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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蝇头小利而迫害善良,您知道善恶有报的天理吗?


【明慧网2001年10月20日】肇源县迫害大法弟子手段卑劣,利用不明真象的人们举报大法弟子,以奖励金钱等手段进行迫害。

大法弟子黄太仁在和平乡花园村发放大法真象传单时,被当地两名农民孙树清、张福举报。该县奖励每人五百元,并在电视上宣传。大法弟子黄太仁被非法抓捕入狱后绝食抗议,已数十天,身体因多次受迫害,血压高达220mmHg左右,生命垂危。现封锁消息,情况不明,呼吁有关部门和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

在这种蝇头小利的驱使下,又一名十六岁大法弟子于2001年9月30日早贴“法轮大法好”条幅时,被三名清洁工举报派出所(每人奖励200元)。在这种无法无天、有理无处诉的情况下被迫出走,精神上、经济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善良的人们啊!你们可知道大法弟子散发的每一份真象传单都是为了让你们了解法轮功的真象,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冒着被判刑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才送到你手上的,为的是救度你们。不要被电视上的不实报导宣传所蒙蔽(宣传法轮功如何不好都是栽赃陷害,谎言都将一个个被揭穿),使自己的行为铸成永久的遗憾,为了得到几百元钱,做出良心道义所不容的人神共愤的坏事。许多善良的人们都在谴责你们这种行为,因为你们迫害的是善良,天理不容。觉醒吧!被蒙蔽的人们,善恶有报是天理,为自己生命的永远负责,积德行善有福报,保护大法弟子功德无量,迫害大法弟子罪恶滔天。我们不能在邪恶面前保持沉默,迫害必须停止,今天我们站出来,因为生命需要“真、善、忍”。

肇源县黎明派出所所长迫害大法遭报

该县黎明派出所自7.22以来,为捞取政治资本,所长苏长青及得力助手于向军、王晓东极力抓捕大法弟子,多位大法弟子被抓、被打。所长苏长青由于迫害大法弟子、正邪不分,遭到上天的警告,从阁楼上与一名男子同时摔下,造成腿骨折断,(其它地区迫害大法弟子的坏人也在遭报)而另一男子却安然无恙。

成文:2001年10月20日  发稿:2001年10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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