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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报道--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故事


【明慧网2000年3月10日】2月7日,在朝阳看守所里,当我们听到昌平的学员为了向政府反映5条要求而绝食时,我们所有学员都同意绝食。通过看守所的领导向政府反映5条,因为我们一直认为在大法受到残暴镇压的大前提下,我们个人的修炼不算什么,但是我们一定要向政府反映这5条。我们学员都知道大法有多好。都有亲身的感受,而政府把这么好的宇宙大法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地打成所谓的非法组织、邪教,我们为了向政府负责,一定要反映5条要求。这样,我们坚持了6天,个别学员--王小平等坚持了8天(从2月4日开始)。

2月13日看守所的所长答应接见学员代表,我被学员推荐,作为代表与所长谈判。当时所长答应把5条向上级反映,学员恢复吃饭。回来后,我与学员切磋,绝大部分学员认为可以,只有几位学员还要等到政府的回音才能吃饭。后来我们起草了一份东西,主要内容如下:

各级领导:

我们是被关押在朝阳看守所的200多名大法弟子,我们已经绝食6~8天了,我们为什么这样做呢,是因为政府对法轮大法所做的一切是错误的。法轮大法是宇宙中最正最好的大法,我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向政府提出我们的要求:

1、撤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令;
2、撤消对法轮大法非法组织与邪教的决定,还大法清白;
3、希望政府能尽快与李洪志老师和平对话,解决法轮功问题;
4、释放所有被关押、被判刑、劳教的大法弟子;
5、给法轮大法弟子合法的修炼环境,集体炼功、学法。

以下是所有学员的签名。

第二天,朝阳区的区长就来看守所看学员的情况,自始至终未发一言。有些学员一直坚持绝食,其中有一位60岁的老人,坚持了12天,王小平11天。这期间有很多学员被插管灌盐水,每人半斤食盐和500毫升水。

成文:2000年03月10日  发稿:2000年03月10日  更新:2004年07月09日 2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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