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9月2日】1、我是河北省三河县大法弟子XXX,43岁。师父在新经文《理性》中说:“作为大法弟子,你们今天的表现是伟大的,你们这一切善的表现、就是邪恶最害怕的。因为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目前它们迫害学员与大法,所有采用的行为都是极其邪恶的、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将它们的邪恶叫世人知道,也是在救渡世人,”恩师的教导铭记在心,今天我把自己因上访被抓挨打之事,告诉你们,并通过你们的电台把此事告知世人,让世人从政府一些小丑们的谎言中清醒过来,与大法结缘。让人们的心与大法连在一起。 今年4月1日晚,我看电视知道了北京军博正在举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图片展览,因展视的有关法轮功的内容完全违背了我们大法的真实情况,纯属污蔑,为了用自己学炼大法后亲身受益的事实证实大法,不让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我于4月2日早晨就去了北京军博。被当地公安扣留,下午三点左右,被三河公安接回,按户口所在地,我被皇庄镇派出所黄所长带走。
当时在三河公安局,黄所长一看到我气就不打一处来,破口大骂,随后给我戴上手铐,并恶狠狠的说:“回到皇庄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到了皇庄派出所,黄就令手下把我抱铐在所门前的电线杆上,大约一个多小时,又换一种方式反铐,直到晚上他们吃完饭,黄叫一小伙子给我打开手铐,让我把外衣脱掉,只许穿一件内衣,把我双手背铐,跪在院中黄问我:“你们老师好不好?”我回答:“师父好!”他又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回答:“炼!”他说:“国家不让你们炼你知道不?”我说:“知道,可国家的决定是错误的。”他说:“现在是XX党的天下,他不让炼就不能炼,你们现在就是XX党的敌人,知道吗?”然后他又说:“你知道什么叫专政吗?”我回答:“不知道。”他说:“待会就让你知道了。”大约跪了40多分钟,他又令人把我铐在电线杆上。他们就去打扑克,看电视了。黄坐车走了。
大约九点左右,黄回来了,他端着热茶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托着长腔问我:“还炼不炼啦?”我回答:“炼!”。于是他怒气冲冲,命人把我拉到屋里,又强迫我脱掉外裤和毛裤,当时天气很冷,我双手被铐着,穿着内衣内裤,跪在冰冷的地上,他们开始对我专政式的笔录“审判”,记得当时我身边有黄所长、牛副所长记录,好象还有镇政府的人,还有打手,大约有十人左右,黄问:“你上北京跟谁去的?”我回答:“是自己去的。”我的话音未落,他一下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拉趴在地上,然后拿电棒电我的手、头两次没有电着我,以为电棒没有电了,就充电,再继续电,当电棒接近我的手时,电棒突然来个反冲力,差一点将“审判”桌上的电话机击坏,同时又电了他自己的手。一看用电棒不成,他又逼我跪下,然后用穿着皮鞋的脚用劲踩我的两脚踝骨且嘴里不停的吐着粗野、下流之语,令人恶心,而后又逼我骂李老师、骂大法。一看我不骂,他就气势汹汹叫一个打手拿我的皮裤带打我臀部两侧,而且说:“我就不信她不骂,使劲打。”这样每打十下,就问我一句:骂不骂,我回答:“不骂!”就继续打,皮带打断了,他又命令打手:“换结实的。”打手拿来细麻绳,拧成粗的继续打,一个打手打累了又换一个打手,这样问问打打,一直折磨我到夜间12点左右才罢手。我的臀部两侧大面积青肿淤血,疼痛难忍,随后他们让我穿上衣服,值班人员让我坐在椅子上,把我右手与值班人员的床铐在一起,直到天亮把我又铐在了外面的电线杆上,4月3日上午十点左右,把我送回县公安看守所关押。
以上就是所谓的“国家执法人员”对一个希望人们知道事实真相的善良女子的所作所为。
另外,从春节至今,我一共被抓5次,其中有2次从家中抓走,理由是还炼法轮功,怕我进京上访,非法关押共60天。以下岗为由,强迫家属写保证,罚款2次,共计3000元人民币。
2、我叫XXX,是修炼法轮大法的,2000年6月8日去北京上访,被抓到北京朝阳看守所。两天后被当地新集派出所接回,回到新集派出所后,不管白天黑夜,除干活外都要带上手铐。几天后的一天晚上,所长王振东就派一个临时雇佣的人叫侯百万,他手拿绳子到了我跟前把我绑了起来,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没有理他,他就拳打脚踢,把我毒打一顿。当时我的胸部、后背都肿了起来,胳膊也打得青紫,小腿小骨骨折。我绝食后的第六天,即22日才放人。
3、XXX,三河市人,法轮大法学员。2000年7月18日因去北京天安门护法被抓押到新集派出所,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派出所的民警用电棒电遍了她的全身,从她的面部往下至大腿的下肢到处是伤,脸被打成了青紫色,还有多处电棒电的伤。折磨她的民警有雷宇新,另一个不知姓名。
4、新集派出所所长王振东2000年2月29日中午将一名大法学员孟召民的衣服脱光背铐在一柱子上,下午2点又将一大法学员潘振芳的衣服脱光,带到派出所的大门外边,被蹲着铐在一广告牌的下边,在寒冷的冬天光着身子、光着脚,(只穿着一件小裤衩),在外边的学员脚下是冻着的冰雪,(他们是28日被抓,只在28日晚上吃了一点饭的情况下)孟召民被冻了5个小时,潘振芳被冻了3个多小时,只因为他们坚持炼法轮功。3月1日在他们两个人被送三河市看守所前,在派出所的会议室里他们两个学员被背铐着,让潘振芳面向南墙,有两个民警看着。所长打孟召民,所长走后民警用电棒电潘振芳的脸部,电他的手指,其中一个民警是被人们叫做张四的,另一个不知姓名。
孟召民被罚款3千多元,被关押26天。潘振芳被罚款2000元,被关押31天。
5、大法学员张春华,4月23日上午10点多正在家中做饭,被新集公社政法委书记杨少林和几个公安人员带去派出所。27日下午又被公安人员从派出所带走了,20多天后才得知被送进了唐山市开平区27号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女子大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至今未归。
2000年7月17日有13名大法弟子又被无端的抓进了新集派出所,他们有在家里做活、有的在地里做活,有的正在理发,潘振芳又被脱光了衣服铐在空调机的地方让空调机的热风吹了几个小时,被抓的学员有:袁景星、王克英、王克香、闫玉坊、孟召民、潘振芳、韩玉平、张秀敏、李淑军、李青增,还有3名不知姓名的,他们在派出所集体绝食6天才被释放回家。
6、我是河北三河市法轮大法弟子。今年7月16日为了防止学员进京上访,政府强行要给我们“办班”,说白了就是非法软禁。当时因我不在家,我妻子说了一大堆好话,我父母都年近八十、两个孩子还在上小学,家里又有商店等,政府对我们的情况也很了解,请示半天才决定让我妻子一人去“办班”。
因为不断有人进京上访,政府对我不放心,于7月20日早晨将我从商店铐到派出所,以我2个小时失去监控为由派出所所长陈文领让两个年轻的民警将我摁跪在地上,他们在我身后每人一只脚踩住我的一只脚,一只手拧住我的手臂,另一只手用大电棍电遍我上半身约4-5分钟,电完后两人将我提起,一只手拧住手臂,另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头不能躲闪),这时所长陈文领亲自动手照我的面部狠击四拳,又对准心口猛击四、五拳,铐了我整整一天,至今我的两个拇指还麻木无知觉。
三河市沟阳镇派出所电话:0316-3119157
7、XXX,女,75岁,河北三河离休干部,因炼功于今年3月6日被开除党籍。从今年起停发工资。
今年4月14日早晨我去原炼功场炼功,我们谁也没有约定,我头一个闭着眼在炼,后来共达8人,警察发现后对我们拳打脚踢,把我提着衣的后领就往车上扔,到北城派出所用手铐铐我我不服,他们就把我铐在自行车上,用手打我脸,打了不知有几十下,脸被打肿了,后来用电棍电我手,电我胸口,在派出所拘留到第二天,强行让关在机关监控20来天。
这次7月7日他们给我家里安上防盗门,由两个小伙子监控至现在。(2000年8月26日)
8、2000年4月14日,我们十来位功友早晨五点在某制药场门口炼功,约5点40左右,来了两辆警车,下来8、9个警察,拿着电棍手铐,过来就拉我们上车,不去就用电棍电,还用手铐把我们铐在了一起,连踢带踹弄上了车,到北城派出所后,从所长到下属上来就拳打脚踢,强迫罚跪,有的功友嘴被打出了血,有的脸被电破皮,连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他们也能下手,特别是对一个外地的男学员,连电带打半个多小时,我们看到他时脸肿成紫色,满头是汗,作为公民按照宪法有选择健康方式的权利,他们身为警务人员,执法犯法,滥用警械,殴打学员,践踏人权,人间公道何在?
2000年7月6日,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请愿,被警察强行带上警车,在我后面上来的是几位山东省口音的大法弟子,因不报姓名地址和不交出写有法轮大法的条幅,被警察殴打。(河北三河学员 2000年8月)
9、XXX,女,42岁,外贸下岗职工,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因进京上访二次被抓。
今年2月4日,我进京上访被公安定为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留45天,到期后又问我的家属要所谓的罚款2000元,才被释放。(罚款没有任何手续,收款人是河北三河市公安局赵科长。)
再一次是4月14日早5点左右,我们有几个人在室外炼功,被小区派出所知道后,出动警车和派出所人员,对我们几个正在炼功的学员进行拳打脚踢,打完后被带上手铐拉上车,我们不上车,他们就用电棍电我们的脸。我们炼功的学员有几个60多岁至75岁的大妈,也有20多岁的年轻姑娘。当时在早点部吃饭的人目睹了这一切,然后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又让我们在地上罚跪一个小时,随后又一个一个的打我们的脸,跪不直就揪头发,其中有一个40岁左右的警务人员一边打一边骂,甚至对我们说:我不管你们是男的,是女的都要扒光了打。被打的学员中有2个外地的夫妻俩,男的被四、五个派出所的人打,后又让这个学员双手平举,肚子顶一根棍子,弯着腰用电棍电全身,直到被电虚脱,后又被派出所送往市公安局拘留所,夫妻俩为证实修炼大法没有罪便在拘留所绝食6天,然后被他们当地公安局接回。我们是当天被释放。第二天我们几个学员带着伤,向当地信访局反映派出所打人情况时,信访办的一个姓孟的领导问为什么被打,我们说是炼法轮功时被打,那位领导一听就发火说:“炼法轮功打死也不多。”跟着他们就向派出所打电话又要抓我们,但是我们拒绝。以上是我和我的同修亲身遭遇的经过。
河北三河市安居小区北城派出所电话:0316-3116110。
对我们施行暴力有7-8人,其中为首的所长:赵永康;指导员:闫建国;其他人员姓名不详。
10、2000年2月4日我去北京,下了车向前走,有两个便衣追问:“嘿,你知道法轮功吗?”我说知道,再问你会吗?我说会。话音刚落便被拦住强行带上警车,车开到广场后,见一女青年称是法轮功者便被带上车,因警察叫拉上窗帘手慢了点,这警察就恶狠狠地出口大骂脏话,还说着:“上北京来打死你。”举手就打。还见一男青年,就带上车查问,发现不是炼的就被推出车去。
我被三河市公安局定为刑事犯罪,放在拘留所里。6日早晨放风后,我因盘腿坐在板床上,被一名看守闯进来视为炼功,抡手便打,强行背手扣上,还让跪在地上。这看守1米78左右高,壮实有力气。
同牢号(有去北京的6名大法弟子,犯人得法2名)共8名大法弟子,因炼功,被一帮看守们赶到冰雪地里光着脚站着,拿电棍来回电我们,电的都是穴位。其中一名18岁姑娘脸被电起硬皮,一名59岁妇女被电倒雪地后又朝脚部电,电我的脸、耳根,还狠狠地两次直插嘴里未进去,我只觉得嘴麻麻的,但看守却被电棍电到,这样他蹦开才算罢手。
同时期先后进公安局的近16名,都被三河市公安局及办事员扣留了随身携带的钱款。
3月4日在北城派出所提审,同屋子还有一名功友,审讯员对她大骂不堪入耳的脏话,并乱打脸,这位功友坦然对待。当我录完笔录时,从门外近来一个1米8以上的人,圆脸,不黑,站在我面前一手抓住我的毛衣,一手抡圆就打,嘴里嚷着让你们还炼,还炼不炼,我没气没恨,平静地说:炼。直打到他没有力气才住手。我走回原处站好,审讯员要我签字,嘴里说让你尝尝这滋味好不好。当我手接笔录员的笔签字时,电棍又朝我的手上电。第二天在牢号里接到通知:在北城派出所的一次提审中,我们又犯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加判15天拘留。我们以大法弟子的大善大忍之心,不怨不恨,承受了国家公安对我们的一切不公正待遇。3月19日拘留期满45天,还让家人交上2000元才能领人。同时让我们交了饭费440元。
2000年7月9日,在北城派出所,一个副所长问,你去北京护法、上访是吧?我说对。笔录后让我签上字。说判15天拘留。这时我说上访无罪啊?!他站起大叫,手指笔录:这就是罪!我看了一遍笔录,认为上访无罪就把它撕了。副所长暴跳如雷过来便打,先后进来6-7各1人,不分青红皂白拳打脚踢,使我身体各处出现紫血块,其中一个小个子,脸较黑,嘴有前突的叫我跪在他坐的椅子面前朝我脸上猛抽,我嘴被打肿,口流鲜血,等他打完骂够,又将我双手被铐在椅子上近3-4小时。期间,他们通知家属来交1000元钱领人,家属交完钱后他们却不放人,把我送到三河市拘留所拘留。
7月19日在拘留所,因身体消业,躺在板床上被看守刘辉用胶带抽打,连拉带踢,我被拖到地上,左腿几处血紫,右腿一侧全被抽成紫色虚肿。所长们常对我们说:“进来就要保护你们的人身安全。”这就是看守所对我们大法弟子的所谓的“保护安全”。
11、XXX,2000年3月4日因上访被抓押回在河北省三河市北城派出所,一个瘦高个的警察问:“是谁让你上访的。”因她回答:“没有人让我去,就是我自己想去的。”然后此警察就开始对她拳打脚踢,这样他还觉得打的不过隐,就让XXX把外衣脱了,只穿一件毛衣,开始用弹簧锤子打,直到把弹簧锤子打断才罢手。
(2000年9月1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