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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话题:所谓“中南海事件”的真相(1) |
【明慧网2000年8月13日】听众朋友,你们好。又到了热门话题节目了。我是欣悦。 去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国大陆发生了万馀名法轮功学员秩序井然地「上访」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和平安静地请求政府给予一个自由合法炼功环境的事件。因为国务院信访办公室所在地府右街位于中南海附近,所以一般人便把它称为“中南海事件”。所谓的“中南海事件”是中国当权者中一小撮人镇压法轮功的借口。而一部分人对于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也有相当程度的不解,提出了一些疑问。关于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的过程,在本台的“历史回顾”节目中已有过叙述,我们不便重复。在今天及以后几天热门话题节目中,我们将围绕几个关于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的问号展开讨论。 第一个问题是: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 法轮功学员之所以于4/25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是因为在天津事件中,公安局非法扣留了45名法轮功学员。而天津事件则起因于中国科学院何**在天津教育学院发行的《科技期刊》上登载的一篇名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的文章。文中,他污蔑法轮功致人得精神病,并暗喻法轮功会像义和团一样亡国。由于无其它渠道可以纠正此种谬误,为了端正视听,一些学员乃采取国家认可的「上访」方式,于4月18日前往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实情。 没想到天津公安局不但不妥善沟通,反而殴打学员,并于23日开始采取驱逐与抓人的手段,使得法轮功学员唯一得以反映事实的渠道也被封闭。为了请政府释放无辜百姓,并给法轮功一个合法地位与宽松的修炼环境,以便同时解决法轮功长期以来受到压制的局面,学员乃于25日转往北京,向更高层的政府当局上访反映实情。 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表面上导因于天津事件及何**一篇诋毁法轮功的文章,然而根本原因在于法轮功传扬快速,引起中国少数当权者的担心。从1992年李老师开始传功到现在,不过短短的七、八年时间,大陆至少已有七、八千万以上的学员。也就是说,有远因与近因。 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的远因是长期以来法轮功遭受迫害的情况未能改善。由于法轮功弘传快速,少数当权者担心无法控制,所以近几年来不断采取文宣批评、查禁书籍、开展调查、干扰炼功等各种手段,破坏法轮功。学员的修炼环境遭受破坏,但除了上访一途,毫无其它反映心声、陈情事实的渠道。学员于4/25齐集到国务院信访办,为的就是请求当局释放在天津被捕的学员,并给法轮功合法的地位,给学员宽松的炼功环境。 当局强烈反对法轮功始于1996/6/17的《光明日报》事件。该日的《光明日报》刊登文章,指责《转法轮》一书是伪科学,宣扬迷信;并批评法轮功的修炼者是傻子。(《光明日报》是国务院的喉舌,文章的主旨代表了一些当权者的看法。) 1996/7/24中国新闻出版署更向全国各地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随后,一、二十家报刊杂志,也相继对法轮功发难。这其中也有一些像何**这种官方学者,假借其所谓科学家之名,提出所谓的研究报告,诽谤法轮功。之后,国家出版总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许出版介绍法轮功的书籍。 (MUSIC) 听众朋友,现在正在播送的是世界法轮大法电台的热门话题节目。欢迎您继续收听。 相关部门则于1997年开始对法轮功进行调查。1997年初公安部门以法轮功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为名,布置全国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由于法轮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非法宗教活动,调查也就不了了之。相关部门甚至成立一个小组,展开对法轮功的评估,同时要求各地体育总会公开对法轮功活动进行调查。虽然各地体育总会的调查结果主要是正面的,认为法轮功是一种「强身、健体、治病」的活动,没有非法宗教活动,但公安部门仍然认为有必要对法轮功进行高度监控。 1998/7/21,相关部门又发出「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文件,认定李洪志老师传播谣言邪说,及一些骨干利用法轮功进行犯罪活动。但是,文件中却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利用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可见,公安部门在未掌握确切证据之前,即给法轮功扣上违法犯罪的帽子。也就是说,先定罪,后调查。这份文件下达后,不少地方的公安局便宣布炼法轮功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炼功的学员,并查抄炼功群众的私有财产,对炼功群众非法拘禁、关押、打骂,也有不少地区学员被罚款,甚至法轮功的相关书籍都被列为禁书。学员多次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没有结果。在一言堂的大陆社会,三年来虽然指责、谩骂、诽谤法轮功的报导不少,但却无一篇法轮功的辩白文章得以见刊。 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现了4/25法轮功学员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请求政府给予一个自由安定的修炼环境。简而言之,法轮功学员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乃是因为法轮功长期受到污蔑,而中国大陆言论不自由,学员无从反映事实的结果。而天津公安局非法扣留法轮功学员,只是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的近因或导火线。在大陆,上访不仅是合法的请愿途径,也是法轮功学员得以反映实情的唯一渠道。而4/25法轮功学员在北京的集合,就是大陆法律允许的上访,只不过人数比较多罢了。 诚如一位法轮功学员所写的:“在我们所处的这层空间构成的人类社会,由宇宙赋予了这一层的法理,那就是人间正义,基本人权,善恶是非,’仁、义、礼、智、信’。这一切在各个国家,尤其是先进发达国家,都以宪法的形式规定了作为公民享有集会、结社、言论自由,选择宗教、政治、哲学,思想信仰的基本人生权力。即使如此,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们还是把自身的忍让和克制放到最大限度,仅仅采取了中国宪法中规定的最低的权力:上访,把一场由警察们挑起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压低到最低的调子,善意地向自己的政府反映情况,求得问题的解决。他们那三个要求:1、释放被捕的学员;2、合法的炼功环境;3、出版法轮大法的书籍,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最起码的、最温和的公民基本生存权力的诉求。” (MUSIC) 听众朋友,今天的热门话题就到这里。我们明天再会。 |
成文:2000年08月13日 发稿:2000年08月1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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