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21日】 我是内蒙古临河市的大法弟子,女,名字叫李丹(化名),谈一下2000年2月份去天安门证实大法后被关押和被迫害的经历:1.在2000年2月19日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带回,在整夜的审讯中,警察们使用车轮战般的审讯方式,有3个警察轮番的打,有一个姓杨的警察约1.78米的个子,打了我10多个耳光。
2.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把我送到劳教所。我拒绝签字,公安把我戴上脚镣强行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从2月19日直到7月30日一直被关押,大约在7月10日左右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下,肚子疼得死去活来。经检查发觉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了。但是在这段时间里受尽了折磨,九个人卸30吨煤,装卸牛粪、翻地,没有农活儿时每天包装1万多双卫生筷。
3.在劳教所我一直坚持炼功,每天早晨被铐到楼梯扶手上半蹲着不让站起来,半个月之后我炼功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三大队的刘队长拿电棍一直从走廊电回宿舍,后来又被常红副队长下令把我脚不离地上吊铐,吊起来2个小时,两手臂青紫冰凉、麻木,之后又上吊铐吊了一整天。
4.在知道我怀孕后,仍然没有放我,又关押了十几天后戴上手铐才把我送回家。
5.临河市公安局下令强制要给我作人工引产手术,那个时候胎儿已经有8个月了。后来强迫引产手术没有得逞,他们就在我离开临河生下小孩后,在我坐月子期间,派人去让我写悔过书,不然就要罚款3万元。我没有钱,他们就要扣我家房子,并当我小孩才3个月时,就每天派5、6个人去我家骚扰我。
我现在失去自由生活的权力,每天被24小时监控。现在我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以江氏为代表的人间邪恶势力,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其罪恶罄竹难书。
诚恳希望内蒙古公检法人员,切勿盲目追随江氏充当其陪葬品。
伟大的法轮大法和慈悲的师尊一再给每个生命摆放自己位置的机会,请珍惜亘古未有的机缘,请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同时也是给自己生命未来创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