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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1日综合消息 |
【明慧网2000年2月1日】1)1月28日北京东城区(天安门所在地)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罪名审判了约30位大法弟子。其中16人是锦州弟子,其他十几人以北京东城区大法弟子为主。15位在天安门城楼打横幅的大法弟子被另外加上“示威罪”分别被判刑4个月至2年。 另一方面,中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同日发表声明,坚持中国是“人权记录最佳的国家之一”。声明说:“中国绝不比西方国家差。”声明对欧洲议会的立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上述言论及声明与当前大陆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受到无理打压和残酷迫害的事实形成鲜明对照。 中国政府1月26日颁布了严厉的法律条例,以图控制因特网上流动的信息。纽约时报27日发表题为“中国颁布规则限制电子邮件和网站内容”的文章称,《人民日报》刊登的这些规定提到了网络信息中的“国家机密”,这个模糊的术语,只能由政府来确定其确切内涵。 文章认为,随著中国因特网用户的爆炸性增长,上述规定极大可能会沦为一纸空文。首先,即使没有今天的规定出笼,在因特网上传播政府不喜欢的消息也是非法活动;其次,监督所有的网民,特别是那些因特网咖啡馆、免费电子信箱用户非常困难;再次,官员们也不愿意严格执法,以免妨害舆因特网相关产业的飞速发展。 预计新规定的出台主要是起震慑作用,特别是针对电子邮件和网上聊天室内难以控制的信息流。新规定第一次把国家机密法搬到了网上,规定用电子邮件传播机密信息是非法行为。同时,因特网站必须通过相关保密部门的审查和批准,但没有公布相关的程序细节。报导称,成千上万的网友发现,因特网是摆脱政府控制信息传播的有效途径。去年一位工程师把三万个中国大陆电子邮件地址透露到海外,结果被政府判了刑。 报导最后认为,尽管中国拥有审核个人电子邮件的技术能力,但他们不可能跟踪所有的信息,监视所有的网民。 柯克斯在声明中说,美国对中国的政策是希望大陆人民获得自由,但中共对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自由市场设立新的重大障碍,使美国这项希望遭到打击。 据报导,中国已下令各企业必须向有关单位登记用来传递敏感资讯的电脑程式,并说明这些软体如何运作。此外,中国也将界线含混的保密法令扩大运用到网际网路这个新的媒体。 中国国家保密局规定,从中国上网的网络内容必须经过有关国家保密单位的审查。此外,中国国务院也发出行政命令,要求所有使用加密软件的公司,不论本地公司或外商公司,在1月底之前必须完成登记报备,否则将予处分。 《华尔街日报》上周三报导,中国“国家加密管理委员会”官员庞伟(音译)说,“我们将协调国家安全部处罚那些违犯规定者”。“国家加密管理委员会”是中国为执行有关新规定而成立的新单位。庞伟说,公安部等三个部门也会负责有关执行工作。 (2000年1月31日汇编) |
成文:2000年01月31日 发稿:2000年02月01日 更新:2003年11月23日 22:3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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