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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法轮大法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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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2月25日】法轮大法的合法性事实上政府早已承认。如法轮大法(简称法轮功)原来注册于中国气功研究会,隶属于中国气功研究会领导时,多次被评为“明星功派”,并且多次受到政府许多部门的嘉奖,而且在所有功派中被公认为声誉是最好的,祛病健身效果是最好的。这一切都是有确凿证据可查的。

      由于法轮大法不是气功,而是往高层次上修炼。为了强调“修炼”,不动钱物,于1996年主动退出了中国气功研究会,并同时向民政部等部门申请成立“中国法轮佛法研究会”。由于当时中国政府正处于改革、调整、整顿阶段,对社团登记暂时停止。法轮佛法研究会筹备组通过各种渠道向各级政府部门表明了申请注册的要求,并将申报材料送到各有关政府部门,并且一直都在进行申报注册工作。直至9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的所有气功进行统一考察、注册工作。这样法轮佛法研究会(即原中国气功研究会注册的法轮功)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现更名称为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提出申请,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的职能部门严格地按照科学标准和要求对法轮大法进行全面、细致、科学、严格地考察,经过数月的审查和大量地取证材料、录象等等一切科学地鉴定工作,证明法轮大法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功法,他在祛病健身、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提高人们道德行为规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领导的讲话(1998.10.20,参见附录一),或参见http://www.minghui.ca)。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准予法轮大法注册,但有两个条件:1、法轮功要按气功收费管理方式管理收费;2、不能提及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如果法轮大法研究会筹备组同意这两个要求,当时就注册了,也就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了。

      但是由于法轮大法是往高层次上修炼的大法,他不看重金钱,义务教功,大家都是义务为学员服务,绝对禁止向学员收费,学功用书等除一些学员为方便新学员义务代卖外,都强调到书店去买,所以第一条无法满足。

      而关于另外空间高级生命问题是现在全世界的科学家正在努力探索研究、寻找的问题。如美国航天局就发射了灌制世界各种语言声音和人类图象的金碟到宇宙空间中去,以寻觅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并通过金碟来了解地球文明。事实上,如果另外空间高级生命的科学技术比我们人类发达,能够做出人做不出来的事情,并能够影响到我们这一空间。而相对于人来说,看他们真神,象神仙似的,了不起,人们就可以把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称为佛道神。所以佛道神(即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存在与否的问题不是由某几个科学家、某些团体、某些政府部门、某一个国家来断定他们的存在与否,而应该由全世界的科学家通过科学方式来探索研究进而做出科学的结论,也就是说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是否存在的问题,这是个科学上的问题,科学的问题只能通过科学方法来解决,否则就违背了自然规律。

      从科学角度来看,在科学上要肯定什么是很难的,但要否定什么更难。比方说我们要肯定某个人做过某事,这只要在其一生中发现一次就肯定了。而要否定某人没做某事,则需对其一生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地判断才能做出,可见否定比肯定更难。同样在科学上要否定什么也需要穷举所有的可能性来进行排除否定。如果穷举不完备,则严格的科学结论就无法做出,在不完全穷举下所做的否定判断只能是猜测,不能说是科学的结论。

      故由以上讨论可见,无神论就是否定了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的存在,没有在科学上穷举所有的可能性来进行严格的科学研究、排除和否定。故说无神论是建立在不完备的科学推理基础上的猜测,它恰恰是违背了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而轻易做出的不严格的推断,是不科学的主观臆断,不能作为科学的结论。由此导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都局限在这些窄小的思维空间范围内,使人们思维受到禁锢,忽视了另外空间的生命存在的多样性,使人们的创造性受到限制,进而使人们遇到难解的现代物理学、现代生物物理学等现代科学的前沿问题时很难打破原来思维框框的束缚,做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来,使人们的思想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

      根据现代科学的可证伪性,实质上现代的科学都是可以证伪的,也就是说现在科学的成立是有条件的,在更一般的条件下,现代科学就必须做出修改,以适用于更一般的情况。严格地说,在现代科学不适用的领域硬要强行用之,那肯定是错的,甚至得出荒唐的结论。也就是说真理是相对的,这与马克思主义是相通的,是不矛盾的,完全一致的。而且当人们的理性认识超前于现成的理论和实验所能达到的水平时,很容易被认为是异端邪说,甚至被认为是“伪科学”,这在科技史中是非常常见的。所以,要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使好的在碰撞、交流、争鸣中发展得更好,使劣的自然淘汰。不负责任地下结论或者说是“伪科学”或是“异端邪说”,如把超常的科学法轮大法说成是“歪理邪说”,这是犯了没有在科学上穷举所有的可能性来进行严格的科学研究、排除和否定就做出的错误结论,是极不负责任的,这在科学中犯的错误是要付出使现代文明发展失去最佳发展的沉痛代价。

      因对超常科学的下结论,应由全世界的科学家经过科学的严格研究后才能下结论,而不是由某一个政党或政府来下结论。如李森科在前苏联曾以科学权威自居,对不同的学术观点,当时的科学还没有认识到的,授之以伪科学大棒,致使前苏联的生物学发展受挫。事实上现代科学正向不习惯的、出乎意外的、甚至仿佛是不可能的方向发展。无数有科研经验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即所做出的如是在一门学科领域的大多数人认为不可能的或做不出来的东西,那才是真正有大的突破,才真正为科学做出了大的贡献。不然,就较平凡了,就不是革命性的成果。

      事实上,法轮大法根本不是唯心主义。因为当人们思考什么问题时是有能量的,而根据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质能关系,能量和质量是等价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物质存在形式,并非是空无、唯心的。而根据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时空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不同的物质可以有不同时空的存在形态,也就是说宇宙有不同的空间存在,在这不同的空间中可以有不同的物质的存在形式。而根据现代变分原理,所有的物质运动规律的导出,必须满足取极值的变分原理,也就是说在所有的可能的运动中,这些物质的系统不但会选择,而且会选择最好的取极值的那一个。可见它也是生命的一种物质存在形式,并非是唯心的。

      另一方面,假使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是唯心的,依据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宪法,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故法轮大法提到的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佛、道、神并没有违背宪法。

      法轮大法没有宣传世界末日,相反李洪志先生1998年3月和1998年5月先后在美国和德国讲学时,针对有人提问明确回答:我可以严肃告诉你们,说1999年世界末日发生人类劫难是根本不存在的。李洪志先生以前说过的地球曾经爆炸过是指外小行星曾经撞击地球等而引起的爆炸,使地球的物种消失,如恐龙等。

      另外官方媒体声称所谓练法轮功出问题的人为七百多人,且不说这些人是否是真正地按法轮功要求做的修炼者,退一万步讲,假使这些人与法轮功有关,故其出问题的概率按七百多人除几千万计算为几十万分之七点几;按七百多人除一亿多人计算其出问题的概率为百万分之七点几,这样两个极小极小的比例,在严格的科学统计意义上是完全应该忽略不计的,而医院治病出问题的概率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更何况这743人是如何极尽能事而搜罗来的。如此,不是正说明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超常吗?

      由以上各方面的讨论足以对法轮功之超常略见一斑。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非常好的修炼大法。因此,我们呼吁全世界主持正义的人们不能只看一面的报导,应去深入真正地了解我们法轮大法;呼吁中国政府取消禁止法轮大法的错误决定。因事实胜于雄辩,真理是不可被掩盖的,时间能说明一切。

    修炼法轮大法的部份科学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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