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2日】我是一名大法女弟子,今年二月中旬,我因受良心的谴责,终于到国家信访局为法轮大法和曾经救过我及我全家人生命的恩师说一句公道话。可是刚到信访局,就被当地公安人员扣留。不一会儿张市驻京办事处把我们接走,然后由张市五一路派出所押送回来。11点左右到达派出所,下车就开始审问。邓所长命我们直脆在地上并两臂平行伸直,头上再戴两顶钢盔。动作一不标准就连踢带打,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一百折磨到天亮。又把我单臂吊烤在传达室二层床架上。第二天上班时又吊铐在院外的车棚。一天不让吃喝,一直吊到晚上11点左右才把我放下带到副所长办公室。又冷又饿的我,还没站稳脚,办事处王书记和主任进屋,二话没说,就在我脸上来回抽耳光。打得我头晕日眩。这时,邓所长把我双手紧紧铐死,然后在铐子中间垫上手帕抓住铐子在地上来回摔我。直到他筋疲力尽时才把我扔到地上。又用脚用力在铐子上跺。旁边的一位干警忙抢过来把铐子打开,也许他以为我的手腕断了吧!接着邓所长又用电棍在我手上电,连电三次也没电上,他说不愧是炼法轮功的,又在我脸上乱电。我刚从地上爬起,他们又让我两臂伸直,并在臂上放上钢盔,取笑、侮辱我。王书记和主任见这样还不过瘾,就强行让我趴下,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女士在场)把我的裤子强行拉下,连内裤也不剩。然后用皮鞋在我臀部狠狠地抽打。书记打累了,主任打。打得我的臀部紫硬紫硬的。后听办事处的人说,他们的皮鞋也打开口子。然后又让我起来做头顶抱轮动作,这时我嘴里流出了鲜血,我准备擦血他们不让,我只好一口一口地吞到肚里。我当时只是想用我的忍与善唤起他们的良知。谁知他们己失去了人的本性,他们笑我愚昧无知,对我更加实施暴行。主任又端来一盆水,第二次强行扒光我的裤子,用洗衣板沾水抽打我的臀部。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他们这种惨无人道、流氓式的做法恰恰使我更坚定了我的信念。因为我只有走上修炼的路,明白了超常的理,才能有今天的大善大忍之心,否则能做到吗!大快亮了,他们也打累了,把我锁在刑凳上。等快上班时把我送到十三里看守所。里边关押不少同修。他们看到我伤痕累累,都流下同情的眼泪。15天后又把我转到宣化看守所。一个月后因绝食释放,在狱中一共45天。出狱后又罚款1000元,无收据。这就是上访的回音。
我将这些写出的目的是想唤醒那些善良的人,应该纠正这种不正确状态。因为我们是一个法制国家,应该制止暴行,以免继续损失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像。
现在我仍生活在监控中。办事处“软禁”对我是平常事。比如,在10月23日晚上11点,办事处工作人员到我家敲门说有事。那时我己睡了。我说有事明天再说吧,没给他们开门。谁知他们又把派出所的人叫来,把我家门踹开,一下子闯进十几个人。当时把我的孩子都吓呆了。把我带到办事处又软禁了9天。不知它们这样胡作非为的日子还得过多久?
被扒裤子打臀部的还有两位功友。一位已被劳教,一位要送劳教没抓到人。
证人有:张市所有被关押的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