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2月10日】作者相关情况简介此文作者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老师,大法弟子,除夕之夜在金水桥展开了法轮图形。现已经被刑事拘留。她的丈夫由于国内经济不景气已经失业一年多,膝下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
她的弟弟曾经是外企服务总公司(FESCO)的工程师,大法弟子,由于1999年10月15日去公安部信访办上访,被当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拘留31天,外企服务总公司党委并封杀了他的工作机会,失业至今。
她的弟媳是清华大学微电子所的老师,大法弟子,由于1999年10月27日上午和另外十六位弟子在天安门城楼展开了大法横幅而被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1月28日以“非法示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家中有一个一岁多的儿子。
上述情况由有关知情者提供。(编者)
清华大学教师虞佳希望校领导向上反映情况
陈剑老师并转各位系领导、学校领导:
我认为目前对法轮大法的结论和处理方法是极不公平的,是完全违背事实、违背宪法同时也是违背做人的基本良心的。作为一名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在大法蒙受不白之冤时,我有责任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因为是法轮大法使我身体的各种疾病豁然而愈,是法轮大法使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做人的道理。古人云:“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任何权势可以支配,我所能报答李洪志老师、报答法轮大法的,就是我的良心。
另外,目前对修炼法轮大法的教工和学生的处理方式也是很不公平的,无端地让学生停课、休学、办学习班,强迫他们说违心的话。这些学生和教师,没有做任何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没有做任何坏事。他们只是按照李洪志老师的教导做一个真修向善的人,怎么能这样对待他们呢?说法轮大法不好,是“精神控制”、“洗脑”,可是法轮大法传出七年了,从来也没有给谁办过学习班、休学生的学;从来没有强制过谁,都是想学就学,不想学就走,哪里有过用工作、家庭、前程相威胁的事情呢?这样看来,是谁在进行“精神控制”、“洗脑”呢?当然,我想学校这样做,也自有其难言的苦衷,这些问题也不是学校能够解决的,所以我希望学校能够向上反映。
我的工作及系里相关的一切,听凭系里安排,我这门课的讲稿和所有资料,请转给钱小军老师,我办公室的书及资料,与统计有关的,请转给钱小军老师,其余的书,全部捐给情报中心。
最后,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虞佳 200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