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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老百姓的心里话 |
【明慧网2000年6月29日】 (一)实话实说——法轮功修炼者确实不邪 过去本人没有接触过什么是法轮功,对修佛修道之类传说也视为封建迷信。但从99年7月22日政府开始天天批判播报“法轮功”、“法轮大法”等事情后,自己收缴获得几本法轮功的书,反复看了几遍,并有意追踪查访了成都地区及相关区县部分修炼法轮功的“忠实”信徒——修炼人叫真修弟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身体普遍很好,长期不生病;思想开朗、不计得失,品德较好,为人较正派。对政府处理法轮功持不同的意见,不反对党,不反对政府——用他(她)们的话讲就是党和政府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所致。修忍,所以无怨无悔;在单位工作比较认真,在社会无不良习惯;最大的特点是,很多人越打压越坚信法轮功。政府实行开除公职,降薪降级,处以罚款,送劳教、劳改,办学习班,没收家财等强硬措施,反而起到了促使他(她)们更加坚定。 因此经过追踪调查法轮功确实还不错。如果我们党员、干部个个都能做到象法轮功真修弟子那样,就不用反腐倡廉了,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希望我们政府能清醒、理智、大度、客观的对待、处理法轮功修炼者一事,防止出现中国最大的冤假错案,那才无愧对华夏炎黄子孙。 一名普通的党员 (二)政府怕警察、怕更多人了解法轮功真相 今年5月2日,我第二次去北京为法轮功的事上访。真心希望政府能了解我们,了解法轮功的真相。这次上访,信访办的门不开了,我只有到天安门前去打坐。警察很有礼貌地把我请上了警车。这和我第一次来时的待遇可不一样。上次一个便衣问我是否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便把我拖上了警车。可是这次到了驻京办事处,才知道那里的警察可凶了。拳脚相加是家常便饭的事。并且不给饭吃,不准上厕所。一间小房子里挂满了窗帘,我们四人被锁在屋子里。我上次来警察没这么凶,并且这次的警察已不是原来的警察了。后来有人才告诉我,原来的警察早换了,因炼法轮功的人都很好,他们的一言一行并不象政府所宣传的那样,所以警察都被感化了。他们不但认为法轮功是好功法,法轮功的弟子是好人,而且还和大法弟子成了好朋友。因此,从天安门到各地驻京办,政府规定直接接触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每半个月要更换一次。啊,原来是政府怕警察、怕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怕更多的人变成有善心的好人。唉!我们几十年来敬重和信任国家领导人啊,怎么会对这一亿多做好人的大法弟子采取如此行为而费尽心机啊!真是用心良苦啊! 一名大法弟子2000.6 (三)越来越觉得政府的陌生和可怕 我是个法轮大法学员,今年60岁,家住农村,没什么文化。但是我要告诉全世界所有的人,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教人向善、能使人类道德回升的好功法。法轮功真的很好,我炼了几年,多年的老毛病都好了。所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有机会认识大法,了解大法,那么,谁还能说法轮功是邪的呢? 因为电视、报纸、广播天天都在批判法轮功,我心里真的很难受!并且看见很多炼功人因去北京上访而被送进了拘留所、劳教所和劳改队,我越来越觉得政府不了解我们,我要带着两岁的孙子(因儿和媳均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去北京上访,想以这赤子之心感化政府,于是,我带着孙子去了北京。 到了北京,遇着了三个太婆,我们买了一张纸,上书“法轮大法好”的字样。我们在天安门刚一拿出来就被很客气的警察请上了警车,后到天安门派出所,不久后被接回驻京办事处。到了驻京办事处,我们被关在一间小屋子里,窗子上挂上了窗帘,门被锁上了。我们在驻京办吃尽了苦头:拳打脚踢、反拷在柱子上、吊拷、抱着头拷等各种形式,花样翻新地一拷就是2个多小时。其间有4顿饭不给我们吃。我两岁的孙子饿得直哭。报告小孩要大小便,警察叫等一下,结果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五、六个小时。我们一天只有一两次出去解大、小便的机会。谩骂更是不绝于耳,连我的小孙子也没能幸免。 我在想:我们的师父教我们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什么事都要为别人着想的好人,从不去伤害别人。我只是想向政府反映一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让政府了解我们,难道这也有错?那么《宪法》赋予我们的公民有上访的权利不就是一纸空文吗?特别是我们的警察、人民的子弟兵,怎么会对我们上访的老人家如此凶残呢?怎么会连两岁的小孩也不放过!?我活了60岁真是越来越不明白了,越来越觉得政府的陌生和可怕。 大法学员2000. 6. (四)好人不应关在牢里 我是一个普通公民,没炼法轮功。我谈过许多女友,都因她们刁蛮、任性、吸烟、酗酒、花钱如水而告吹。后来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一个法轮功学员,而且是个医生,她温柔善良、贤惠,孝敬公婆,没有不良习气。深得父母的喜爱和信任。在父母面前,我常常觉得自己在父母心中的位置越来越小了。只要妻子在家,家里总是充满了欢乐的笑声。妻子快30岁了,可是看上去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天真无邪!我感到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月老赐给我如此可爱的妻子!我们和和美美地生活了一年的时间。 去年十月,国家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妻子说她要去北京上访,告诉政府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几天以后就回来。我虽然恋恋不舍,可又不忍心看着她忧心忡忡、闷闷不乐的憔悴下去。并且也知道《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上访的权利,认为是合法的,妻子会如期回来。于是,妻子走了。几天以后,她回来了,可是却在看守所里,15天后被送进了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我和我的父母都难以承受,家里没有了往日的温馨,没有了妻子活泼的身影,父母先后病倒!他们怎么也不会相信:他们视如己出的可爱的儿媳怎么可能是坏人,怎么有资格去劳教?!父亲近日病情恶化,已查出是癌症。近日来他不断地说想见儿媳,要我们把她找回来!想见最后一面!母亲和我商量,等办完父亲的事,我们母子也去北京上访,去向政府要回我们的亲人。告诉政府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好人是不应该关在牢里的。 一个公民 |
成文:2000年06月08日 发稿:2000年06月29日 更新:2005年07月25日 15: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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