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9月22日】 2000年2月21日,山东潍坊年过半百的法轮功修炼者陈子秀女士因为不肯放弃信仰,被江泽民在当地的帮凶们活活毒打致死。为揭露这一残暴行径,伊安.约翰逊先生2000年4月20日在华尔街日报发表了题为“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的采访报道;然而陈子秀之女张学玲为了揭露迫害、给母亲伸冤,却被当地迫害其母致死的暴徒们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处以拘留处罚,现在张女士为了躲避迫害,竟不得不背井离乡,流落在外。 请看当时潍坊民间传来的有关报道:
在陈子秀被所在街办人员活活打死之后,其女张学玲曾为母亲伸冤而向善良的世人呼吁,而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为掩盖犯罪行为封锁消息、隐藏事实,对陈子秀的家属进行恐吓并限制人身自由,将张学玲为母亲讨公道的行为视为“涉嫌通敌”、“损坏国家形象”等,并处以拘留。事实以下:
4月3日下午17时30分,张学玲被公安部门传唤,理由是“涉嫌通敌”。传唤期间,市公安局李局长曾向张学玲讲,她的行为在客观上已形成了对国家形象的损坏,诽谤一个人都要负法律责任,何况损坏了国家的形象。传唤时间长达48小时。
4月5日傍晚,张学玲回家后,又被当地街办和派出所24小时严密监控,连去澡堂洗澡、买馒头都有人紧随其后。
4月11日,张学玲又被传唤,内容与4月3日相同,这次她被锁在一间不足4平米的三面墙、一面是铁门的小房子里,同一名男性青年锁在一起,长达15个小时。这次传唤时间为24小时。
4月17日上午10点,张学玲被公安从家中强行带走。公安担心她在当地风筝会期间接触媒体,暴露真相,遂以扰乱治安条例为名,处以15天拘留。
在江泽民和其爪牙肆无忌惮地非法镇压法轮功之际,我们再次发表张学玲女士投递无门的上诉信,希望国际社会的正义善良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张学玲女士在海外通过法律程序为陈子秀女士伸冤,讨还公道,惩罚凶手。
致礼!
明慧编辑部
2000年9月22日
以下附件一为张学玲女士题为“我愿意相信政府,但政府又能让我相信什么”的上诉信。因篇幅的缘故,此处将该信分为两部分登载:
我愿意相信政府,但政府又能让我相信什么 (一)
我愿意相信政府,但政府又能让我相信什么 (二) >
附件二为: 华尔街日报: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