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录像:98年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座谈会上的发言
  • 于法不容,于理不通
  • 不是迷信,而是博大精深的科学
  • 一位大学三年级女生谈上访经过和认识
  •  

    首页 > 修炼园地 > 正法修炼 > 法理切磋


    一片冰心在玉壶


    文/喻晖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0年3月12日】我叫喻晖,现身在狱中,却很想和大家交流。特别是很想和那些曾经有缘朝夕相处一块修炼过的大法弟子(包括我的父母、先生、妹妹和家人)谈一谈自己修炼的体会,便写出此文,由于自己层次所限,悟得不对之处请指正。

    在8月初,我们一些学员在莲花山公园半山腰上交流时,我听一位姓金的大姐说,我们应该自己把这个环境正过来,堂堂正正地出去集体炼功、学法,去北京护法,不要光等着师父来正法,我当时口里附合着,心中却对今后应该如何做没有概念。当时天空下着雨,忽紧忽慢,我很茫然。

    从8月到10月底,大家一直在讨论去不去北京上访护法的问题。7月22日我去了省政府,以后在单位过关也顶住了各种压力,坚持自己的修炼和维护大法。我认为自己已经不是那种该站出去时却还在家“坚定实修”者。因此我的看法是在个人的环境中堂堂正正的修炼。我问一位很早就去北京护法的弟子,“为什么要去北京?去北京做什么?”他说:“这要问你自己!”我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看法。后来,我草拟了一份文稿,不赞成去北京,10月25日,我就此又和一位大法弟子交流,并找了很多理由,诸如:①不要偏激地对待修炼,要取中;②去北京能有什么效果,会不会加剧矛盾,对谁都不利;③干什么事情都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做,不要绝对化;④而且以前经过一个什么事后,老师都要弟子们安定下来实修,人心浮动会不会影响修炼?那位弟子劝我不要把自己所在状态中的认识拿出去影响别人,避免成为老师在“挖根”经文中指出的那种人,自己修得不好还影响别人。我觉得他说得对,那一刻,心中对自己的看法有了疑问。当晚在电视中看到国家主席竟然在国外如此诽谤大法,我再也坐不住了,第二天我就出发去北京,好笑的是匆忙之中我竟然带着那篇我不赞成去北京的文稿上路,后被公安查出。

    第一次拘留15天在狱中集体修炼,就象大家在网上看到的很多心得中写的那样,感觉老师在推着自己往上走。在具体的磨难中放下生死之念在监视器下打坐,后来,清晨炼功被管教查仓时发现并制止,曾执著于人就不炼了,后来学法时认识到不对,这是决裂人的时候呀!多么庄严神圣的宇宙大法,怎么能别人不允许炼就不炼了呢?在压力面前是维护人、维护自己还是维护大法?“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做一个真正的神。”经历了种种过程,我切切实实明白了,以前的疑问,问别人,别人悟到了,告诉我,可我仍不明白。而现在,摔摔打打中自己悟道了。因此,我觉得几次狱中修炼是上“进修班”。

    大法,是老师万古久远证悟的,传与我们,怎么样维护法,其实法中已经讲得很清楚,像“大曝光”、“挖根”、“位置”等经文和历次讲法,我想大家都熟知,“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老师在法中怎么讲的我们就怎么做。当我迈出那一步,从人中走出来,我觉得我的思想境界已经在另外一个境界中,以前那些不走出去的理由不成为理由了。始终用善的一面护法,并在这个过程中,修去魔性,达到正觉。我体会到“为师者表面只诉其法理。修心断欲、明慧不惑乃自负。”其实,宇宙的法,太正了,老师说“如果你们人人都能从内心认识到法,那才是威力无边的法的体现--强大的佛法在人间的再现!”用人的思想认为法正过来好象不容易了,只能等着老师来做,然而这是人的思想,如果我们人人都真正遵照法去做,去维护法,法正人间指日可待,威力无边,神圣、庄严的宇宙大法!制约人间这一层法又有何难!

    当看到电视中不断地播放着诽谤大法、恶毒攻击师尊的东西时,我禁不住流泪--师尊把宇宙中最美好的给予我们,为众生操尽了心。然而大法在人间却遭到如此谩骂、攻击,出现这样的局面,作为弟子,我要用我已经觉醒的善心和正念去纠正它。我现在对个人修炼和正法有这样的认识,去北京上访护法,上炼功点堂堂正正炼功、学法等各种行为,目的是要正人间这一层法,而不是为了个人的提高层次和圆满(当然从法理上认识这对修炼者个人是从人中走出来,是能否圆满的大考验),那么正人间这一层法,就不是去赶一次考,而是要通过坚苦地努力,克服了相当大的阻力,达到法正人间的目的才行。在正法的过程中,不断修正自己,个人的修炼在这反复的磨炼中提高得很快。我记得老师在长春讲法中说到要为实修创造环境,但我理解绝不是现在可以在家修炼的环境,法中所定的一切,包括修炼形式都是不变不动、金刚不破的,集体炼功、学法在目前几乎是一走出去就要进监狱。虽然修炼的环境受到空前的破坏,但我们心中有法,在法中修,恶劣的环境何尝不可以用来精进实修?

    当我第三次走进看守所,公安来做转化工作,要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即可出去,我说,国家的其它法律我都可以遵守得很好,但针对大法所定的法规我不能遵守,因为它是在根本上错误的。这个时候我想的是做一个真正的神。这样我在这里呆的时间要长了。女儿两岁了,抚养小孩是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的,现在这些都落到我的家人身上,在我的一个生命的大劫中,我的家人对我帮助非常大,特别是父母,可谓恩重如山,可现在他们又要承担那么多,我知道,在表面物质这一层他们是付出很大,其实,我对他们也是负责任的,只是不是用人的表现方式,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大法开创的……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