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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位狱中大法弟子致中央领导的信


【明慧网2000年3月10日】

尊敬的中央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无辜身处监牢的法轮功修炼者,现以群众一员的身份,怀着一颗对党和政府忠诚、信赖的心,突破重重困难,给您写这封信,希望领导们能听一听我的肺腑之言。

我叫曹君健,29岁,大专文化,原是四川省广安市建行的员工。我曾任过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做过编辑,干过记者,出版过作品集,发表了上百篇爱国颂党的作品,曾是团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这些表明我是一个头脑清醒、爱党爱国的公民,给中央领导写信是经过慎重思考的。同时,我们修炼“真、善、忍”,说真话,办真事,以下绝无半点假话。

1996年8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短时间内便祛除了我身患数年的失眠头昏症,最主要的是我按照李洪志老师教导的“真、善、忍”修炼准则要求自己,得到了心性的提高,道德的升华。原来我在单位上报假帐、吃回扣,常把公家的东西据为己有,还要进舞厅、坐包厢。修炼后,我懂得了做人的真正意义是返本归真,在各种环境中都得做好人,慈悲向善,遇事向内找……我主动把私占公家的音响器材等物品全部归还,不但不多开发票,并且一律拒绝货商主动给我多开发票金额。99年5月,我到成都锦江电子公司给单位买抢答器,售货员三次要给我多开200元发票,我告诉他我是炼法轮功的,不义之财不能要。97年4月,我在武汉一家集团购买商品,集团重复寄来3200元的商品。面对飞来的财物,我想到《转法轮》书上写的,北京学员摸奖摸到自行车都捐献给单位,我不能要这横财。于是我将3200元钱汇给该集团,并在汇款单附言栏建议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在单位上,我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同事融洽相处,做到任何时候都做好人;我给自己的小孩用公家胶卷照了像,开发票时,我主动扣除自家小孩照相的金额;我还于98年5月主动买了一张价值560元的台球桌送给广安市建行,供职工娱乐,这是有目共睹的;在生活上,我不再进舞厅、坐包厢,改掉了一切不良嗜好;三年来,我没说过一句脏话,没骂人一句,即使自己受到屈辱也不计较……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而这一切都是法轮大法带给我的。

正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后处处要求自己做好人,对社会、对单位、对他人都有益无弊,所以对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直至邪教十分不解。同时,我发现批判法轮功的新闻、文章违背事实,与我们修炼的实际情况完全相悖。毛泽东、邓小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历来要求我们要实事求是,所以,我本着对党和政府诚实、信赖的心向政府写信反映真实情况,这本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但后来不仅没有任何回音,反而被市公安局多次传讯盘问。

1999年7月,法轮功被定为非法组织,公安局和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要我与法轮功决裂,并批判法轮功。我百思不得其解,法轮功使我和众多的修炼者病体康复、道德回升,何罪、何过之有?而单位和社会上其他人由于受舆论导向的影响,都用审讯犯人一样的眼光来看待我,而我确确实实在做一个好人啊!我的心情异常沉重。1999年9月,我想到是中央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应该向党中央反映真实情况。我牢牢记住师父的话:“永远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真修向善”抱着一颗真诚的心去了北京,准备上信访局反映情况。后来才知道一上信访局就要被抓,我更加感到震惊。《宪法》和《信访条例》都赋予了公民上访的权利,为什么会这样?

我在北京被房山派出所抓捕后,派出所所长打我耳光打累了,我还是祥和地对他说话;第二天,一名年轻公安对我凶狠地拳打脚踢,我始终用大善大忍的心对待他们,因为是党和政府对我们不了解,做出了错误决定。我们上北京不是要给党和政府添麻烦,我们只是想说句真话,说明法轮功利国利民,绝非邪教!

我被关在房山区看守所,犯人打我,我无怨无悔,坦然忍受各种屈辱。在这里,我明白自己的言行感化着狱中的犯人,有两人被释放时说要修炼法轮功,做真正的好人。我被送回四川广安区看守所,同样教这里的犯人重德修心、改恶从善,起到了政治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哪里的犯人,都对大法弟子高境界的言行赞不绝口,对政府把这样的好人打成邪教徒关在牢中无不感到难以理解。

这一切,充分证明我--法轮大法弟子不但无“邪”,而且正之又正。就是政府把我一直关在牢中,并以强加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我的刑,我也不反对政府,不怨恨党和政府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我们给政府充分的时间来了解我们。

法轮大法现在世界上30多个国家流传,修炼者超过1亿,如果真是歪理邪说,会有这么多不同肤色、不同阶层的人相信吗?如果真的害人夺命,会有千千万万的男女老幼修炼后得到病体的康复吗?中央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且和美国的“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等同起来,这是错误和荒谬的。众所周知,大卫教、奥姆真理教拥有强大的犯罪集团,持有恶毒的杀人武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大众皆视之为“邪”。而法轮大法弟子不但不伤害任何人,手无寸铁,且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始终用慈悲善心对待任何人,时时要求自己做好人,利己利民,有这样的“邪”吗?法轮功的辅导站、炼功点也是本着愿来就来、愿走就走的原则,何来“教”之有?李洪志老师教人修心向善,使无数修炼者祛除顽疾,获得健康,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而电视、报刊对李洪志老师所列罪行完全是莫须有的,个别在逼迫下恩将仇报的原修炼者攻击李老师,所言完全是违背事实的,我们千千万万的修炼者对自己师父的所作所为有着深刻的了解,李洪志老师用自己的言行做表率,教导我们做好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在千万大法弟子眼中,我们有目共睹、耳濡目染李洪志老师的无比正直与洪大慈悲。

我,包括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是从理性到实践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亲身体验到了大法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升华的威德,这是任何否定都不可磨灭的。历史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相信,将来的历史会证明一切,法轮大法一定会恢复清白,展现无比的光明。

最后,我作为一个公民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诚恳的建议:

1. 取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与李洪志老师和平对话,公正解决法轮功问题;
2. 恢复法轮大法清白;
3. 给大法弟子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4. 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

此致
敬礼!

大法弟子:曹君健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

成文:2000年02月27日  发稿:2000年03月1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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