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7378p.html


法轮功在中国和在俄罗斯:真实的历史
—— 莫斯科记者招待会


文/俄罗斯法轮大法学员供稿

【明慧网2001年1月27日】

地点:莫斯科,新闻发展研究所。2001年1月22日。

今天在这里,俄罗斯法轮大法学员和莫斯科国际大赦组织共同举办了题为:“法轮功真象在中国和在俄罗斯”记者招待会。出席记者招待会的有俄罗斯人权保护组织的代表和一些报纸、杂志的记者,还有中国政府大报和新华社的代表。

俄罗斯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法轮大法学员向与会者介绍了法轮功和讲述了法轮功在中国的处境和在俄罗斯的情况。

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首先对在中国极其残酷的迫害和镇压法轮大法学员包括他们亲属的事件和对李洪志老师及法轮大法的造谣和诬蔑表示了极大的关注。

俄罗斯学员揭露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之反法律性,并向记者展示了中国政权和警察残暴的迫害和平的修炼者的大量的事实证据。国际大赦组织俄罗斯专员和出席招待会的人权保护组织的代表在会上向与会者介绍了国际大赦组织编写的关于在中国违反人权的报告。

对法轮大法弟子的极其残忍的折磨和迫害,造成众多人的死亡,----把他们关进监狱、劳改所和精神病院,甚至连妇女,老人和儿童也不放过,这一切都是同中国想在世界上保持的对外"文明"形象不相符的。这同样违反了1998年中国政府所签署的,并即将被中国人大批准的联合国关于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大赦组织代表声明指出,不管中国政权对法轮功如何说法,都掩盖不了它杀人、暴虐和对中国和平居民非法进行迫害的罪行。任何人,即便是犯人也都有辩护的权利,目前在中国完全禁止对法轮功案件的司法的诉讼程序。更有甚者,法轮功修炼者被剥夺了最起码的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中国个人恣意横行,宪法和正义被"长官专权"和"电话指令"所代替。

国际大赦组织和俄罗斯人权保护组织代表指出,按其思想基础来讲迫害就意味着一个国家的极权统治的性质。因此,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自我意志的正直的好人的数量越多越使极权政权感到害怕。邪恶永远是和善良相对立的。正是基于这些原因法轮功在中国遭到迫害。

俄罗斯法轮大法学员给记者们讲述了在我们俄罗斯这里出现的问题。还是在去年秋季,中国政权宣称开始第三阶段的迫害和要在国外消灭法轮功的时候起。造谣、诬蔑、威吓和新闻污染的恶浪,直接的迫害,已经波及到俄罗斯。学员们揭露了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官员干扰和破坏大法学员们的正常的、合法的修炼环境的行为。记者们、人权保护者和律师们都一致认为,这是对一个主权国家--俄罗斯的内政的干涉,并强烈表示类似行为决不允许重演!民主原则、宪法和人权----在俄罗斯国家绝不是一句空话。

与会的中国媒体代表们表现异常沉闷,有时也对在中国发生的事件插进几句自己的见解。他们说什么我们(指俄罗斯学员)没到过中国,什么我们对法轮大法和老师都是臆想等等,他们的言论不仅是极其肤浅和不能令人信服,甚至招来记者们的讥笑。显然,他们的中国同仁已久未回到自己中国的家了,他们非常不了解自己国家的人民现时的处境,他们的呼声,他们应该保护的权益。

使中国记者震惊的是:在俄罗斯竟有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而且学员们还表示了对中国修炼者的支援。其中一个中国记者在招待会后同我们私下交谈时表示,"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好人,他们遭到了无名打击。"中国记者的保留态度和会后的反映,可以说明普天之下没有一言堂,而且旁证了在中国高层领导中对待法轮功的态度是存在分歧的。

诚然,我们每个学员都悟到,坐在我们对面的中国的记者不是我们的敌人,他们能够听我们讲清真象,对他们是一次挽救的机会。学员们的悟性使招待会处于一个平和和安祥的境界中,几乎是所有的与会者都感受到了这种境界。

记者招待会后,国际大赦组织、俄罗斯人权保护组织和俄罗斯全体法轮大法学员共同声明:中国应尊重人权,停止对法轮功的非法的迫害, 决不允许在俄罗斯再发生类似威吓、干扰事件。俄罗斯法轮大法学员感受到自己的国家在对待在中国残酷迫害法轮功事件上的负责的立场。

俄罗斯法轮大法学员支持全世界一切善良的人们保护中国修炼者人权和公民权,呼吁中国政府和中共中央领导人停止对自己人民的最好的代表者们的血腥的镇压和迫害。

俄罗斯大法学员在招待会上自始至终"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和悟到在正法宇宙的进程中溶于法中。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2/1/4889p.html)

成文:2001年01月26日  发稿:2001年01月2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34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