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20日】2001年10月7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派出所警长陈喜贵带领几个人拿着钥匙(注:钥匙以前被派出所“办案”时趁机拿走,大法弟子贺志洪及其家人曾多次索要,恶警陈以各种借口推托)私自打开大法弟子贺志洪家的房门,非法闯入。陈以为家中无人,便可为所欲为,却正巧被房间内远道而来的贺志洪的亲人撞个正着。他慌忙心虚地遮掩说:“你家门怎么没关好,看看是不是被撬过?”更令人担忧的是,此地发生的类似事件,已经不是一例两例了。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而身为国家公安人员却执法犯法,置国家法律、公民人身权利于不顾,光天化日之下私闯民宅,真是比强盗还猖狂。可想而知,这样的警察还能保护人民的利益吗?
恶警陈喜贵曾经先后劳教了管区内的三名法轮大法弟子,众所周知的张铁燕就是被他们间接迫害致死的。而且他还曾经对贺志洪扬言道:XX党就应该整死你们,整的太轻,就得祸害死你们,让一百个男人强奸你,看你还炼不炼。其穷凶极恶、嚣张到极点,现贺志红仍在省戒毒所遭受迫害。
世人啊!让我们都擦亮眼睛吧,看清这些邪恶之徒的丑恶嘴脸,认清这些披着警皮的地狱中小鬼的丑恶行径,把它们的一切丑行曝光,还公正、清白于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