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4月20日】 [南昌]
一、南昌县(莲塘)看守所关押的五名大法弟子许文君、万新儿、彭菊妹、胡玉珍、王燕玲在看守所遭到人身残酷迫害与非人待遇的内幕被揭露出来后,为掩盖罪行,防备调查,最近公安机关将五人转移到别的看守所去,如许文君转移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其他人不知去向。
二、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南昌市二七北路)将八位女性大法弟子用脚镣全部铐在一起的恶行披露后,目前看守所内部正在找犯人作伪证以掩盖罪行。
三、为《致联合国人权会议代表的一封公开信》征集签名表在南昌大法弟子中征集签名一事被江西公安机关发觉后,他们紧急召开了会议,做好了部署,准备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十八日表决结束后,于二十日开始行动,以“里通外国”的罪名严肃追查此事并对有关大法弟子进行镇压。
四、大法弟子的信访权力也遭到践踏,他们向中央领导写信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受益以及无端遭到迫害的事实,却正在遭到严厉追查与骚扰。如医院诊断为白血病的大法学员胡庆云自从4月初向江总书记、朱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写信说了真话后,公安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与限制,近日公安把他传去连续突击审讯长达近十个小时,由于家属强烈要求停止审讯才于深夜十一时放人。
胡庆云所谓的“非法经营罪”一案拖了九个月,据传因证据不足不予追究,然而就因为此次给中央领导写了“真相”后,政法部门对他加紧了迫害,抓紧了“调查取证”。
另一位大法弟子,新建县石岗镇十九岁的女青年罗姗,写信给江主席、朱总理,反映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都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关押或被劳教、被通知罚款的情况后,被新建县公安局、石岗镇派出所审讯追查。
新建县用“土政策”迫害学员,凡因炼法轮功抓进看守所的学员要想出狱必须处以重罚,有工作的罚六千元人民币,没工作的罚四千元人民币。赴京上访被关除上述罚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币。在江西这样比较贫穷的地方,一个普通家庭能拿出多少钱?有些家庭一辈子存的钱也不够这次罚。新建县就是通过这种手段,依靠经济处罚,使人难以生活下去的办法,达到表面上修炼法轮大法人员的减少,来完成自己的“任务”。
[青岛] 青岛医学院大四学生黄彦(女)因公开表明坚修大法,两会期间无故被学校看管近一个月,不准上课。两会之后,因仍要坚修大法,被学校要求休学。
三月初青岛市十一名大法学员在市政府对面的“五四”广场集体炼功后被拘留,其中的袁春菊(女)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监视居住,现被判劳教三年。
青岛大学学生赵凯、周锐涛、何军三人,因到学员家交流被公安发现,在学校内被非法拘禁已近两个月。
清明节,即墨市50多名学员集体练功,当时有四十多名学员被抓。现即墨市灵山镇学员纪典浩、李耀宗、房兆良在即墨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并且被硬性抄家。即墨市学员邱清华(女)在青岛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并被硬性抄家。另有陈振华等9名学员目前下落不明。
青岛学员梁朝晖(女)去年十月进京上访,然后参加广州法会,被抓拘留15天后释放,又一次进京,再次被抓,现下落不明。
[新疆] 新疆石油学院机电系97级学生,大法弟子钟凯,因拒绝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被学校勒令休学,已于4月7日离开学校回亲戚家。此前钟凯曾因坚持修炼而在整个寒假期间被公安部门拘留了一个多月,直到学校开学一周后才放出来。学校还让钟凯的同班同学监视钟凯,不许他随便外出。钟凯品学皆优,是学校的三好生。
另:新疆阿克苏大法弟子、钟凯的姐姐因坚持修炼而被判处三年劳动教养,现关押在阿克苏。
[湖北] 湖北省汉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敏在怀孕七个月时进京上访,被遣送后关押在汉川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99.9.8-99.10.2),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力,出狱后孩子(芦修圆)于99年11月30日出生。而张敏的丈夫因与她一起上访,也被同时关押在看守所,直到2000年2月2日才被释放。
张敏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城关镇一字后巷23号。
湖北武汉市法轮大法弟子张文芳,原患肝硬化、脾肿大平脐、肾囊肿等多种疾病,曾被上海长海医院判处“死刑”。95年10月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于99年7月师父给净化身体期间,曾一度出现肝硬化症状,肚大如鼓,肢肿如棒捶,未进医院门,竟奇迹般地康复了,此事在武汉市传为佳话后,公安干警找到她家,叫她不要对外宣传。她说:“这是事实,怎么不能说呢?”,那位干警说:“事实也不准说。连法轮功学友也不能说。”
自2000年2月份以来,南昌市新建县假借敏感时期之机,又大批拘捕法轮大法修炼者,特别是两会前夕,一些大法学员无端被拘捕关押,如南昌市万青一人炼功被抓关押,陈美丽主任医师在家被抓关押,钟静于3月4日刚从第三看守所放出,仅两天,3月6日无任何理由被抓关押。 新建县更是疯狂,大批大法学员被关押。石岗乡的葛金连一家(本人、丈夫、三个女儿)及四个姐妹均先后被关押,葛金莲被劳教两年,现其丈夫和两个女儿仍被关押,家中只剩下一个18岁的女儿,无依无靠。
恒湖的胡意萍及其父母三人在火车站买票,准备赴京上访时被抓关押。长凌镇魏梅英与儿媳肖萍均两次被关押,时间长达三、四个月,现仍未释放,且家里亲属大部分都已下岗或免职,黄东安与妻子熊小玲也先后被关押两次,这种无端被关押两次的超过十人以上,新建县在“两会”期间无端被关押的学员有20余人。目前仍有许多人被关押,因无能力拿出大批钱保释(几千元到一万多元),魏梅英将被劳教三年。
新建县政法委下达文件要求每个单位扣押每个学员6000元的保证金,不交钱的大部分被关押,已关押的不交钱就不释放。
大批大法学员不仅被关押,而且受到严厉的经济盘剥。如要肖萍家人交纳12000元保证金才释放人;罗桂花要交纳公安机关及单位保证金一万多元;熊华英也先后交纳5000元保证金,黄东安夫妻先后交纳近15000元保证金(黄东安因炼功失去工作并开除党籍)。被罚款者实无能力交足的,则从其亲属收入中扣除。大塘乡七个上访修炼者(农民),每人要交纳9000元保证金,由于经济困难拿不出现金,公安机关进门抄家,家中一切值钱的东西:黑白电视机、猪、鸡及粮食谷子都抄走,如还不够,则株连九族,扣发他们在新建县工作的亲戚的收入。
目前新建县公安机关人员直接到大法学员家里审问大法学员,只要回答还要“炼”的也抓去关押,同时还要交“保证金”,每人6000元。今后还要加倍,并且株连九族。 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大法弟子游金霞(60岁)于2000年3月初进京上访,由于不说姓名地址,被北京警察头虐待5个钟头,几天后被遣送回当地,在火车上,警察坐卧铺,却将她铐在臣铺铁架上,仅肢尖触地,几个钟头后才将她放下,至今仍关在黄梅县拘留所。她儿子(受到牵连被单位降职)想用钱将她保出,管教说花多少钱也不让她出来。
湖北省汉川市大法弟子李植家、韦翠娥、成艾平、肖艳芳、祝又三、方银华、卢文杰、郭宝柱等进京上访后被关押三至四个月,罚款几千元不等后才被释放。学员李秋华被判劳教1年,张新华已关押半年多,还未释放,却没有任何判决书。
方银华,湖北省汉川市人,法轮大法修炼者。99年9月7日上北京上访,9月17号被本市公安局带回(一同回来7人,每人交110元路费),关押到汉川市第一看守所。2000年2月2日才得释放,交公安局保证金3500元,看守所生活费1800元,被服费200元。99年9月7日买的一部新手机3646元被没收,不给任何凭证。
湖北省政府直属部门(如卫生厅等)规定,每个单位如有两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就要受到处理。长沙市大法弟子张小梅、贺祥姑进京上访回来后被拘留15天,后被其单位(属卫生部门)送进湖南省精神病院,被强迫治疗,每月打一次长效针,每天还要吃药,造成学员四肢无力,瞳孔放大,折磨了两个月后直到学员写了保证才放出。另一学员张和萍,单位(属卫生部门)说要她看设备,结果却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同样遭受了非人的待遇。
湖北省武汉市大法弟子张洪霞,去年10月进京上访被抓,身带1710元钱,驻京办干警叫其将钱给他保管,遣返张洪霞回武汉时,驻京办将这笔钱转交来京接她的武汉干警洪新华。张洪霞从监狱出来后,与其爱人先后到武穴公安局反映过几次,除归还其400元外,其余1310元至今未还。而市局青林派出所已从张洪霞所在单位要了遣返路费1936元,现已从其工资中扣除(其每月工资仅219.3元)。
湖北省武汉市大法弟子,在今年2月底陆续被公安局无故抓进监狱,如果要放出来都得交2000元以上的罚款。其中两名学员被判劳教三年。 另外进京上访的学员被抓回后,如要放出来,都要罚款上万元(约合当地中等收入的两年工资)。
湖北省汉川市大法学员胡汉姣,99年9月13日进京上访被拘留于汉川市第一看守所,于2000年1月9日交保证金3000元,生活费1800元后才被释放。其婆婆唐姣英与她一起上访,也关押了一个多月,交保证金3000元才出来。2月24日派出所到家中找她,因她不在家,就说她串联功友,抄了家中所有大法书籍和资料,收录机一部,随身听二个,并说她违反治安,又将其拘留15天,交生活费450元)。
上述现象无一不是无视法律,侵犯人权,不给学员生活出路的典型事实,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和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和声援。
[河北]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杨元宝、汪丽萍(夫妻)在2月20日去单位管道局中学上班,领导要求他们写不上访的保证。如果不写,得有一人去“转化学习班”,否则两人都得被送进看守所。杨元宝与另一名学员在学习班软禁时,大法书被抄走,于是两人绝食。610报告了市公安局后,警察将两人打了一顿,其后押送看守所关了一个月。
2月26日警察到汪丽萍家搜家,抄走了大法书籍、挂像。当时另有廊坊学员朱艳荣、张敬新、李小健及三名广东学员,其后7人全部被带走,广东学员被关押半个月,廊坊学员被关押一个月,汪丽萍则被报批劳教,并与杨元宝同被开除公职。
[江西] 江西省九江市蔡茂宝、朱胜利、蓝虎、范路杰、方建生、赵玉芳、谢金萍、欧阳盛情、熊莲芝、李黎等十几名大法弟子从元月份以来都是在家中被警察无故带走,现全部被劳教。男学员关在马家龙劳教所,每天从早上6点半到深夜11点,一直干活做灯泡钨丝。女学员关南昌青云谱劳教所,每天从早上6点到夜里10点干活做塑料花。
女学员向政府提出:一、撤销对李洪志师父的通缉今;二、还法轮大法清白;三、释放全国所有关押大法弟子,并争取合法炼功环境。现已绝食三次(第一次8天,第二次11天,第三次从3月25日至今)。
九江市大法弟子被拘留关押后,很多被罚款5000-8000元不等。
南昌县武阳乡大法学员万坚玲在南昌县看守所被关押了50余日,由于她坚持在狱中炼功,被戴上镩子铐住双手双脚呆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连续长达5天。为争取能在狱中炼功,被铐的第二天她开始绝食,绝食到第4天时,管教给好松开镩子,她立即恢复了炼功,同监室的刑事犯人员都知道法轮功好,也跟着她一起学炼法轮功。
2000年1月2日南昌市建设路学员杨静在家被公安无故抓走,已在分局报批劳教二年。另一名学员谢巧茹3日到派出所指出公安到家抓杨静是侵权行为,也被公安当天抓走,在分局报批劳教二年。
江西省瑞昌市法轮功学员周子宾,99年12月上访后被抓,瑞昌市公安局接回后,干警徐有池在其身上拿走600元至今未还。其他三名被抓学员每人交现金3000元,由本单位先支付,然后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四人分别被判劳教1年半至2年。
江西省瑞昌县白杨乡武山铜矿30栋3户曹璐玲因进京上访被教养1年半,关押在江西省强制戒毒劳教所。
以下为江西省新建县法轮大法弟子被扣、押、罚情况略述。
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江西省新建县公安局先后关押了法轮大法修炼者60多人次,共计51人(其中上访28人,户外炼功、在家炼功23人),实行了抄家、关押、殴打、罚款、株连九族等多种手段。至2000年4月中旬,仍有十名法轮大法修炼者(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因交不起巨额罚款而不予释放,如大塘乡5个上访农民:程茂佳、程时圩、程其平及程茂钊与蔡定梅夫妻。平时家中半年都难得吃上一次肉(肉价5-8元/500克),这次却因修炼法轮大法被扣押,每人须交一万多元,他们实在无法拿出,便从2000年2月一直关押至今,两个多月仍不释放。
其他几个修炼者情况:铁河乡蔡九龙夫妻俩(在家被盘问时说“炼”被抓),石岗乡罗运南父女三人(回答说“炼功”被抓,罗运南之妻2000年2月已判劳教二年),皆因交不起巨额罚款而长期不予释放。
[湖南] 杨贤国,大法弟子,原湖南教育学院副教授。自4.25以来,长沙市公安及学院领导多次搜查、提审、谈话,威胁不让修炼法轮功。因修炼法轮功99年5月被撤消副处级行政职务;7月被岳麓区公安监视居住15天;11月上访北京被北京西城区公安、长沙岳麓区公安刑事拘留45天;12月被区派出所及学院软禁5天;99年12月被学院勒令辞退工作。
周坚旗,大法弟子,湖南教育学院职工。自4.25以来,长沙市公安及学院领导多次搜查、提审、谈话,威胁不让修炼法轮功。因修炼法轮功,99年11、12月先后被岳麓派出所及学院监视居住二次,共15天,99年12月被单位降低工资,扣发全年奖金。
欧阳华山,大法弟子,原湖南教育学院学生。因修炼法轮功,99年11月被学院勒令辞退学业。
湖南省衡阳市大法弟子李祚菊(市溶剂厂工人)因家庭贫困、难以交付拘留费500余元(该学员工资仅150元左右),单位要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为生活所迫,该学员只好另找临时工作,打杂工、扫厕所及楼梯等,月薪180元,当用人单位知道他是大法学员时,就拒绝了他,使其生活陷入困境。
自99年12起,湖南省衡阳市监狱经常爆满,先后有数百人遭到关押。被关的学员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十几岁,有上访被抓的,有在家被抓的,有的全家几口人一次性全部被抓,有的是孕妇。所有的学员被罚款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甚至个别人处罚三万元。该地区属大陆贫困地区,有些学员是特困户,单位长年发不出工资,有的学员只有一百多元工资,而且还不能保证。绝大部分学员及家属迫于压力,向亲朋好友借钱交罚金。有时还借不到,单位也强行扣发学员的工资。如果有家属探望狱中亲人,还要交探视金(第一次50元,以后全部是100元)。给学员和家属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而且释放出来的学员很多还被单位长期关押,不准回家。实属“假释放”。学员在狱中与吸毒、嫖娼、卖淫人员关在一起,经常惨遭毒打与辱骂,一些管教公开指使犯人毒打学员,并说只要打法轮功的就提前释放,使学员遭到了惨无人道的对待。学员不交钱,就向家人要,如家属不配合则无限期关押。不得巳学员们在狱中多次绝食表达心声,就被强行多次灌食,致使一名学员王慧十二指肠穿孔,其他学员的身体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凡是进京上访的学员回来后单位就开除,几乎所有的大法弟子找临时工作都无人敢接受,且随时有可能被抓,家属为此而高度恐慌。整个市区好象被乌云笼罩一样。
湖南省长沙市大法弟子张祝平,一家五口(大儿子、儿媳、小儿子、孙女)于99年12月25日进京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被送到了山东办事处,四人被戴上手铐。之后,她与小儿子被带到黑龙江办事处,其单位来接时(她已离职五年)遵照指示,叫她女儿交5000元钱来领她和小儿子。包括警察的差旅费、住宿费、出租车费、补助费。自99年12月起从其工资中扣除。2000年2月29日她到湖大学员邵素云家听师父讲法,来了五名公客观存没收了磁带、收录机、大法书籍一套,并将两人拘留15天。3月2日又到其住处(住其妹家)搜查她的书。使其人身自由得不到保证。
2000年4月1日,长沙市大法弟子60余人在开法会时,被警察带走,其中陈惠敏、雷扬帆、戴清平三名学员关押至今。
长沙大法弟子黄勇辉,与李季兰、李长庚、柳春霞于99年12月5日一同进京上访被抓,当晚到长沙市驻北京办事处,无任何手续关押4天,每天交生活费180元,而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15天。因保护大法书绝食,三日后放回。出狱后电话被窃听,身份证也被收走,由于坚修大法被开除公职。
[河南] 河南省郑州市大法弟子徐谢恰于99年12月6日在户外炼功而被抓,身上现金、手机、大法书全被没收,其父母被告知交钱后放人,于是在元月份交了2500元,但是直到现在该学员仍被关押。
[黑龙江] 黑龙江省鹤岗市麓林山拘留所20多名大法弟子在绝食期间,犯人在公安警察驱使下(该拘留所本无犯人,为便于打压炼功学员,特从别处调来一批犯人,打人卖力的犯人将被提前释放)毒打学员,直至写出“不炼功的保证书”为止,致使很多学员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从2000年2月初至今关押不放,且地方公安人员随便到家抓捕学员(工农、南山两区颇为严重)。目前鹤岗市县监狱已关押一百多名大法弟子,其中有8人被劳教三年。
[广东] 广东阳春市三甲镇大法弟子王金华(25岁),99年9月9日进京上访,被关押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20天,在广东驻京办事处软禁2天,并以违反治安管理在阳春市拘留所拘留15天。
广州市河东绿化公司大法弟子何凯强(24岁),因进京上访被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刑事拘留20天,在广东驻京办事处软禁2天,回广州后被拘留在天河区棠下拘留所8天。
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大法弟子伍少钦(硕士研究生,25岁),99年9月9日进京上访,被拘留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20天,在广东驻京办事处软禁2天。回到广州五山派出所呆了2天,便被送到天河看守所拘留5天。释放后在学校软禁15天,并被学校勒令退学。
[四川] 成都市部份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拘留情况(至4月13日)
1.钟芳琼,女,35岁,运输专业户,家住仁和苑27栋3楼7号,被成都万年场派出所非法拘留。原因:99年10月1日到《商务早报》,99年12月19日赴京上访,2000年3月7日再次赴京上访。先后被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合计120天。
注:钟芳琼证实法轮大法使她获得新生的正面材料,被材料被四川电视台《今晚10分》栏目篡改成攻击法轮功的反面材料播出。
2.刘灿,女,70岁,原107信箱子弟校校长,现已退休,家住107信箱32栋7单元4楼7号,拘留于建设路派出所,原因:99年12月10日上京护法,被非法拘留至今,治安拘留7次,刑事拘留1次,合计135天。
注:刘灿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同志;3月8日因拒绝再次非法拘留被派出所用橡皮筋捆脚,因挣扎未遂,后又用后铐反铐双手,被三个警察残暴强行扔进警车尾箱内押送至拘留所关押至今。
3.明黎,女,28岁,泡桐树小学班主任教师。拘留原因:上京护法后于2000年3月17日被治安拘留15天。治安拘留1次,刑事拘留1次,合计45天。
注:被迫丢下出生刚100天的待哺婴儿;其母陈尚真62岁,原青羊区教委招生办工作人员原花圃路小学校长,中共党员,与本人一同上京护法,受到同等处罚。
4.余雪梅,女,51岁,市游乐园退休职工,家住猛追湾街3号1栋2号,拘留于猛追湾派出所,原因:99年12月5日上京护法,2000年3月8日上京护法。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共计120天。
注:因拘留期满后,口头表示要继续修炼,就被连续不间断关押至今;多次公安人员及看守谩骂、毒打、罚站;连续关押期间从未允许回家洗一次澡。
5.谭绍兰,女,40岁,川棉厂内退职工,家住本厂宿舍13栋3楼8号,拘留于跳灯河派出所,原因:99年10月14日在家及2000年1月12日因表态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被拘留至今。治安拘留6次,刑事拘留1次,合计115天。
注:从未离家上访仍受到非法拘留7次,何时获得人身自由还遥遥无期。
6.张国英,女,61岁,成都理工学院退休干部,家住本院宿舍29栋3单元7号,拘留一二仙桥派出所,原因:因两次上京护法,治安拘留2次,刑事拘留1次,合计60天。
注:在北京驻京办软禁八天七夜;劳教所外执行一年期中被治安拘留。
7.张盛荣,女,60岁,测绘队退休干部,家住鸿运花园,拘留于机头镇派出所,原因:因为表态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治安拘留7次,计105天。注:软禁期间多次接到八旬老母病重消息,再三要求回家探望也被断然拒绝;从未离家上访,也于99年10月至2000年4月中旬长达半年的拘留,软禁,回家还遥遥无期。
[四川] 部分编后语:
上述材料由部分知情的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我们遵照李鹏委员长签署的公民信访条例,善意地向政府反映修炼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证实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邪教,却被公安机关非法长期反复拘留。
被拘留人员中有的是从工作单位上班时,被骗至派出所,只因表态要继续修炼就被立即非法拘留。家人不知去向,小孩在校无人接回,有的甚至受到待岗、扣发工资、奖金、行政记过、强行下岗、没收住房、开除公职、罚款等严厉处罚,剥夺人身自由。拘留所监室内除便坑水管外,无任何水源,洗衣、洗手、大小便都在便坑内。就这样,4月份以来的拘留所还以节水为由,经常断绝这唯一水源,大小便无法排走,室内常常臭气熏天,狭小的监室十多个人守着粪便吃饭的事时有发生。不仅长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在家修炼的学员也一样,比如每天进出宿舍大门,必须给门卫报告。每天早上必须到派出所报到,呆在家中也得不到安宁,时有公安人员上门盘查,电话骚扰,更在甚者半夜三更上门提讯。
拘留所内其他违法人员尚能享受亲人探视,对外通话的待遇,即法轮功学员一概不予准许,我们大法修炼者面对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仍然按照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严格要求自己,无怨无恨,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完全用善的一面向政府继续反映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希望政府重新调查法轮功事实真相,还我们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给我们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现关押尚在继续,获得人身自由还遥遥无期。欢迎各界人士来访,调查核实事实真相。
四川法轮功学员
二000年四月十三日
[四川](续) 廖沛敏:女,43岁,成都第七人民医院主管护师。廖雅媚:14岁,廖沛敏之女,成都29中初二学生。
3月6日,母女俩前往北京中办信访局向党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北京公安立即把她们遣送到成都驻京办,她们在驻京办被软禁达8天7夜。廖沛敏女士被公安带回成都后,又在戒毒所和拘留所关押达32天。其间,未成年的廖雅媚被迫在家独呆。
成都刘振海、陶渊、张盛云、田瑜等学员,因赴京上访,向党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现仍关押在成都莲花村监狱进行刑事拘留,等待重判。
最近,成都市一些单位开除了王凯、张玉春等一批法轮功学员的公职。随着4.25的临近,成都市各单位、街道气氛非常紧张,各级基层政府组织已把防止法轮功学员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列为了考核“三讲"的首项指标和当前的主要政治任务。
成都市营门口派出所是成都市金牛区“教育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基地,也是成都市公安局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试验点,从去年11月开办至今已有五个多月,近日又接到通知,学习班还要长期办下去。五个多月来,学员们受尽公安“欺、哄、吓、诈",不少学员因坚修大法,多次被送去拘留,有的甚至被劳教(如张艾黎女士等)。面对淫威,学员们严格按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把学习班变成了集体学法交流、弘法、精进实修的修炼环境。欢迎全世界关心法轮功的人士到成都市营门口派出所,实地考察中国政府的“教育转化"。
派出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营门口立交桥侧
电话:+8628-7529986
[重庆] 作为西部开发城市之一的重庆直辖市,99年4.22以来同样有不少同修们进京,为大法清白及在人间的合法环境尽微薄的力量,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们了解大法。他们多数在没有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被拘捕扣留,给其家人的理由仅是他们去了北京。警察说只要去北京就会被抓捕或判刑。
西南师范大学的韩以明(原该校美术系教师,42岁)、刘新宇夫妇在99年被判2年劳教,现分别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和江北劳教所,虽然每天干繁重的体力活,但他们表现得非常坚定。陈福28岁,原西南师范大学政治系研究生,99年被判1年劳教,现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
袁志强,27岁的小伙子,去京前辞去工作,2000年1月入狱,3月被判2年劳教。
刘范钦原光学仪器厂退休干部;瓦解难,原五金公司职工,2000年3月皆被判1年劳教,且刘范钦被开除党籍。现在她们被关押在江北劳教所。
朱碧兰45左右,原203医院工作,被判2年劳教。
重庆西山坪被判劳教的男学员已有几十名。他们每天被迫干繁重的体力劳动,吃的食物和住宿情况都很糟糕。现在韩以明已被转移到更严厉地方且不准看望他。
潼南县只要说是学员就会被抓,如果缴来上万元现金,便放人,为此学员纷纷进京反映情况,希望上边能够重视解决。
双碑特殊钢厂的刘兰,35岁左右,已是第三次来到北京,被遣送回渝后,刘兰被判2年劳教。
荣昌市原税务局干部张乘军28岁,是第四次到北京,来押送他的人跟他已经很熟悉了。小张只身来天安门,放下行李就坐在地上盘腿打坐,手印打了一半一群警察就冲过来把他拉扯上了警车。在北京派出所里,警察用可乐给他洗头,把他瘦削的脸被打成胖乎乎的圆脸,对这一切他呵呵一乐,根本不放在心上。据说他将被判刑。
[两会]
我是3月初“两会”期间与上海人大代表驻地“北京国谊宾馆”电话联系,想反映老百姓天大的冤案。会务组的同志同意我们送材料,约好3月7日下午。7日下午1时30分,我和两位大连和青岛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到达国谊宾馆。宾馆门外站了许多公安人员和联防人员。我们三人径直进了宾馆接待室。与会务组联系后,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我们把我们了解到的有关法轮大法学员在拘留所交待的事实材料交给了他,他看了一会儿说:“哎哟,这么严重!”我们告诉他“比这严重的还多着呢,这只是一小部分”。他问:“这些情况你们反映过吗?”我们采用了各种方式、各种渠道,能用的办法均用了,写信、上访各个信访办,中办、国办人大信访办都去了,去上访的人都被抓去了,反映不上去啊!”工作人员说:“你们放心,这是人大代表的驻地,公安局不会干涉。”我们三人感动地流下了眼泪。 2:30分左右,工作人员说:“代表们起来了,可以给你们联系了。”他正在给代表打电话时,公安人员闯了进来,“你们是法轮功吗?跟我走。”工作人员脸红了,公安人员从他手里夺下材料,把我们带到了展览路派出所。以后我被转送到东城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非法拘禁我们。另两位学员被送回原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