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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法不容,于理不通
  • 一位大学三年级女生谈上访经过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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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被迫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致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文/郄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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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1月11日】

    方校长、刘书记:

    你们好。虽然我曾经遭受了无名的苦难,但是我还得向二位领导请个长假。

    大家知道,现在政府到处宣传:欢迎“正常渠道上访”,而“正常渠道上访”的第一条就是“写信”--这一点,校领导、区领导、法院领导甚至“610”的部长都是欢迎的,可是为什么在某些人的眼里却行不通呢?难道他们的权势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待“法轮功”他们可以胡作非为?

    11月20日,兴华街派出所因我写了上访信《纯真善良错在哪里》,无故把我抓走,非法关了3天。为此,校领导只好聘用一退休教师干我的工作,而我的父亲重病在家,由于无人照料,中了煤气(我与父亲相依为命),致使病情加重……我不知道我们的执法人员眼里有没有法律,心里有没有人道,竟不顾事实随便抓人!给善良百姓工作、生活带来痛苦和不幸的到底是谁?与人民为敌的又是谁?

    针对这种情况,方校长曾多次对我说:“你可以写,可以告,完全可以。这没有错。”正因如此,我写了题为《善良的人,请您帮我评评这个理》的上访信。为了复印店的安全,我每次打印都不在同一个地方,12月17日,我来到和平西路238(也可能是258号,记不清了)号的“新新文印社”,请求帮忙复印,该店工作人员很客气地回绝了我,说派出所规定,不准给“法轮功”印东西,谁印就罚谁,你去别处吧,我们帮不了你。我没有失望,我想肯定会有善良的人帮我的,便去了另一家复印店(“新新文印店”旁边),刚说了几句话,门外就有四、五名公安气势汹汹地闯进来,光天化日之下不容分说抢走我的包,然后扭住我的胳膊,把我塞进警车,拉到新华分局东焦派出所进行讯问。一进门就被该所一干警狠狠地煽了两耳光,之后姓顾的所长提审我,强行扣除了我所有现金、物品不说,还要脱光衣服搜身,我认为这是对我人格的污辱,所以拒绝。他们还扬言要找联防队的人强行搜身,而且像对待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一样,指派两名保安看着我,上厕所、提审时这两人都跟着。而他们抓我的理由竟然是因我复印上访信,有人举报,真奇怪,我按《宪法》要求以正常渠道走的信访形式,合理合法的行为,怎么在这些“人民警察”的眼里竟是犯罪?当我手指着从我包中搜出的鹿泉市公安局印制的“依法上访宣传单”,微笑着问顾所长:“难道信访也是错?就应该抓捕这些敢讲真话的好人?”顾竟说:“国家规定,禁止法轮功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访,你这是在和国家对着干。”我问:“国家哪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上访属于犯罪行为?”顾答不上来,只说是根据公安部发出的《通告》,一纸“通告”,既不通过人大立法,又未经调查取证,能具有法律效力吗?公民这么相信国家,按照上访渠道正常信访,却因此被抓,是谁在跟国家对着干?

    当天傍晚,该所通知兴华街派出所来接人,民警魏鸣把我塞进汽车后备箱里,像拉货物一样拉了回去。片警白援吉开始提审我,我说我不明白为什么抓我,他说因为你上访的内容中有法轮功的内容。奇怪,执法者们怎么都对国家的法律如此陌生?白还洋洋自得地说,这次不能便宜你了,上次3天就放了你,这次时间就长了……我介绍了一下我父亲现在的情况,希望他能从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放人一码,也给自己留条后路,白满不在乎地说:“上边叫我杀人,我就得杀,我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看到干警无知地在害自己,我流泪了,我哭着对他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们真的在做最坏的事啊!”他听后一阵沉默,后来说:“即使以后形势变了,那也是三、五十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早就入土了。你看那些过去的大地主,不照样快活一辈子吗?”我说:“文革十年浩劫,制造了那么多冤假错案,没有人喊冤,但短短十年就平反了;现在法轮功天天都有人呼吁,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一旁的魏鸣却说:“你还敢写我?上次我说的往死里打,看来上次没打算便宜你了!”

    12月18日上午提审,做笔录。我认为不能配合这种违法行为,我什么也没说。看了我的上访材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都说,其实你们单位早就想把你整走了,有你在一天,她们乌纱帽就难安稳;谁管你冤不冤,越喊越挨整;如果你说句不练了,你单位还整你,你尽管来找我们,我们一定帮你出面解决!白接着问:“你知道国家取缔法轮功和定法轮功为XX吗?”我说:“给法轮功取缔和定性在法律操作程序上是违法的。你们是执法机关,你们应该比我清楚,如果你们迫于权势的压力而明知故犯,你们这是保护谁,迫害谁?”白:“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吗?”我说:“我是依法上访,按法律规定的正常渠道走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抓我。”白便在笔录上一一如实写出,最后他让我签字,我并不违法,所以拒绝签字。

    下午提审,白拿来一叠表格,我一看,是“刑事犯罪登记表”,我纳闷:怎么我成了“刑事犯罪?”真奇怪!白居然开始填写,什么身高、鞋码、脸型等,他问我,我拒答,最后又要我双手的指纹,我说我并没犯罪,拒绝提供指纹,白便又一次打发我进置留室。

    在置留室,还关押着两名依法进京上访被抓回的大法弟子:刘春年,男,61岁、邢金兰,女,60岁。白说前两天他在北京呆了三天,亲自接回了十个“法轮功”,他们还告诉我,说这次进京上访的一律刑拘1个月,已有8名学员被送新乐拘留:唐莲芝,女,30多岁、尤丽萍,女,34岁、刘慧,女,20多岁、张XX,女,60多岁、张建武,男,30多岁、范秋文,女,40多岁、吕文杰,女,34岁、王桂月,女,40多岁。王鹏,男,16岁,已被接回家。今天又刚从北京押回了2名大法弟子:张淑满,女,40多岁、梁学敏,女,23岁。张淑满这时已绝食,瘦骨嶙峋,脸上还留有皮鞭抽过的伤痕,就是这样,兴华街派出所还把她铐在楼梯上达一天一夜之久……真不明白,为什么抓打这些讲真象诉冤屈的修炼人?而且这些修炼人一心为了国家、民族负责,他们知道,对法轮功的一念就可定下人的位置。大法弟子们便奋不顾身地大声疾呼,怀着一颗颗纯善无私的心一遍又一遍地向政府、向世人不停地讲述着法轮功的真象,是希望人们能不再被谎言毒雾所蒙蔽,从而消除对大法的恶念及那些仇恨的心理,从正面认识大法,支持或宣扬大法,这样,“他就是给自己未来开创了生命存在和未来得法奠定基础。”(《美西演讲》)虽然明知从北京回来后将面临什么样严厉苛刻的处罚……我被感染着,心里深深地敬佩他们。刘春年和邢金兰因石市各拘留所关押上访学员已满,且年龄已过60岁,拒收,二人说看样子可能也要把你拘留。

    我着急学校领导是否知道我的下落,更担心家父的病体,不知这一关又要关多久,因为这次抓回的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很多,她们都是被非法提取了指纹,强行照了相之后,送拘留所刑事拘留1个月,据说可能年轻的都要非法劳教。9月28日被抓的石家庄市广播电台的钟为,就因写上访信而被劳教三年!思想一下,家父只有我这个女儿相依为命,如果那样,对老人无异于雪上加霜,真是一把无形的杀人的刀……这样一群披着执法外衣肆意践踏国家法律视百姓生死为儿戏一心只想及时行乐的公安,我一无权无势无依无靠的弱女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这一权利却被野蛮粗暴地剥夺,还口口声声是我犯了罪,真是企图置人于死地,多么凶残……我该怎么办?

    天黑时,我竟奇迹般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感谢师父:法轮大法的神奇又一次在我身上体现出来!

    但是,面对苍茫的夜色,我该何去何从?

    我不能回学校,上次派出所就因此又把我抓了回去;我不能去大法弟子家,否则将被扣上“串联”的大帽子。幸好一位好心的朋友收留了我,这位好友听完我的叙述,又加上阅读几乎每天都能收到的大法传单,很同情我,同意收留我。“患难见真金”----在修炼人最困难的时候,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朋友,你伸出了温暖无私的双手,深深地祝福你,善良的人,愿你能够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面对支离破碎的家,我想唯有遥远的思念与祝福,才能寄托我的全部悲愤,因为如果被抓,不知将面临怎样的酷刑折磨或遥遥无期的监禁,将我视为掌上明珠唯一依靠的父亲会承受多大的压力,老人家内忧外患,甘苦自知……最起码,这样做,他还知道自己的女儿还好端端活在这人世上,心里多少有一丝安慰--父亲,身边没有女儿,一定要珍重,我们都要努力地活下去,活好……活到真相大白普天同庆的那一天。

    江泽民一句给法轮功定性的话,竟折腾得执法者违天理背良心硬头皮抓打无辜的老弱妇儒,折腾得基层领导苦口婆心费尽心机加班加点“转化”讲真善忍的好人,折腾得佛门修炼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客居他所……

    百姓苦,应向何人来倾诉?

    方校长,刘书记,无论你们曾对我个人做过什么,我都毫不介怀、无怨无恨,我仍是捧出这世上最珍贵的送给你们,而且真诚地希望,你们千万不要与法轮大法擦肩而过,否则将会面对一个生命日后万劫不复永难挽回的深深痛悔的结局!无论你们曾扮演过什么角色,这可是你应珍惜万分的得法的机缘啊!自古大法大道难遇难求,多少人生生世世纵横追寻,上下求索,换来的仅是一场场空梦而已。如今生逢宇宙大法洪传之时,请你们认真看一看,了解一下法轮大法,你会发现,真正的人生意义所在。人生苦短,但愿你们不虚此生。

    最后我呼吁,恳请方校长、刘书记明鉴,尽一名领导的职责,敢于和各种披着执法外衣的犯罪分子作斗争,早日挽回这些人给学校工作造成的损失。愿真相大白时,你们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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