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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关于学术自由和信仰自由的问答


    文/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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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1月13日】 问:学术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它对于追求真理是必需的?
    答:我想用爱因斯坦的话回答你的问题。他说:“我所理解的学术自由是,一个人有探求真理以及发表和讲授他认为正确的东西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包含着一种义务;一个人不应当隐瞒他已认识到是正确的东西的任何部分。显然,对学术自由的任何限制都会抑制知识的传播,从而也会妨碍合理的判断和合理的行动。”我想他的话里已经包含了信仰自由的问题。

    问:你认为现在威胁着学术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是什么?
    答:最严重的一种形式是:借口社会安定、发展经济、甚至臆想出来的什么国际反华势力,来侵犯和阻挠教学和互相交换意见的自由、出版和使用其它传播工具的自由,以及人们正常信仰(包括宗教和其他主义等)的自由。这是靠着制造使人们觉得自己的财产、地位和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假象为条件来实现的。结果,越来越多的人避免自由发表意见,甚至在他们私人社交生活中都是如此。这种局势严重危及民主政治的生存。

    问:你认为在捍卫《宪法》中所规定的传统自由方面,作为公民应有什么特殊责任?
    答:《宪法》的力量全在于每个公民捍卫它的决心。只有当每个公民都认识到他有义务为捍卫宪法做出自己的贡献时,宪法上的权利才有保障。因此,捍卫宪法,人人有责,谁也不应当逃避这种义务,哪怕他自己和家庭都可能遭到危险和威胁。

    问:你认为一个知识分子在这方面的特殊任务是什么?
    答:原则上,每个公民对于捍卫本国宪法所规定的自由都有同样的责任。就普遍的知识分子来说,他们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他们受过特殊训练,对舆论的形成能够发挥特别强大的影响。也正因为这样,那些企图把我们引向独裁政治的人才特别热衷于恫吓知识分子,以封住他们的嘴。

    所以,在当前环境下,知识分子认识到自己对社会所负的特殊责任,显得尤为重要。这首先表现在拒绝同侵犯宪法所规定的个人权利的任何政策合作,特别是对公民的正当信仰、个人生活和政治关系的审讯及侵害。谁要同这种审讯和侵害合作,他就成了违犯《宪法》、破坏《宪法》的罪犯的帮凶。

    问:你认为怎样才能更好地帮助因信仰而受到迫害的人们呢?
    答:首先应该从道义上支持他们,站出来为他们呼吁,因为他们所争取的权利中也有我们自己那一份,支持他们实际上就是捍卫我们自己的合法利益。其次,从行动上支持他们,如为他们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和条件,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找工作,照顾他们的家人等等。同时,坚决拒绝与违犯和破坏《宪法》的政策与措施合作。
    如果我们都能够鼓起勇气和信念,共同抵制一切违法行为和政策,以捍卫我们来之不易的权利和自由,那么和平美好的社会一定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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