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6/6502p.html


法轮大法在德国专题报导(一):大法洪传,广而传之


文/德国学员

【明慧网2001年1月6日】 前言

如同其它国家的学员一样德国学员自一年多来也经历了不平凡的修炼道路。在一九九九年的下半年里,大家彼此间的悟法和行动上的差异很大:有徘徊不安的,有思索等待的,有闭门独修的,有坚定护法的,有积极讲清真相的。由此那时的洪法活动开展得很艰难。随着大法在人间正法的进程,尤其是师父的新经文一篇篇的问世,大家越来越明白修炼和正法的关系及讲清真相的重大意义,加深了对法理的认识,排除错误的观念,积极投入洪法的队伍中。可喜的是白人学员以及他们中的新学员,变被动为主动,跟上正法进程。大家都在加快步伐,在其中修炼,升华。在这组专题中我们将分篇报道德国学员半年来是如何拓宽洪法思路的以及他们的修炼经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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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法中第一个遇到的问题是资料的汇编,用什么材料,以什么形式向人讲明真相?

在实践中大家尝试了一系列的方法,并改进完善它们,例如:大家借鉴美国学员的经验编辑出版了五万册中文的洪法册“和平的历程”并用于欧洲其他国家,还编辑译制了适合德国情况的德文版的“法轮功真实的故事”,至今已印发三万册并用于欧洲各德语区。学员们还办了大法中文报“生命的探索”,已办了第四期,发行方式为,与在德国的中文报社订合同,作为加页定期刊登,发行量为一万五并发行于周边国家的华人。法轮大法德文报也应运而生,首印高达十五万份,也供欧洲德语区使用,反馈信息很好。除此之外,有学员设制精致规范的洪法传单,用于全德国已几万份,还有的制作宣传栏,自编内容,图文兼并,并将其制成光碟寄发各炼功点,以便打印制成宣传板。不仅如此,两集英文版的“法轮功真实故事”的录像带也均由学员议制成德文带。现在,洪法资料在德国可谓“应有尽有”。

下面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一种德国学员正在积极尝试的洪法方式--贴广告画

(广告画见: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3/4353.html )

尽管大家尝试了许多洪法方式,可仍不满足,继续思考:怎样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功真相呢?有位学员有一天路过一位正在贴广告画的工人,便和他聊起做广告的情况,从而得到启示,我们洪法为什么不利用这一极具宣传效用的广告形式呢?她的想法马上得到几个学员的肯定。于是大家分头和本市的广告公司联系,了解行情,最后于去年年底发起了一个在各炼功点于国际人权日之际以不同的形式张贴大法广告画的活动。有的学员酝酿文字说明,有懂图片制作的学员主动承担起图案设计,有的去联系价格优惠的印刷厂,有的负责订购登记等,一个多月,安排就绪。广告画无论在内容还是在表达方式及色彩上效果都很好。

有位广告公司的负责人说:这种具有专业水平,内容色彩极具吸引力的广告画她见得很少。广告画的上部是一位德国女孩面对宁静优雅的广阔的海面炼法轮功第五套功法的大副彩色画面,广告画的右中侧是醒目的法轮功的德文黄色字体和真善忍中德文黄红两色字体,左侧是大法网站的地址;画面左下侧是介绍全世界炼功人数及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学员人数的文字说明。广告画的右下侧采用的是一小副黑白照片,画面揭示了两个中国公安警察在天安门凶煞地手持匕首,脚踩和平示威的学员头部的残酷行径。看过画面的人无不为由法轮功学员的宁静和谐及中国警察残酷镇压所形成的强烈对比而震动。

有的组的学员想办法多贴出广告,他们带着广告画和大法资料纷纷走上街头,自由市场,走进商店,书店,图书馆,百货店,向店主,店员洪法并请求他们帮忙张贴广告。一周下来,几十张广告画通过这种形式张贴出来。也有的组到火车站,汽车公司联系,出资贴广告。

一个月过去了,大家看到了效果,有的人打来了电话,他们看到了广告画后就主动联系,想来炼功,有的由此还参加了学员举办的法轮功讲座。有的说,他在街上到处看到了这副画,想多了解法轮功。由此学员们又想了很多可行的方法,比如,贴在自己的小汽车里,或贴在自做的广告牌上,放在炼功洪法处,等等等等。

张贴画的过程也是修心的过程,看你敢不敢放下常人的顾虑心,怕心,而以善心向人们洪法以求他们的支持。大家看到,只要念正,对方是愿意接受而帮忙的。比如,一位学员带着画到一家西药店,女店员对法轮功一无所知,眼睛传达出无奈和与己无关的神态。学员没有灰心,不再乎她是否愿意帮忙,只想该让她知道在中国发生的事,讲着讲着,学员注意到她听得很用心。当给她看警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照片时,她的眼睛张大,惊讶不解。她很快拿过画十分小心地贴在店门的正端,此画已占满了半个门面。当学员离开时看到她正全神贯注地看大法报。还有的学员把画拿到当地政府部门去洪法,结果此画被市长接收并让贴在机关的宣传橱窗里。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3/5253p.html)

成文:2001年01月04日  发稿:2001年01月06日  更新:2004年01月12日 1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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