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28日】以下是新泽西派克·雷茨市2001年10月9日一份决议的译文:鉴于,法轮功是一种非常有益健康的身体、心灵与精神的修炼,对中国人民免费公开传授;并且
鉴于,派克·雷茨和中国的南通市是姐妹城市,最近有报导说那里对法轮功学员施行暴力和酷刑;并且
鉴于,美国国务院谴责中国政府的行径,要求中国尊重思想自由、良知自由、宗教自由,允许所有的人自由地实践他们的宗教信仰;并且
鉴于,派克·雷茨市议会和美国国务院一起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被关押在所谓的“劳动改造营”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因行使他们的基本人权而被关押的人;
因此现在,派克·雷茨市市议会通过决议谴责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和镇压。
决议发起人:市议会议员巴巴拉
附议人: 市议会议员约翰
2001年10月9日通过,以点名方式投票结果如下:
赞成票:6
反对票:0
签署
市长,堂那德·罗斯曼(Donald J. Ruschman, Mayor)
见证
市书记员:查里斯·盖索(Charles E. Gas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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