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录像:98年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座谈会上的发言
  • 于法不容,于理不通
  •  

    首页 > 社会支持 > 各界声援


    来自澳洲参议员和澳洲联合国人权会议代表的支持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0年3月17日】

    (一)澳大利亚参议员Vicki Bourne给法轮功学员的信

    澳大利亚参议院
    参议员 Vicki Bourne
    新南威尔士参议员 澳大利亚民主党组织秘书
    2000年3月14日

    X女士,

    兹以此信进一步确认我对呼吁中国政府解禁法轮功和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的支持。我认为中国政府的做法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几项原则,特别是公约中的以下条款:

    第九款:
    任何人都不能被任意逮捕、拘留和流放。

    第十款:
    人人都应平等地享有在独立、公正的法庭上进行公平、公开地申诉的权利,以确认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明辨所遭到的犯罪指控。

    第十八款:
    人人都应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改变宗教及信仰的自由,独自地或群体地,私下地或公开地在讲授、行使、崇拜和仪式中表达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款:
    人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不受阻挠地坚持己见的自由,通过新闻媒体寻求、接收和传播信息及意见的自由,不论这些信息和意见是否前卫。

    第二十款:
    (1)人人都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2)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加入某一团体。

    中国对法轮功的禁止意味着人民行使思想和信仰自由的权利,以及自由结社的权利遭到侵犯。

    我也很关注那些有关随意逮捕及被逮捕者未得到公正审讯的报导。

    我呼吁中国政府

    --重新审查法轮功,认识到法轮功是一项和平的、非政治性的冥想运动。
    --允许独立的观察员监督狱中囚犯状况。
    --并且监督对这些囚犯的审判过程,以确保审判的合法和公正。

    澳大利亚民主党外交事务发言人:
    参议员 Vicki Bourne


    (二)澳洲代表:“澳洲政府及人民不会认为法轮功有损于社会”

    参加联合国人权大会的澳洲代表说,澳洲政府及人民不会认为法轮功有损于社会。

    3月15日,澳洲参加联合国人权大会的代表Mr.PeterHayward在赶往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大会途经悉尼时会见了部分澳籍法轮功学员,了解中国及海外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情况。会见中除了介绍中国的情况外,有学员还谈到澳洲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的情况。

    Mr.Hayward认真聆听,并说澳洲政府一向对此人权问题表示关注,并会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尽力提供帮助。他还表示,法轮功习学员是很详和的,并说,澳洲政府及人民不会认为法轮功有损于社会。

    会见中学员将一份载有大量法轮功学员在大陆受迫害案例的资料递交Hayward先生。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5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