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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法轮功学员信访的真实情况


文/法轮大法修炼者

【明慧网2000年3月11日】

尊敬的人大代表:

我作为一位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个中国公民,我有权利也有义务向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各位人大代表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关于法轮功的情况很难反映到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那里,这主要是因为公安部门个别拥有权势的人利用职权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法,切断了信息沟通渠道,导致中央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来京上访。

根据全国法轮功练习者反映的情况,每个省只要有5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上访,当地的第一把手的职位将受到撤职的处分。因此,每天来京上访的人都被带到天安门公安分局,然后按上访人所在籍贯由各地驻京办事处领走,并由上访人所在地公安部门押回拘留,导致国家领导人无法听到群众的呼声,信访部门也都被公安部门接管了。

有的修炼者直接给人大代表写了信,准备3月5日把信交到人大代表手中,而实际上信没有交到人大代表手中,人也没能回来。例如,丰台区的刘同云,由于把写给人大常委会的一封公开信给当地派出所警察看了之后,从3月2日被带到派出所至今未归,什么时间能回来无人知道。

还有的地区开什么学习班,强制要求家里人把炼功人押送派出所,交500元押金。据我所知,自2月4日被带到派出所的人一直没有放出来。北京实行了邮电通信管制,外地上访人员往家里打电话打不通,线路全被封锁,各城区都出现类似的现象。各地都有殴打法轮功学员、抄家、乱罚款、勒索等诸多侵犯公民人权的现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国家权利的最高机关,也是全国人民基本权利的体现。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官方统计,从去年7月至今,已有一千七百人次来京上访,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希望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关心民情、体察民情是人大代表的职责,亲自调查研究、走入群众中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是人大代表一贯的作风,为了维护国家繁荣和稳定,为了国家法制的健全和完整,我强烈呼吁人大代表到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有利于解决各种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包括公民上访权、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等等,有利于国家的团结和安定,有利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和平、公正解决法轮功问题。

向敢为人民反映真实情况的人大代表致敬!

成文:2000年03月08日  发稿:2000年03月1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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