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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孕期学员的上访故事


文/中国大陆学员供稿

【明慧网2000年4月2日】 (因此学员仍在24小时监控中,文中略去地点,姓名)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学员,修炼已近四年。通过这几年的修炼,我知道了做人的真正道理,也明白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在努力要求自己做好人的同时,我的身体越来越健康,走路一身轻。父母在我的影响下,也修炼了大法。师父不仅解除了他们身上的附体,他们还从此远离了病痛的折磨,越活越年轻。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教人向善,为人解除病痛的宇宙大法,于国家、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政府却硬要把他定为邪教,真让我们不可理解。我和父母商量,不论是作为大法学员还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义务站出来,说一句真话。此时我已怀有身孕,仍决定和父母一起去北京。在上访无路的情况下只有到天安门广场炼功,以此来为大法昭雪。

在广场上,我们三个刚刚站成一排,正要举手炼功时,就被警察拉上了车,并威胁我们不准动,一动就打死我们。随后我们被关进了天安门派出所,并通知了所在地驻京办事处,而后办事处又通知了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遣送回原籍后,父母当即被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警察审讯了我,由于我仍表示要炼,他们气急败坏,要求我堕胎,以便对我进行拘留,我断然拒绝,并质问他们有何权力伤害一个无辜的小生命。他们无言以对,就威胁我说:"希望你再坚持炼一年半(即孕期和哺乳期一过),到那时就可以让你进监狱。"事后他们又通知我爱人单位,动员他与我离婚。并把我交给了我所在单位保卫处,由他们对我进行24小时昼夜监管,并扣留了我的身份证。同时单位对我作出了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只发生活费的处罚决定,并进行了全厂通报。厂里新闻一连几天滚动式地播出对我的处罚决定,并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不准我离开单位。由于我和父母不住在一起,我要求回家探望出狱的父母,不仅被拒绝,他们反而变本加厉,更加严密地对我进行跟踪监视,威胁恐吓。

我不明白我曾经热爱的祖国、我曾经辛勤耕耘过的工厂,何以对他的忠诚子女进行如此的打击。难道法轮大法教人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有什么错吗?难道就因为我说了一句真话吗?若果真如此,我一点都不后悔,我愿以生命来捍卫大法。

成文:2000年03月26日  发稿:2000年04月0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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