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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站编辑部:你们好!
我们是北京的法轮功学员,由于中国政府将“法轮大法”定为“×教”使得我们的修炼环境异常艰苦起来。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昌、王治文等几位进行了审判,北京有许多弟子当天准备到法庭旁听,但都被强行带走,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派出所扣压至晚十二时才释放,部份弟子被拘留。本文中的张淑琪女士被拘禁竟然长达二十天,在被释放回家后仅一小时就昏迷不醒,第二日猝然去世,原因蹊跷。在此,我们仅想请明慧网的编辑们将此事告示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本文系张女士的亲属亲自撰写,绝无虚言。全文如下:
张淑琪 |
法轮功学员张淑琪,女,52岁,(原在北京中山公园炼功点炼功)。于1999年12月26日晨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准备旁听审判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在法院门前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收容,后送至厂桥派出所,27日送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20天后(即1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其亲属突然接到厂桥派出所管片民警陆×通知,让亲属速到厂桥派出所,说去拘留所接张淑琪,同去的还有陆X和张淑琪工作单位保卫处长康×及派出所司机。晚7时,车到拘留所预审处,陆×上楼接张淑琪后上车。在回来的路上,张淑琪向陆×、康×讲了刚才在预审处还在向民警相×弘法,并在车上讲了她在拘留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罚站、曾被推倒两次、因绝食被强行下鼻饲管……而张淑琪始终用善心去阐明“法轮大法好”,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无怨无悔(顺便说一下,后来张淑琪亲友在医院确实发现在她手腕有被拷过的痕迹)。
由于堵车,到家时已近晚八点,进家门后,张淑琪呈饥饿状,抢饭桌上的凉馒头吃被阻止。在吃了些面条后准备洗澡时突发晕厥、呕吐,并昏迷过去。此时为晚九时左右(到家后一个小时左右)后报市急救中心,送北大医院抢救无效,于2000年1月15日晚9时50分左右停止呼吸。
张淑琪修炼“法轮大法”五年来从未花过国家一分钱医药费,20天的拘留所生活都挺过来了,那为什么回家不到一个小时就昏迷了过去?!
请知情者及全世界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帮助分析一下:
一、为什么管片民警陆×在1月14日下午5点突然通知家属去接张淑琪?
二、为什么当家属到预审处接张淑琪,负责人并没有向家属讲明当时张淑琪的身体状况,以便家属思想有准备、采取相应的措施?
张淑琪的死是谁的责任造成的?!
张淑琪的亲属(2000年4月5日稿)
【明慧网2000年4月5日】 在网上看了多少大陆学员遭受残酷迫害的材料已经记不清了。从赵金华之死到陈子秀之死,十余位大法弟子的身影就这样被从人间抹去了,他们凭对法轮大法顽强的正信,用鲜血和生命写下了坚修大法矢志不渝的辉煌历史,这样可歌可泣事迹的另一面是,他们被生生地剥夺了走完师父为他们安排的那条最好的修炼之路的权利。这不是大法的损失吗?还有多少同修在遭受酷刑折磨?还有多少同修在面对暴虐者的淫威?毫无节制的疯狂迫害,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逼迫大法修炼者放弃修炼并且做出反对大法的罪恶之事,以使屈服者难以回头重修。酷刑的程度不在于学员个人有多少业力和多大的承受能力,酷刑的程度取决于施暴者的兴致和被害者是否真正屈服。“恶者生存”--如此黑暗和邪恶,早已超出了正常的相生相克的理,这是相生相克幌子下泛滥的邪变,是宇宙中一切不正的东西对“真善忍”大法的疯狂排斥和抵抗!
读着同修们为法遭受迫害的经历,我想起儿时读过的一首诗,那是一位慷慨赴死的革命者留下的: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喊着--
爬出来啊!给尔自由!”
这不是也在说着今天的事吗?那位革命者还说了些什么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淡忘了,可下面这句还在回荡:
“我渴望自由,
但我也深知道--
人的躯体怎能从狗的洞子里爬出?!”
是啊,正法修炼者怎么能向宇宙中不正的势力屈服呢?邪恶者看清了这一点,企图通过不择手段地从肉体上制服学员来达到破坏传法度人、阻挡整个宇宙正法进程的目的,而师父的传法度人是和正法同时进行的,关系到宇宙未来的安排。所以这难不来自学员个人的业力(虽然学员所受的难中有学员自身业力的成分),这难不针对学员个人而来(虽然这里有学员个人的因缘关系),更不是我们整体修炼中有需要纠正的问题(虽然我们整体修炼中有一些需要被纠正的问题),而是宇宙中的旧势力和邪魔对正法的破坏。从去年“4.25”至今,形势表现出越来越严峻。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在这样针锋相对的正邪斗争中,作为一名正法修炼者,我应该如何顺应历史的发展、助师世间行呢?
去年“4.25”以来,随着镇压的升级,邪魔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猖狂。学法和思考一直在进行,虽然肉身人脑,想做任何一点小事也颇费手足的劳动,但我一直在尽力护法,虽然一时说不清道理,但心中总觉得这是修炼人的本份。在无法料想的复杂事态面前,也会想自己的修炼提高,但更多的是想作为一个修炼人自己还能为大法多做什么。也许有人认为这种心态太有为,可这种思路帮助我在几次大是大非面前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尽心护法中,师父常常给我各种点化和考验,使我逐渐更好地理解了“真善忍”法理、宇宙正法和大法修炼的真正内涵。这是思路局限在个人修炼中时所无法发生的效果。
在近一年的护法实践中,眼光和心胸在护法中也自然而然地开阔起来了,以前很难割舍的执著不知不觉放下了,一种想法越来越清晰:法正乾坤是个特殊的历史时刻,积极参与正法进程、护法助师才是根本,这是超越个人修炼的,这很可能就是当初我们选择这个时候得法的真正原因。而在本着强大正念护法助师的过程中,必然会越来越无私无畏(无我),个人修炼自然也就包涵在其中了。顺便一提,人称世间生命最可贵,可对正法修炼者来说,死亡仅仅意味着丢掉肉身,结束在人类这个空间的苦难经历,走入真正美好、诚善的新世界,那是多么可喜可贺的事啊!即便在未完成整个修炼过程时为正法献身,结果也将是在谜的世界中轮回造业直至业大毁灭所完全无法相提并论的,谈何畏惧?死亡的恐怖只是无边宇宙中一粒小小尘埃中的一粒小小尘埃中一个控制谜中之人的虚幻罢了。超越了这个虚幻,人世间还有什么难舍难离?
谈到护法,弘法又何尝不是护法?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结果让周围人认识到大法好,让世界知道了大法的真实故事,让有缘人闻法、得法,上访,让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部分支持和帮助大法学员争取天赋人权,用科学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大法,同修之间互相鼓励、互相启发、坚持修炼、共闯逆境,等等,那不也就是护法和顺应正法天象之举了吗?凭着对大法的正信和护法的正念,手捧一颗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大法负责的赤诚之心,师父能不安排这样的弟子提高吗?
有人说《转法轮》里没有讲过上访,没有讲过办因特网,没有这个没有那个。对此,我的想法很简单:在当前这样的形势下,法正乾坤是第一位的,虽然正法之事是师父在做,但作为弟子应该尽力去配合,不拘形式。坚持修炼是配合,上访是配合,办因特网传播大法正面信息是配合,走访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机构等等都是配合,只要心中装的是大法而不是带着强烈的个人观点认识,不是下意识地掂量着个人得失,都会在这个伟大的历史关头起到人间护法神的神圣作用。
有人说很多弟子写了保证书后其实在家学法炼功从未间断,也是好事。对此我曾经有过迷惑,以为这是保护修炼者的权宜之计。但护法中我渐渐明白了,在正法进程中这样对待神圣的大法是罪过:很多人都做了书面保证(虽然绝非本意)并韬晦待时,才使得邪魔得以在舆论上宣告自己的“胜利”,得以更集中精力地对付以各种方式走出来护法的大法精英。这不是无形中站到那边去了吗?当然,修炼中的人在异常复杂的情况下也会犯错误,而且很多犯了这种错误的同修已经回到积极护法的群体中在加倍付出,成为护法的有生力量。这是后话。
曾几何时,千百万大法弟子挽臂同声高呼:“不许打人!”“打人犯法!”在那样的正义之师面前,邪恶失去了控制,打人者从内心深处感到发抖。如果每个大法弟子都成为大法在人间的一块坚固砖石,几千万、近亿个弟子就是能托起大法在人间丰碑的坚固基础。风吹不动,雨打不摇,任凭电闪雷霹,我心岿然不动。那云能聚多久?那夜能拖多长?万众一心,不拘泥于形式,大法在人间的丰碑将使胆敢来拼撞的邪魔头破血流、闻风丧胆!
护法之心维护的是给予我生命、又在广博无垠的宇宙中把我这个微不足道的生命从人世的执迷中解救出来的宇宙大法,是创造了宇宙和宇宙中所有物质及生命、万古以来连神都不允许知道的“真、善、忍”根本大法。能为护法出力是我生命的造化,我不护法谁护法?!
【明慧网2000年4月5日】 关于辨别经文真假的问题我有一些认识,想同在传看那些来路不明的文章的学员切磋一下,如果有不妥之处请指正,让我们共同提高。
让我们剖析一下辨别经文真假的过程。这个辨别过程是想看这些文章符不符合“法”。对于我们没有开悟的修炼者来说,我们看不到文字背后的东西,所以,所说的“符不符合‘法’”实际上是看其内容符不符合“我们现在层次对法的认识”。这样辨别的结果就可能有如下情况:
该文章是真经,但超出阅读者现有层次对法的认识,所以他会不认同文章的观点,这种情况下真经将被鉴定为假的;另一方面该经文是假的,但正好符合了阅读者没有修去的那部分观念,这时却被鉴定成“真经”。
修炼中的提高就是要不断放下自己原有层次的认识,去同化更高层次的法,这种过程是贯穿修炼始终的。如果法不能高于我们现有的认识,就谈不到提高了。让我们回顾一下学法的过程。我们学法是要不带任何观念、任何目的的学,是要往头脑里“装”,用法替代头脑中的常人的观念。而辨别的过程实质却抱定了自己现有的认识,拒绝提高了,所以这必将导致徘徊不前,发展下去就是背离大法。在《和时间的对话》中有这样一段“他们中还有来找法对他们自己认为好的一面,却放不下导致他们自己不能全部认识法的另外一面。”
人类只是局限在一个时空中生存和认识宇宙,人的思维是非常低能的,而修炼是要升华成一个超越很多时空的高级生命,靠常人的思维根本不可能完成。在高层次上看,人的聪明和自以为是实际上是可悲的自我封闭。人在这一时空中最可贵是人的无私、无条件的向善、想修炼、能吃苦。人生的真正意义是要皈依正法,修炼返本归真。所以这种辨别经文的思维根本上是与修炼相悖的,是自以为是的常人。
所以辨别经文真假的过程是不可靠的,即使辨别对了,其过程也已经不是修炼。而一旦辨别错了,就可能招来附体,顷刻葬送了自己的修炼。所以验证经文的来源是首要的。
以上是从个人修炼角度讲,从法的角度讲问题就更严肃。把来历不明的文章当做经文发给学员是从内部乱法,非但不能修成,毁了自己,最后连常人都当不成了。
师父在《猛击一掌》中说:
“你们很可能给大法弟子造成一定的无形的伤害,是不配再做大法弟子的负责人的。不听我的话,不能按着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的弟子吗?这不是在和大法对着干吗?这不是破坏是什么?弟子们呀!你们不能总是我指出这些事时你们才认识到,其实法中都有,为什么就不多看书呢?我建议人人都放下心来看十遍我写的你们叫经文的《精进要旨》,心不静学法是没有用的,静下心来学。”
《大法不可窃》中说:
“人修起来难,可是掉下去太易了,一关过不去,或太强的常人的执著放不下就可能走向反面,历史的教训太多了,掉下来时才知道后悔,可是晚了。”
这一道题的做法就导致了天壤之差,假经文这一考验是我经历过的最严肃的考验。
郑萍,女,59岁,住石家庄市谈固小区50栋3单元501号
2000年2月4日夜,因想出来炼功,被裕东派出所从家中抓走送到拘留所关押。2月16日晚7点裕东派出所将郑萍从拘留所带回派出所审讯。先让其脱掉棉衣,只穿一件单衣,光着脚铐在派出所院内,并往其脚上倒凉水,约站了一个小时,又将其带回屋内由李运来等三、四名警官一边打,一边问,打郑萍的嘴巴子、头,数不清打了多少下,整夜罚站,直到早8点又接着受审。这一天一夜的罚站、挨冻,使郑萍的两腿象棍子一样僵直。
吴学久,男,55岁。住石家庄市建明小区6栋603号
2000年2月4日夜11点,吴学久想到河北剧场广场炼功,刚到地点就被公安人员抓住送到藁城看守所关押。
2月13日晚,由裕东派出所将吴从看守所带回派出所,当晚由郭所长和姓任的警官审问。这一夜他们只漫骂和攻击师父,没怎么打吴。在2月14日晚又由郭所长和任警官审问,从晚9点左右开始任警官用棍子打吴的腿,约打了一百多棍,吴的两条腿肿得象木头一样,青一块紫一块。郭所长打吴的嘴巴和耳光,约打吴一百多个嘴巴和耳光,一直到早4点半左右,又把吴上衣脱光,让站在院子水里冻着,直到早5点多钟又把吴弄回郭所长办公室跪着,这时又来一帮警察,谁想打他就打,谁想踢他就踢,一直到6点左右,又让吴到会议室冻着,7点左右才让吴穿衣服。白天就换孙警官接着审,不审的时候,就将其铐在院内。这样三天三夜没让休息,也没人给买饭。
刘涛,女,26岁,住石家庄谈固小区50栋4单元201号
2000年2月4日刘涛去北京天安门炼功被抓。2月20日被带回石家庄裕东派出所,同时被带回的还有一位学员叫张曼(女,20岁)。一进派出所,一名警官见她们坐下了,上来就给了她们几脚。在审问中,因她们不愿回答一些问题,就让她们只穿秋衣秋裤,光着脚,吊铐在院里和过道里。当时气温是零下5度左右,张曼被警官打了近半个小时,警察往她脸上吐口水,煽耳光,然后又让她站到院后的冰冷的水池中,前后近2个小时。
焦梅山,男,住石家庄市八家庄。
2000年2月4日,焦梅山在外边炼功被抓,由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派出所送到藁城看守所关押。2月14日下午8点建设北大街派出所将焦从看守所带回派出所审讯。因有些提问没回答,被罚站,让脱掉大衣,在院子里(零下5,6度)站到半夜,后半夜被吊铐在置留室铁栏杆上,由2名人员看着,一合眼,看守的人就捅他,不让闭眼,第二天警察又轮班进行审问,前半夜在院子里冻着,后半夜在屋里铐着。直到2月17日晚6、7点钟送回看守所。这样整整三天三夜,受审、罚站、挨冻不让睡觉,不让吃饭。
刘杏,女,52岁,石家庄市棉纺四厂工人。
潘淑霞,51岁,女,石家庄市汽车制造厂工人。
2000年2月4日夜,刘杏、潘淑霞到河北剧场广场炼功,刚到地点被公安抓走被拘留15天。在拘留中,胜利北大街派出所将她们带回派出所,不审问就关在铁笼子里冻一天,中午不给饭吃。晚上送回拘留所,有时赶不上吃晚饭。在遭到这些不公正对待后,她们要求解决这一问题,未得到答复,因而绝食。结果以对抗政府为由带回派出所,不让穿棉衣,在院子里冻了一天一夜,其中还有一名叫赵卫红的大法弟子,因受不了冻吃了饭,饭后不让其去厕所,无奈的情况下,将大便解在塑料袋里。同时被拘留的有郝秀琴、鲍静峰、李清瑞大法弟子。
15天的拘留期满后,派出所将她们6人带回派出所,不放、不审关了两天。因在拘留中绝食,派出所又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将潘淑霞、刘杏、郝秀琴3人再次拘留15天。
安彦芝,女,47岁,住石家庄市阜康路60号。
2000年2月4日因炼功被石家庄市阜康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拘留15天。因在拘留中抗议对大法学员的不公待遇而绝食。为此又被阜康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加续拘留15天。
2000年2月4日夜,外边炼功的学员,被抓的有100多人,他(她)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执法人员毫无顾忌的违法行为,使法轮大法学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败坏了国家形象,为引起世人关注和有关机关的重视,尽快制止这种违法违纪行为,还大法学员一个公道,公布以上学员受迫害的情况。
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前夕,石家庄市长安区裕东办事处以办学习班的名义,将管辖区内的刘涛、芦冉、李秀荣、葛彦文4名大法学员,非法拘禁在石家庄市建明小区玻壳厂医院内,走廊门上了锁,屋里、厕所、水房的窗户都用铁丝拧死,关了十几天才放人,并索要400元住宿、水电暖费。不给就从保证金中强行扣除。
在元旦期间,裕东办事处也非法拘禁刘涛、程桂芬、郑萍、李秀荣、王秀英、刘烨、田玉梅、白玉台8名大法学员,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不准互相串屋,家人送饭,只让从门缝里递进来。15天后要500元住宿、水电暖费。
河北省元氏县西贾村的大法学员张雪彬、刘月珍、许素琴、张巧素,因村的周九珍、县城西街的闫志兰和其他5名男大法学员,在全国人大、政协会召开前夕被县里从家中抓走(因县里怕她们进京上访)并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强行拘留15天。
我叫盖五反,我妻子叫刘瑞琴,家住石家庄市金马小区。
2000年2月21日中午1点多钟,我们俩口子正在家午休,裕东派出所几个警察来到我家,当场填写传票,就开始抄家,又将我俩口子带到派出所,分开审讯,有两个警察审问我,没问几句话,就开始打骂,他们将我的裤带强行解下,又强迫叫我脱掉棉鞋和袜子,然后摁我跪在地上,大约4个小时,这期间他们无理地打骂,还不解气就用扫帚把打,墩布把用力打我的头,还口口声声骂道:“我打傻你也没人知道是我打的”,并扬言要打死我。他们整整打了我将近4个小时。
在另一个房间里刘瑞琴也同时被审问,没问几句就开始打,打完又接着审,不说还打,后来又给她戴上手铐,并将手举过头顶,很长时间后又进来了一个警察,说:“都这么大岁数了,把手放下来吧。”刘瑞琴就把手从头顶拿下来,另一个警察边骂边说:“不行,举起来!不让你吃点苦头,不知道厉害。”还说:“原来没有指示,不敢动你们,现在对你们这些死不改悔的就得狠狠地整。”就这样逼打了三个小时后被带到公安局,关进小黑屋里3天,并罚款200元。(2000年4月5日稿)
99年10月23日,听到要给法轮大法定为邪教,我写了一封反映实际情况的信去北京信访局(国办),离大门很远就被众多的便衣截住,根本无法进入大门,我恳求他们把我的上访信转送进去也行,他们几个人同时说,谁敢给你送信,谁敢吧!就这样我被应声赶来的警车拉走,送回石家庄拘留15天,回家后我们工厂就开始派专人监视居住。
12月17日,二个功友到我家探望我,裕东派出所冲进我家几个民警,其中有孙警官,把我们抓到派出所,说我们“聚集”,审问并去我家抄家,把我关在派出所三天,放出后通知工厂毫无理由的要我出1500元“罚金”,并荒诞地让我保证“不许任何法轮功学员进我家门”。
12月24日,裕东街道办事处把我们十来个功友骗去强行到宝石医院二楼楼上,锁在里面,夜里由人看守,不许串屋,不许炼功,家人送饭夜只能从门缝递入,还声称无限期办下去,不写保证不放出来。直到15天后才只好放我们。当时索要500元,又通过工厂扣1000元。实在无理又荒唐。
2月4日正是除夕之夜,都在欢庆春节,我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几个月不能在室外炼功,多么想在这良辰吉日参加集体炼功啊。我刚走到炼功场附近就被截住了,在昔日的炼功场附近,布满了警车和警察,后来在警察的驱赶下,我只好回家了。2月5日凌晨三时,我正在家睡觉,裕东街道办事处李主任等人从家中把我抓到派出所,仅仅为了想参加集体炼功的愿望,我和上百名功友一起被拘留,说是拘15天,拘了18天才放出来。回家后继续由厂派专人监视居住至今。
在拘留期间,2月16日晚,我被派出所提审,先是第二次抄我家,抄走了我所有的大法资料,翻遍了所有的个人财产,说是想要“破案”。在零下好几度的夜间,让我穿单衣光脚用手铐铐在院子里冻着,往脚上泼凉水,看冻的不行了,再回屋里受刑,骂一阵,打一阵,打嘴巴、耳光,打头,一直站着受审,整整24小时,当然比起其他功友我是受刑最轻的。
自99年11月以来,工厂在有关方面的压力下,对我进行二种制裁,一个是我女儿和我在一个工厂,把我女儿当成人质了,只要我违反了“四不”,就把她开除。再一个就是经济制裁,从去年11月至今,每月都在罚款,仅留出生活费,三月份是零。连生活费都不给了。
我修炼法轮大法是因为法轮大法好,对修炼者的身心健康有益,对任何人、任何国家、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可是我现在不但没有了信仰自由,而且失去了所有的人权。我没有错任何事,但却任意被抓、被打、骂、罚款,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连生活也受到威胁了。
法轮大法修炼者 郑萍
2000年3月23日
石家庄市谈固小区50号3门501
我叫白玉台,女,33岁。正月十一日下午,井陉县公安分局不由分说就强行把我带走,带到微水派出所。刚下车就用手铐铐到楼梯上。不一会儿,马占元(警察)走过来一看我戴着法轮章,就开始强行抢,我不给他,他上来扇我耳光,然后就不停地打我头,后来拽着我的脖领把我按到在地,骑在我身上,使劲把我的头往地上撞。后来又把我从地上拽起来,带到对面屋强行让我跪下,我不跪。他又开始继续打我,把我按在地上骑在我身上,死命把我的头往地上撞,打完后开始搜身,把钱800元正、BP机一个、电话卡一个、电话本一个、长城卡一个全部拿走,只穿秋衣带着手铐,在外面大约冻了2个多小时。把我带到屋子里没过多久又把我带到楼上,不问青红皂白又开始打我、踹我,又让我跪下,我坚决不跪,他们就把我一只手在肩上,一只手在背后铐起来,又踹了我几脚。后来用绳子把我捆起来,使劲提我后背两只胳膊,反复折磨我,三四个人使劲把我按在地,穿着大皮鞋使劲踩我的腿肚子,甚至几个人一块踩,还拿棍子打我。在我忍无可忍时,又铐了我一晚上。第二天又把我铐在铁笼子里。在学习班里,许多大法弟子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刑罚。
井陉县微水镇罗家庄村赵英霞、赵力霞、吴荣庭、康力莹和张珍珍,都遭到了毒打,把头夹住,强行跪下,用警棍毒打学员。3502的辛力花,女,40多岁,来例假时,在不停的毒打下,甚至不让上厕所,弄得满裤子都是血。他们还强迫学员骂老师。在关押期间,一天只给3个馒头和一些水,强行让学员交钱1000--2000元不等才放人。
吴站明,男,打得他更残忍。拿椅子打他,把椅子都打碎了,使劲打他的膝盖骨,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好,腿到现在还一拐一拐的。
井陉威州镇固地村因为集体炼功,把他们抓到微水派出所,尤其是栾顺生(男),让他带着手铐,跪下,拿警棍打得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好。女的,有的用电棍电她们的敏感区,打完之后让她们只穿秋衣,光着脚在冰上冻着,回去以后还继续电,直打到不炼为止。
井陉天长镇,一个40多岁的男士,警察用电棍电他,打他,他带着手铐,手铐碰到前额,鲜血不停地射出来,吓得干警把他送进医院。他们还把男女学员都关在一起,铐在椅子上,冰冷的空屋子,把大法弟子的手脚都冻伤了,一关就是十几天,吃的是馒头和水,没有一点菜,还要强迫学员交钱1000--2000元不等。
白玉红,女,25岁,因为集体炼功于大年三十被抓到微水派出所,遭到一顿毒打。打完后,初六提审,又开始遭受非人的折磨,不让上厕所,她实在受不了,只能尿在裤子里。她比我受的刑更重,强迫她跪下,一个人用腿夹着她的头,另几个人把警棍压在她的腿肚子上,使劲来回踩。在刑警队把她吊起来打,打得站不起来,只能爬着上厕所。
白玉台 石家庄市建明小区45-1-402
2000.3
各位同修:
3月4日,我给澳大利亚外交及贸易事务大臣Alexander Downer先生发了一封电子信件。今天,我收到一封来自Downer先生助理秘书的回信,我想,这封信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澳大利亚政府对法轮功在中国情况的态度。以下是回信的全文(译文)。
亲切的问候!
澳洲学员 Yao Qiwen
2000年3月28日
(收信人地址略)
亲爱的Yao先生/女士:
谢谢您2000年3月4日关于法轮功的来信。我被要求代表外交事务大臣Alexander Downer先生给您回信。
政府在法轮功练习和学说上都没有立场,但我注意到我一直在阅读的所有有关报告都表明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运动,不煽动暴力和仇恨。
政府对于中国人权状况很关心。政府认为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取缔制造了关于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疑问。1999年11月25日,Downer先生在澳大利亚中国商务委员会上的发言中表达了政府对于中国粗暴对待法轮功运动在中国的支持者和继续镇压法轮功的关切。对法轮功的这种粗暴镇压是违背结社自由和表达自由基本人权的。驻北京的大使馆和外贸部已经在无数的场合和高级别水平登记了政府对于法轮功学员遭遇的关切。我们已经力劝中国恪守它自己对国际人权机构的承诺,因为后者保护和平表达观点、结社和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我们还向中国当局提出了我们对于被拘禁的个人所遭受的不公待遇感到的关切。
澳大利亚政府介入中国人权问题的目的是在地球上消除实际差异。中国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会是缓慢和增加的。有时难免发生负面发展。但是我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以最有效且可能取得实际结果的方式帮助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谢谢您向政府表达您的看法。
您真诚的,
(签名:)
L E Morton
助理秘书
(澳大利亚政府)东亚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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