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功,就能马上重新获得自由。这一纸声明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去向,使人不得不置疑这一切的合理合法性。
“人权侵害“经常会被当作一个软性话题置之不理。人们也许没有注意到,如此规模的人权侵害,其实已远远打破了人的“禁忌”:数十万炼功人被抓,数万人被送入劳改营,305人在国家监狱里被折磨致死(据政府内部消息死亡人数已超过一千)。江泽民集团竟能如此大规模地“破禁”,不再依法行事,可想而知它也会在其它方面打破规范。不久前意大利商人法瓦成了“不受欢迎的人”而被拒绝入境,他从1995年起修炼法轮功,在上海拥有自己的企业。2001年9月他在意大利议会前组织了支持法轮功的新闻发布会,紧接着就被中国拒绝入境。在国际舆论的干涉下,禁令才得以取消。我想,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放弃自己的理念价值,为什么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价值仗义执言。
日前江泽民集团声称在装有法轮功真相材料的信件中发现炭疽病毒。事后又宣称不是病毒。且不说,这个两年多来一直和平请愿的团体,根本没有必要用这种方式向那个所谓的美国公司投信,本来这种做法根本就不符合法轮功的原则。我不禁要问,为什么要把法轮功真相材料和炭疽病毒联系在一起,法轮功表明自己的“寄信人”身份是想要更广的传播法轮功的真相吗?是谁想要通过这种方式给法轮功栽赃?
在狱中饱受人权侵害的人没有可能为自己申诉,自由的人们还有责任为人权执言。这是一个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