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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例”真相(3):官方报导随意定罪 视如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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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6月24日】

    热门话题之一:“炼法轮功导致1400人致死致残”问题的真相(三)
    官方报导随意定罪 视如儿戏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在今天的热门话题节目时间里,我们要告诉你一个事实真相。

    由于官方的报导可以随意的给法轮功定罪,不需要医学和科学的证据,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有些中国的报纸甚至用完全捏造的自焚事件来诬陷法轮功。下面请听一位法轮功学员写的关于深圳《女报》杂志刊登捏造文章的调查报告。

    2000年第2期深圳《女报》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独家揭秘:……渭南自焚》,在深圳引起了一些反响。为此,笔者专程赶到陕西,了解这篇文章的来源及其真实性。

    2000年1月21日,笔者乘机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直接打车赶到三原县寻找该文的作者。还算顺利,大约下午三点多在作者父母家找到了他,是三原县某工厂的工人,业余爱好写作。以下是我们的交谈过程。

    我说:“我从深圳来。你的文章在《女报》已经发表,在深圳引起了反响,我来这儿了解一下,你这篇报导是不是欠真实。”
    他说:“就是假的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问:“你这篇完整文章来源于哪里?你是否采访过文章里边的主人公家属?”
    他说:“没有,是我在渭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件事情的大概,有些细节是虚构的。”
    我说:“那主人公张之雯去北京的事就是虚构的了?”
    他含含糊糊地说:“去北京的事有,去北京后的事是虚构的。”
    (我想,还是从他那篇文章的故事开头谈起比较好。)
    我问:“你了解法轮功吗?你周围有没有人炼法轮功?”
    他说:“不了解,也没听说谁练,都是从电视、报纸上知道的。”
    我说:“你文章里张之雯的邻家大嫂向张介绍法轮功的一些话语,和电视、报纸报导的如出一辙,是从电视、报纸上得来的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是。”
    正在交谈间,又来了两位先生也找作者。我先说明我的来意,没想到他们也是为这事来的。其中一人自称是陕西省记者协会副秘书长,因这篇文章在上海一家报纸上发表,海外媒体向中国询问此事,上级派他们来了解情况。

    作者这时显得很紧张,说:“我是听渭南的一个同学提供的情况,采用了小说手法写的。”
    副秘书长的陪同说:“你知道这样做的严重性吗?如果李洪志在这儿,他完全可以起诉你。尽管定了他是邪教,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嘛。”
    副秘书长说:“你都给哪些报刊投了稿?”
    作者说:“我先给河南一杂志投稿,但他们向我要有关照片,我没有找到,他们就没发表。然后,我才给深圳X报和上海X报投了稿。”
    副秘书长又教育了他几句后,说:“你把文章来源的经过大概写一份给我,以后其他任何人都不要给。”
    作者要求我回避一下,他要和省记协会这位副秘书长单独谈谈。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谈完,副秘书长对我说:“考虑到他的前途,年轻又无经验,我就不让他写了。这件事就是去渭南也无法查,只能说事出有因,查无实处。”他们走后,我还想和作者详细谈谈,这时他态度已比较生硬,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一看已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便起身告辞。乘五点多钟的汽车回到西安。

    2000年1月22日笔者乘长途汽车于上午9:10到达渭南市,寻找该文里边主人公张之雯的家属,了解事情的真相。结果令笔者深感震惊。
    大约9:15,在渭南市汽车站附近询问几个当地市民,他(她)们都没听说过文章中的故事。
    大约9:30,打车到城市最北边的一条街。出租车司机也未听过此事,沿路询问数名市民,包括穿制服的公安人员,均未听说有此事。
    大约9:50,在市消防大队一支队,消防队员都说没听过此事,不过他们告诉我,周围的几个镇曾经发生过几起火灾,也许有我要找的。
    大约从上午10:00到下午1:30,我租了一辆出租车,去到固市镇、下吉镇、官道镇等派出所,中途又打电话给龙背镇、吝店镇、交斜镇等派出所(属渭南市直接管辖的农村就是这几个镇),查询结果是在他们辖区内均无此事发生,我和司机还沿途询问了几十个当地群众,他们都没听说过此事,我只好返回渭南市。

    出租车司机很热心,陪着我连午餐都没吃,又接着在市内查询。我去了渭南市另一个消防支队、环北路派出所、临渭区公安分局、渭南日报社,询问了市内、市郊无数市民,均未听说过此事。最后我去到渭南市公安局,向门卫人说明来意,他让我上楼到110报警台的房间去问,110的接线小姐打电话问值班领导,回答说无此事,她还告诉我没接到过这样的报警。从公安局出来后我仍不甘心,打电话给114,查到了渭南市管辖的所有县公安局的电话号码,与各个县公安局联系查询,结果都是:“没有”“没有”“没听说”“没有”……,此时已是下午4:30。
    两天的走访调查结果:根本就没有张之雯此人,更没有该文中的事情。结论不言自明,就是一句话:《独家揭秘:……渭南自焚》一文完全是捏造的。

    另:《女报》杂志刊登了《独》文后,马上就有深圳法轮功学员去该杂志社,向编辑反映情况,善意地告诉他们: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他们能够认真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没想到,该杂志的编辑不但听不进去法轮功学员善意的劝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来抓走了几个法轮功学员,而且无缘无故将他们拘留。

    亲爱的听众朋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就说到这里,明天我们将继续这个话题,感谢您的收听。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

    (2000年6月24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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