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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昕父母:何处是我们上诉的地方(三)


【明慧网2000年7月10日】 鉴于海淀检察院不受理赵昕的案子,7月7日下午,赵昕家属及律师又来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他们在控申处门口等了20多分钟,后来张际枫副处长出来,站在大厅里问他们什么事,他们说是申请复议。张看了复议申请后说没有海淀检察院书面不立案的通知,不能提出复议。家属感到这是天大的笑话,在6月30日他们第一次来时,正是这位张副处长接待的,他对赵昕的案子口头表示不予受理,并且拒绝提供书面不受理说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若检察机关在接到控告状后不予受理,应在7日内答复,并提供正式书面材料,说明不受理原因。另外,7月3日他们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时,控申处的范处长说即使口头不受理也可提出复议。不知张的这种做法是不知道有关规定;还是有意不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办事,故意刁难从外地来打官司的受害人家属;还是有其它原因?张摆出这种无赖嘴脸,象一个人民检察官应有的态度吗?他一不让家属进屋,二拒绝复议,而且在家属问到为什么拒绝复议时,态度强硬,不是善言解释,而是大声呵斥,不但没有缓和矛盾,反而更加激化矛盾,有损一个人民检察官的身份。后来竟态度恶劣地以威胁性的口吻对律师说:"这个复议你拿不拿走!?",律师愤然拒绝。对于张的这种蛮横言行、不严肃的做法,在场的人深为他身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而感到遗憾。  

后来,他们几人又去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控申处的姓王的检察官接待了他们,态度良好,答应尽快向上反映反映情况,给一个答复,而且也明确指出海淀检察院无权拒绝复议申请。

忙碌了半天,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不知赵昕的冤案何日能得到昭雪,赵昕的家人还要奔波几时?

(大陆来稿 2000年7月9日)

成文:2000年07月09日  发稿:2000年07月10日  更新:2004年01月18日 23: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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