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7235p.html |
律师警告:中国领馆须遵守加拿大法律 |
【明慧网2001年1月25日】 1月23日,加拿大多伦多学员在安大略省议会厅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欢迎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归来。张教授去年11月因修炼法轮功而在中国被判处3年劳教,后因加拿大政府和媒体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努力而在日前被提前释放。新闻发布会上,他就其在中国被关押期间所遭受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对他洗脑是违反人权的行为,他声明所谓的“悔过书”作废,并表示毕生修炼法轮功。 加拿大法轮功法律顾问拉克.格拉第先生是加拿大宪法与公民权律师,他针对上周六中国领馆操纵多伦多几个华人社团举办“维护加中友谊和批判法轮功座谈会”发表声明。声明指出: 刊登此消息的两家中文报纸(明报和加华新闻)和中国政府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装聋做哑。声明引用了数条中国政府及上述社团和媒体违反加拿大法律的事实:1、中国使馆及领馆无权在加拿大聚众或参与批判或谴责法轮功学员的活动,特别是中国政府在中国大陆谋杀和迫害法轮功学员非人道行为广泛受到国际组织和民主国家的谴责的情况下。2、在加拿大的法轮功成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和中国特务人员的干扰。3、这种会议有煽动仇恨的意思。 根据加拿大刑法,每一个在加拿大的人,在任何地方,用通讯声明,煽动仇恨反对任何合法注册的组织,这种煽动导致对和平的破坏,是触犯了法律;每一个在加拿大的人,除了私人谈话以外,有意宣传煽动仇恨任何合法注册组织将构成犯罪。 格拉第律师的信已寄给上述两家报纸,并同时抄送安大略省检察总长,加拿大检察总长,加拿大外交部长,加拿大皇家骑警,多伦多警察总局,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洪门民治党等有关部门及组织。 有记者打电话到举办此次活动的华人社团采访时,该社团工作人员讲,这次活动是领馆一手炮制的。而当记者打电话到领馆时,领馆官员却推托说是当地社团举办的,但在场的所有华人社团都知道这是中国领馆一手策划的。总领事周兴保亲自到场发言诋毁法轮功,当地三家主要中文报纸都已作了详细报道,白纸黑字他们是无法抵赖的。法轮功学员也曾找社团联系,他们大多说他们保持中立,只是提供场地而已。显然,中国领馆借当地华人诬陷法轮功的阴谋又一次被曝光了。同时,多伦多学员通过此事,更加意识到向华人社区说明真相的重要性,许多学员借中国春节之际,向当地华人社团和广大华人拜年并介绍法轮功,据了解,不少社团领导人拒绝参加这次由领馆一手导演的活动。另外,由大多伦多地区80多个华人社团发起组织的法轮功之友协会宣布成立,他们定于2月16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他们举办的支持法轮功的聚餐会。 |
成文:2001年01月23日 发稿:2001年01月25日 更新:2004年07月05日 13: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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