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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法和在被抓后洪法及修炼的一些体会


文/一大法学员

【明慧网2001年1月13日】 现在有些地方仍有邪恶盛行,作为真修弟子,我们在一起交流时认为在外面的弟子在说明真相护法的修炼中要加强对这些地方和主管这些地方的人说明真相的力度,即要加强针对那些地方的所有各种相关人员的洪法、说明真相,也可把残酷迫害大法弟子遭到应有报应的典型的很有说服力的例子适当地汇集在一起,连同说明真相的材料一起邮寄、投其门缝或信箱里或发电子邮件等各种可行的方式给那些正在迫害、指挥迫害和主管指挥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和亲属,特别是给那些劳教所和关押了大法弟子的单位的有关人,这样做好了不但可增加说明真相的力度,也可使邪恶之徒有所收敛,甚至不敢轻易妄为地迫害咱弟子。

不少被抓弟子包括我们及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弟子在受到迫害时怀着善心劝善地告诉他们因果报应的例子,实际上也是在救渡世人。如我们中的学员告诉他们:他们怎样对待大法是在摆放他们自己未来的位置,许多人在实修中发现这确实是说明大法真相、大法的伟大和劝善的一种方式,如我们有的学员问迫害者:你们的父母、长辈是否告诉过你们因果报应、善恶有报?如他们不信,我们有的学员就进一步告诉他们:现在所有已知的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都必须是满足因果规律的,不信他们可以去问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有成就的人,是不是这样。既然都是满足因果规律的,那么难道由各种因果规律的复合所构成的人们的各种相处的规律就唯独不满足因果规律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现在科学认为宇宙中的一切都是满足因果规律的!不满足因果规律的规律到目前为止没有被发现,也是绝对不可能发现的,因如发现了,就彻底违背了现代科学的根本法则。只是因果报应有现世现报,有积累到一定程度再报应,甚至更长时间报应以至于使一些人产生一些错觉,好像干了坏事可不遭报应,而事实是必有报应。如有的学员告诉他们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打压法轮功的得力干将翻车伤亡惨重;押解法轮功学员的车翻车,押解人员伤亡惨重,法轮功学员却没事;或象一位学员在被抓后弘法时所做过的那样告诉他们在粉碎“四人帮”后,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因在文革中迫害正义人士,没有人能保他,从而导致他畏罪自杀。还有十六名公安被拉到云南偏远地区秘密处决了,连当时的军队干部十余人也被秘密处决了。而且我们的学员还指出他们是被政治所利用,到时是没人能够保他们,因为他们干的事是违背宪法的根本原则的。并且质问他们为什么不听总理的话而非要追随江泽民呢?难道总理不是代表政府吗?而且根据中国的宪法,具体是应听总理的,但你们不听,这正常吗?难道你们真的分不出好坏、正邪吗?就在这样洪法的当时,全车的公安没有一个人吭声,全都在静静地听,也无人去制止学员的洪法。这不正好说明了大法是得人心是正确的吗?

又如我们学员也告诉他们,在最近的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江泽民不停地大喊大叫、歇斯底里,一副理智迷乱之像;坐在江泽民旁边的朱镕基则一言不发。中央委员们暗暗心惊:江泽民全是精神失控、恶行续出的表现。许多人都逐渐疏远江泽民,只是表面上应付,以防江氏垮台后成了陪葬品。而你们这些不明真相的办事人员难道也真的心甘情愿没有心计地做陪葬品吗?你们也得真正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呀,做事也不能做得太绝,这也是人之常理呀。而且有关的报刊和网络已经多次刊登了消息说:看江泽民的表现,中国可能有大事发生,江泽民末日已近。并且进一步告诉他们可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到国外公正客观的网站和明慧网站就可详细地知道一切,并把明慧网上或其他地方得知的善恶有报的典型事例告诉施暴者,告述他们要兼听则明,只听一方连在法律工作中都是绝对禁止的,因这样会误信误判,那你们怎能只听信一方呢?!而且还进一步告诉他们文革期间恶毒整人的人最后都没有好死的。劝善实际上也是在正法,如不说话,只是承受,我们感到不够好,至少是在恶劣的情况下要敢于劝善,否则还是修得有漏,因用善劝善也是佛的本性,故我们也要修到。

而且我们的学员曾经说:“警察同志,有那么多大案要案你们不去管,专抓这些说真话的善良百姓,这还正常吗?我们知道你们是在不得已执行任务,可谁做了坏事都得偿还,因因果报应是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存在,你们不能助纣为虐啊,而且上级并没有叫你们变本加厉地去做呀。你们怎么不从理智良心上想一想,同样是血气方刚的年龄,为什么一方大打出手,另一方却打不还手。这是大法弟子在修真善忍做好人,怎么反而就成了邪的了呢?如果这都是邪的,那么什么是正的呢?难道打人的人反成正的了?你们也从未见到有哪一条法律法规允许在天安门广场和各种场合毒打无辜百姓。你们说是你们现任领导给了你们如此粗暴践踏法律的权利,那么你们敢把你们所干的那些事告诉你们的中小学老师、告诉你们的长辈、告诉你们的亲朋好友、你们小孩的老师吗?你们绝对地不敢。既然不敢告诉那就是见不得人的,是错误的。而错误的东西你们为什么还那样玩命地做呢?!你们真的不怕全世界之正义的人们秋后找你们算账吗?

当被抓到看守所、劳教所或监狱,看到里面的惨无人道的行为时,我们有的学员就说,看守所、劳教所或监狱应该是教育人、改造人、使人变好的地方,可你们这儿的警察从负责人到管教不但自己随意张口骂人,打人,还教唆犯人打大法弟子,骂我们师父,骂得越难听,它们越高兴,谁骂得欢,就奖励谁。这还是“人民警察”吗?执行的是哪一条法律?大法弟子上访是宪法给任何一个公民的权利,而你们这样对待我们,还扣上什么闹事、扰乱治安的罪名。你们冷静地想一想:只因为大法弟子坚持修炼,你们就得把我们投进监狱。你们一次一次地把大法弟子从家中骗出来,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投进监狱,那么谁是真正的罪人呢?谁是谁非,难道你们真的心里不明白吗?这是你们的领导说的是中国人权状态最好时期吗?这跟你们入党时和穿上警服时以及任现职时的宣誓所要做的一致吗?既然不一致,那不明摆着是错误的吗?难道你们就愿意让你们清白的历史留下丑恶的污点吗?!文革时整人的帮凶虽得意一时,可事后漫长的岁月里这些人抬不起头,不能再重用,难道连这些事实你们都不好好地想一想吗?

按常理你要想批评、迫害、打击他们,你得先了解他们,不然的话你们就是盲从,这样肯定是要犯错误的。公安干警们,害人终害己。这是历史的结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的所作所为都有人记载,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善恶终会有报。这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科学的规律,上文已述此因果规律。江泽民已患不治之症的坏死病,他的末日快要到了。我们大法弟子发资料,讲真相,就是为了启悟众生内心深处的善良,其中包括你们。故希望你们弃恶从善,否则等到宇宙的法理在人间显现时,你们后悔就真的来不及了。

正如我们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弟子所说的你们要知道你们的手段和所做的,都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凡违反《宪法》触犯《法律》的责任人都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谁践踏《宪法》和《法律》,谁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体现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正如我们弟子中专门从事历史研究的专家所告诉你们公安干警时所说的,你们知道所谓唯物者,皆应以史为镜,方可明天下兴衰之理、知晓自我进退之道。自古无持久不变的政局,无一手遮天的权势。政治的同义词无异于变幻莫测。政治的格言就是: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昔日秦皇汉武,而今不过黄土。既然如此,那你们为什么还不醒悟,继续干着知法犯法的事呢?

你们这些公安人员,身为国家公务员,你们的权位恐无一人可比原公安十三局副局长高,他不但修炼法轮功,而且是原法轮功北京站义务为大家办好事的无私的站长,如法轮功是假的能骗得了他吗?记得他曾与我们中的一位弟子交流时说:他经过反复研究发现,真正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能修炼好法轮大法。因修炼法轮大法是做真正无私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中的好人,以至于最后达到佛的境界中的更好的人。而你们这样野蛮地对待这些好人真不应该!故奉劝各位,请为明天绸缪,为自己、为子女乃至子孙留下可退之路。慎之!慎之!

在明慧网上,我们看到我们的同修修得真好,说:“因为这个功法好,我要以我的亲身经历向政府说明真相,以还法轮大法清白。”公安说:“这个事政府已经决定了,你这样做不是跟政府过意不去吗?”我们学员说:“这不是跟政府过意不去,而是我热爱党,相信政府会了解法轮功的真相。你们想,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无赖,我会跟他讲理吗?明知上访要被关押,还可能有生命危险,我们这样置生死于不顾,只是想说一句真话,而且我们相信政府上层也决不会是铁板一块,人民的心声总会传到他们的一些人耳中。”那个公安似乎被感动了,他说:“经我手的法轮功人员上百人,你们都是好人,回去后别再来了,你觉得好,就在家练吧。”是呀,好多公安人员都知道我们是好人。

连朱总理都在香港承认人民群众因为修炼法轮功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是对国家经济的巨大贡献。而且还有一些科学工作者在大法修炼中开智开慧,以超常的能力和手段取得了科研上的突破和成就。这决不是假的。当然你可以闭着眼睛不承认,但是这却是可以经过调查的事实。我们不怕调查,怕的就是不调查,造谣、制造伪证和污蔑栽赃。法轮大法不是伪科学,而是真正的科学。

我们的国家短短五十年的历史中,人整人,人害人的大规模政治运动,屡见不鲜,那一次大规模的整人运动不是错误的?这一次的错误更是显而易见。而且每次大规模的整人之所以能得逞,除跟领导者的错误决策之外,全国人民的盲从与推波助澜,漠视容忍错误也有关,甚至有人助邪恶暴虐大行其道,可谓悲之?

如在受到迫害时就是不想说,也就不说,我现在悟到这与修炼所在的境界有关。我在被抓被关期间就在放下生死之后就敢于发自内心深处地劝善,告其因果报应洪法等,其结果是相当好,有时有所谓的领导在,表面上公安尽管嘴上说不满意,但心里佩服也满意,而我也感到满意修得不错;有时带有人的东西时,就对邪恶不易甚至没有做到劝善,不但最后我不满意,邪恶之徒更是邪恶凶残得很,他们也不满意;当我放下了生死、人的私心、怕心后,所有的关都过得很好,而且我最后还是被放出来了。我悟到其实也不会因为我们劝善而加判劳教年数或判刑年数(由于我们连死都不怕,当然我们不会怕这些),而且如能针对不同对象恰到好处地劝善洪法,不但正在迫害咱们的人会有所收敛,甚至可能会同情咱们,表面应付上面,有的甚至还会暗中帮助咱们,因人同时有佛性和魔性。故我悟到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真、善、忍的确是一个觉者的境界,邪恶自会受到正义的威摄等。

在与学员的交流中,我们的学员说:在被抓后我们不说是从宇宙中来,因公安会觉得太玄,难于沟通。而是从他们易理解的说起,说:公安问你既然来上访要说出你的身份。学员说,我们是修真善忍的,不是我们不想告诉你们,而是我们不能告诉你们。因一告诉你们就会连累到我们所在省、市、地区、单位的领导以及我们的家人。我们得处处为他们着想,一切后果由我们自己承担。我们是来上访反映情况,就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还要连累到所有与我们有关的人,你们说这正常吗?!现在这样是不是比文化大革命还残酷?!而文革现已公认是错误的,你们居然做得比文革还过分。你们就不怕以后的新领导和全国正义之士找你们算总帐吗!你们现在的某些领导在违反宪法、有些是在应付上面只传达指示,而你们是在具体干违反宪法之事,而且在变本加厉地干,其罪更具体更大,难道你们连这点都不知道吗?难道连类似的历史你们都不看看,就这样蛮干吗?希特勒的同僚及其帮凶的下场;在东欧,极左势力及帮凶的下场等等你们怎么就不怕?将来岂不是会吃大亏了?!我们上访反映真象,都是为你们好,希望早日结束邪恶,使你们少犯过错,其实是为众生好,我这也是在做真善忍的好事,你们都这样对待我们,真是太不应该。你们要打我们,我们会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等我们把这些跟你们讲了,如你们还是不听,那你们最好发誓不怕因果报应,以后出了任何事你们都会是心甘情愿,不怪我们没有对你们劝善,那就行了,那我们就仁至义尽了,你们也就等着因果报应吧!

现全国有多少大法弟子都走出来用各种形式揭露邪恶说明真相,都在涌向天安门证实大法。法都已讲得很明了,就看能否做到了,伟大的神是没有人间一切的,故舍尽一切就是舍尽人间的一切而得到的是神的一切,何需犹豫、徘徊、傍徨?真修弟子啊,不要辜负师父的洪大慈悲和一等再等。不要在修炼的路上给自己留下羞愧和遗憾。没有今日之辉煌,何来明日更灿烂?还没有走出来的弟子啊,正法修炼的答卷已经摆在你们的面前,此时你的心一定会怦然而动,你也一定会去天安门前交上一份完满的答卷。

成文:2000年12月11日  发稿:2001年01月13日  更新:2007年03月19日 15: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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