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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联邦议员致澳洲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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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12月8日】 联邦议员致澳洲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的信如下:

    尊敬的X先生,

    我收到了您于2000年11月6日寄给我的有关中国人权被践踏的案例。

    我认真的阅读了内容。人权问题是我特别关注的问题。作为联邦议会国际特赦组的常务议员 ,在我28年的议员生涯中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广泛旅行中,人权的标准问题始终是我所关注的问题。

    促进世界人权有效标准的核心问题如尊重个人自由和公平公正的社会 等是所有公正的澳洲人一直作为维护个人自由和尊重法制的长期传统 。我们都相信人有不受歧视的自由,不受政府武断行为的自由,不受暴力和压制的自由,这些是澳大利亚人都分享的基本价值。正如霍华 德政府在其1997年的外交贸易政策白皮书中所指出的,我们的政府在寻求达到其外交贸易政策的目标时牢记那些社会价值是完全合理的。澳大利亚在发展国际人权制度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将会继续。

    就中国问题迩言,澳洲与中国的双边人权对话可以使澳洲对有关中国问题的看法得到注册备案。澳大利亚对中国的人权发展问题仍深表关切和担忧,而双边人权对话的价值就在于我们的关切和担忧可以得到有效的注册和备案。

    请相信我一定会在相关的讨论中考虑法轮大法的观点。

    谢谢你告知我有关法轮大法的活动。

    萨利女士

    200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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