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0年12月06日 星期三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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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参议院外国关系委员会主席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 特拉华州州长和副州长签署对法轮大法的褒奖令

  • 特拉华州六个城市宣布“法轮大法周”

  • 图文:庆祝南加州阿罕不拉市“法轮大法周”

  • 旧金山湾区电台将播出李洪志大师讲法系列

  • 纽约皇后区公共电视台(QPTV)的法轮大法节目时间表

  • 加拿大学员的十次圣诞节庆典大游行

  • 2000年12月6日大陆综合消息

  • 揭开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的“转化”黑幕

  • 河北省井陉县残害法轮大法弟子的真相

  • 狱中大法弟子给妻子的一封信

  • 虐待被监管人罪

  • 复印机、激光打印机防止被公安扫描测位的方法

  • 大法报章:明慧文摘(第三期)

  • 人类科学的出路在哪里(二)

  • 多伦多星报:中国将加拿大籍教授关进劳教所

  • 美联社:加拿大籍华人因炼法轮功被判劳教

  • 渥太华公民报:中国拒绝加拿大会见被监禁的加拿大公民

  • 星岛日报12月5日报道:营救张昆仑教授委员会成立

  • 法轮功学员致支持镇压的某专家

  • 善良的人们在关注着/记者来到学员中间

  • 新泽西州参、众议员通过联合立法决议赞认法轮大法

  • 新泽西州麦塔辰市市长亲自宣布“法轮大法周”

  • 佛罗里达州好莱坞市法轮大法周洪法报导

  • 纽约州众议院议员迈克劳林宣布法轮大法周

  • 纽约州爱里郡西塞尼克镇宣布法轮大法周



  • 美国参议院外国关系委员会主席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亲爱的朋友:

    谢谢你来信告诉我在中国发生的事情。我对目前在中国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感到忧虑。

    中国有着一个令人深感遗憾的人权记录,对那些遵循自己信仰的人们的迫害还在令人担忧地继续着。而最荒谬的是指控法轮功学员---一些和平表达意见和和平集会的人们---企图推翻政府。

    我长期以来一直反对中国在人权方面的行为。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是其行为的又一个例子,我们不能奖励这样的行为。

    你可能知道,参议院217决议案于1999年11月19日在参议院通过。这个决议案呼吁中国政府:

    (1)释放所有无辜的被监禁者,立即停止随意拘捕、虐待和关押那些根据合法权益自由信仰、表达和结社的人们;
    (2)通过废除或修改那些限制自由信仰、表达和结社的政令、法律,批准和执行国际人权公约,表明其愿意遵守这些国际公认的准则。

    请放心,我将继续关注这个事态的发展。再一次对你的来信表示感谢!

    最善良的祝愿
    真诚的

    杰西·海门斯(Jesse Helms)
    (签名)

    (2000年12月4日译文)

    特拉华州州长和副州长签署对法轮大法的褒奖令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特拉华州(State of Delaware):州长汤姆斯.卡坡尔(Thomas R. Carper), 副州长罗斯曼奈(Ruth Ann Minner)签署的对法轮大法的褒奖令,并宣布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特拉华州法轮大法周。



    特拉华州六个城市宣布“法轮大法周”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纽卡斯尔区(New Castle County):区执行长官汤姆斯.高丹(Thomas P. Gordon) 褒奖法轮大法,定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区法轮大法周。


    恳特区(Kent County):区议会主席哈偌德.彼得曼(Harold J. Peterman)并全体委员一致表决通过2139号决议案,宣布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特拉华州恳特区法轮大法周。


    萨塞克斯区(Sussex County):区议会主席琳.汝哲斯(Lynn J. Rogers) 定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特拉华州萨塞克斯区法轮大法周。


    威明顿市(Wilmington City):市长詹姆士.斯尔(James H. Sills)宣布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威明顿市法轮大法周。


    多佛市(Dover City):市长詹姆士.哈彻森(James L. Hutchison)宣布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多佛市法轮大法周。


    密尔福德市(Milford City):市长周瑟夫.汝哲斯(Joseph Ronnie Rogers)宣布2000年12月4日至10日为密尔福德市法轮大法周。

    图文:庆祝南加州阿罕不拉市“法轮大法周”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十二月三日,来自南加州阿罕不拉市及附近城市的八十多名学员在阿罕不拉市的阿蒙瑟(Almansor)公园举办了隆重的“法轮大法周”开幕典礼。一大早,公园里就飘扬着彩色的印有中英文“法轮大法”的气球。天气格外的明媚,象春天一样的温暖。

    悠扬的大法音乐、学员们舒缓的动作以及摆在炼功场地的十多副大型的有关法轮功真相的宣传画吸引了众多的居民驻足。当场就有二十多位当地居民开始学炼动作。其中一半以上参加了当晚举办的观看李老师讲法录像的洪法班,还包括几位西方学员。

    《世界日报》及“放光明”电视台的记者进行了采访。

    图片1:图片展图片2:学员代表致词
    图片3:教功图片4:功法演示图片5:电视台采访

    旧金山湾区电台将播出李洪志大师讲法系列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覆盖包括硅谷地区在内十几座城市的广播电台KSJX,AM1500将从12月1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点至7点播出李洪志大师的法轮佛法讲法系列。首先播出的是和《转法轮》书中九讲并行的大连讲法录音,是系统学习佛法真谛的难得机会。在大众传播媒体全面系统地向公众播放李洪志大师讲法,在北加州是第一次,必将为更多有缘人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和得法开创条件。

    法轮佛法洪传于世不足九年,历尽风霜,深入人心。人们口耳相传,修者上亿,其间仅《转法轮》一书就因需求量太大而供不应求。

    过去的一年多中虽然少数人在中国大陆利用国家机器一手遮天,在海外散布谣言诽谤诬蔑,却使更多有缘人喜闻佛法相见恨晚。此次李大师讲法系列录音在电台播出,实为湾区华人之幸。

    旧金山湾区学员
    2000.12.4


    纽约皇后区公共电视台(QPTV)的法轮大法节目时间表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法轮大法”节目定于以下日期在皇后区公共电视台(QPTV)作为特别节目有线播放:

    星期二,12/5,晚上7:30,35频道,“法轮功-真实的故事(一)”
    星期一,12/11,晚上11:00,57频道,“法轮功-真实的故事(二)”
    星期四,12/21,下午4:30,57频道,“法轮功-真实的故事(一)”

    加拿大学员的十次圣诞节庆典大游行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滑铁卢、温萨、伦敦、哈弥尔顿和多伦多的学员在三个星期之内,参加了十次地区性的圣诞庆典游行。有至少二十万以上的民众第一次亲眼看到了光彩夺目的大法轮,看到了寒风中却春光满面的法轮功学员。三万份全部彩色印刷的报纸将“飞天”环绕的法轮与鲜红大字“美好的未来”送到了兴致勃勃的观众眼前。

    正邪善恶的大较量不仅在中国大地上而且在加拿大的沃土上激烈地进行着。邪恶势力向加拿大各个地区散发了大量的攻击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材料,甚至利用充足的财力,公然在电视台播映了精心伪造的血淋淋的镜头。

    然而,当在人们的视野里出现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那么善良、那么热情、那么喜悦、那么光明,谣言便不攻自破,“真相大显天下茫”。彩车上,慈悲的手印由学员一遍又一遍地打出来,在向世人传递着“真、善、忍”的声音;彩球与大型横幅,在震撼人心的大法音乐的伴随下,把一幅又一幅纯美高雅的画面展现在充满善意的民众面前。

    “这是什么?”“你们从哪里来?”……

    人们好奇的探寻,人们若有所思的冥想,人们急切的翻开手中的报纸。整整六版的彩色图片,两版的简介和美国驻北京独立记者的生动、亲切、自然而又真实的记录文章,把法轮功在人间洪传的画卷的缩影送给了人们。

    一个小花絮:在一次估计有近百辆彩车的队伍中,我们载着圣诞树、可以旋转的<<转法轮>>著作的模型和几位身着金黄服饰的炼功学员的彩车被评委们评为了第二名。被颁授了彩带和奖金。就是这些评委,从高台阶上弯下身子接过了我们学员热情地递上的报纸。

    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世人也看到了整版的大义凛然面对邪恶镇压的法轮功学员的图片。尽管由于是节日喜庆游行,我们没有将最悲惨的照片印上去,但疯狂的邪恶之徒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前,对手无寸铁的男女老少拳打脚踢的镜头已经深深地印入人们的脑海之中。

    “……因为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一定要将它们的邪恶叫世人知道,也是在救渡世人,……”

    师父的话,大法弟子们时刻谨记着。

    对于整体而言,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洪法与救度世人;对于每一个大法弟子,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修炼。这是学员们在做事当中不断互相提醒的。

    为这一系列游行赶制报纸的学员,已是36个小时未合眼了。参与制作的其他学员中也有某些明显的执著暴露出来。以致报纸上出现了很不应该的拼写错误。而后在游行整个过程中又出现了少许不够顺利的地方。学员们都在思索:“这是在提醒我们什么?”

    对于报纸上出现的拼写错误,学员们提出了严厉地批评:我们为法负责,这样的错误不应该出现。然而,这里没有指责。看着一百多名学员在大街上、在寒风之中,赶在游行即将开始之前,将上万份报纸上的错一张一张用手改过来,应该承担责任的学员的心里实在难以压抑内心的起伏。他,他们正在用心在体验什么是真正的修炼。

    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讲清真象与洪法的车队又出发了……


    2000年12月6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大法支持者帮助散发真相资料

    某市一大法弟子,老伴不炼功,是某街道办事处主任,人大代表,在家中看到一些大法资料,为真实的内容而打动,出于正直的良知,将材料复印,并组织所辖人员(非炼功人),广泛散发。其中一人被抓后,将其招供,致使该办事处主任被拘留,期满后被取保候审。


    武汉加剧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学员们学习了师父的《严肃的教诲》后,越来越多的武汉大法弟子走出来证实大法。公安为了拦截大法弟子去北京,使尽了各种卑鄙手法。

     一、在车站、要道上,设岗布警,公安便衣随意盘查旅客,并要旅客骂大法,骂法轮功创始人。不骂的,就抓捕,用警车送往派出所审讯。(1)“黑”掉大法弟子的车票。(2)每人罚款200元。(3)送看守所拘留一个月。有的拘留后,还要送往学习班继续关押,不转化不放人。甚至连80岁的老人也不放过。

     二、每到敏感日期前夕,非法抓捕一些大法弟子,没有理由,就是怕他们到北京去。

     三、关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在里面一炼功就被殴打,甚至上“大板”,即将人成大字形,手、脚铐在板子上,吃、喝、拉均铐在板子上,完全不能动。有的弟子一铐就是好多天。

     四、武汉被劳教的大法弟子都集中在何湾劳教所。现在,劳教所随着上级的加压,越来越邪恶。(1)施行各种非法手段强制大法弟子思想转化。(2)凡是不写保证的,不让亲人探视。有很多被判刑的学员已有好几个月不让其家属探视了。(3)凡是坚持炼功的大法弟子,一律严管。他们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4)不写保证书的大法弟子,到期不放,无限期地关押。有些大法弟子从今年2月份关到至今,一直超期关押。

     何湾劳教所地址:汉口姑嫂树罗家嘴,邮编:430016
     男队(二队)电话:027-85601024
     女队(六队)电话:027-85601054

    武汉学员胡胜莲于九九年十月被关进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进行思想转化,因其思想坚定,于同年十月转捕被关进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因为在监号里坚持炼功,看守对她施以挂面条的刑罚:将她的双手吊在牢门上,面对门外,双脚只能刚刚落地,连续挂面24小时,再改成反铐四天。由于不写保证书又被施以关禁闭室睡死镣四天。将她的裤子扒掉,身体呈大字形铐在木板上不能动弹,木板上开个圆洞用来屎尿,人只能躺着大小便。身上只盖一条薄棉被,正值隆冬季节,并且那天她正好来月经,四天里经血流了大半盆。她被架出禁闭室,回到牢房时身体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脸色苍白身体极度虚弱。稍有良知的人无不为她落泪。

    胡胜莲与今年四月被判处劳教两年,现仍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湖南衡阳消息:大法弟子刘成材,刘梅香,邹淑梅因发放、张贴大法真相资料,已被关近一个月,现刘成材关在衡阳市第二看守所,刘梅香在第一看守所,邹淑梅在祁东县看守所。他们不为任何威逼所动,坚决要求无条件释放。至今天,刘梅香已经绝食超过五天。


    江西南康市十一月下旬有几名大法弟子上访被抓并有被判刑的详情不知


    湖北省十堰市三堰派出所极其邪恶。对大法学员非法殴打,严刑逼供,肆意践踏人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法学员被其提审时,经常被背着“背铐”非法殴打,至使学员几天甚至十几天连用饭都无法抬手,十堰市站长被其吊的胳膊脱臼,一学员背着“背铐”被折磨的晕死过去又用凉水泼醒.......,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超期违法关押学员,并处以高额罚款。

    奉劝那些丧心病狂的干警:赶快住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终有真相大显的一天。多了解大法真相,不要再充当“江泽之物”的帮凶。


    湖北省河北省学员被劳教

    湖北省黄石市法轮大法学员宋志清,散发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抓,已经拘留,据说将要判劳教或判刑。宋志清是北方工业大学98届毕业生,毕业后服从国家需要,到并不繁华的湖北省黄石市,安心在国企---黄石有色金属机械厂工作。就是这样年轻有为的不断自己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人,却在江泽民的镇压下遭到迫害。

    据河北省辛集市电视台11月9日报导,“十一”期间去北京请愿、讲法轮功真相的学员周超等8人分别被判劳教2-3年。另有七八十名学员被罚款1千到1万元不等。

    对于这种严重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当地的新闻部门非但没有本着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作为人的基本的善心谴责邪恶、伸张正义,反倒伙同一些执法犯法的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陆桂琴,女,61岁,初中文化程度,甘肃省兰州碳素厂退休职工。2000年6月进京上访后,被治安拘留15天,关押在兰州红古区公安分局拘留所。2000年10月再次进京,在天安门广场被公安无故抓走。而当她问公安为什么抓她时,公安竟然说:“你骂人我们就把你放了”就这样她又一次被单位接回,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留15天。两次拘留,共被单位罚款3000元。2000年11月14日,5名青海公安,2名红古区分局公安,2名单位保卫,共9人突然闯入陆桂琴家中进行非法抄家,并把陆桂琴带走。几天后其家人才被告知无限期刑事拘留。陆桂琴现关押在青海省民和县公安局拘留所内。


    揭开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的“转化”黑幕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今年5、6份以来,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突然发难,对南山区大法弟子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滥抓、滥关、滥判劳教,丧心病狂地对学员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人格上的侮辱和心灵上的迫害。不仅如此,他们还用种种方法粉饰罪恶,骗取“荣誉”,在广东省推出所谓的“南山经验”,利用新闻媒体发表所谓的“学员反悔”,用来欺骗、愚弄不了解真相的群众。这些丑行令广大炼功群众不齿,大家知道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不会太久了。

    一、乱抓乱捕,疯狂镇压

    进入6月,南山区公安分局就开始策划了对南山大法弟子的大规模的抓捕。6月12日下午5时,在南头一甲街学员詹先家中,将詹先、周志蓉、詹钦、刘喜峰、张晓东、钟平、邬海勇等7人抓走,带到南头派出所关押。詹先被行政拘留,后又改为刑事拘留,因拒绝写反悔材料,直到9月12日才被释放,其间被非法关押达91天。邬海勇也被送往南山看守所拘留。钟平被送回福田,判劳教三年。詹钦被非法遣送。后又扩大抓捕范围,去看望这些学员的江西籍学员张意珍、河南籍学员徐谢恰被非法遣送。

    6月16日,在南山区华侨城光侨街12栋304房间的学员家中,全副武装的公安人员将黎富林、王进锋、赵衍科、王小环、胡静、钟扬等7人抓走。王进锋、赵衍科、王小环、胡静四人被送往南山看守所非法拘留,钟扬被送往宝安看守所拘留。7月1日,非法关押期满,沙河派出所又逼迫王小环、胡静等人搬离该辖区,没收他们的深圳特区暂住证,想强行送往收容遣送站。后因学员拒绝签字,据理力争,他们无奈放人。7月2日下午,王小环正在搬家准备搬离南山时,又被带回沙河派出所,7月4日第二次无故被送往南山看守所刑事拘留,到9月4日才释放,前后被非法关押达80多天。

    6月20日,住在华侨城的马玉芳、曾映霞正在给托儿所的学生上课时被抓,非法关进南山看守所。
    6月20日,住在华侨城的叶燕辉在自己的家中被抓,关押在南山看守所,9月12日获释,非法关押达83天。
    6月21日,家住南油附近的沈小凤在家被抓,关在南山看守所,8月24日获释,非法关押64天。
    6月25日,深圳市蕖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何宾、人事部经理温艳被抓,关进南山看守所。
    6月25日,李树强在家休息期间,被公安机关带走,关进蛇口看守所。非法关押达45天。其妻赵李力,同时被抓,两天后获释,6月30日深夜,公安人员强行撬门入室,被关押在蛇口看守所进行强制性思想转化,非法关押50多天。
    6月25日,周世宇在家休息时被抓,关在蛇口看守所,后转入南山看守所刑事拘留。其妻李江同时被抓,非法关押两天释放。7月13日,在朋友家中被强制带走,送南山看守所刑事拘留。强迫其思想转化,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6月30日,叶微在半岛花园的家中被抓,关蛇口看守所。
    6月30日,张丽洁在太子山庄家中被抓,关蛇口看守所。
    吕朝晖,深圳市能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因6月7日进京上访被关押在南山看守所,因拒绝写悔过书,治安拘留15日之后转为刑事拘留。
    余开平,6月底在上班时被抓,关在南山看守所强制进行思想转化,9月释放,非法关押押70多天。
    7月3日,南山区医院退休医生周志蓉在私人诊所上班时被抓,8月20日获释,非法关押48天。
    7月3日,南山区珠光小学退休教师白箫英,在家休息时被抓,8月9日获释,非法关押达40多天。
    7月6日,南山区珠光小学教师赵燕妮,准备去北京接儿子回深圳过暑假,临行前被抓,送南山看守所拘留15天。
    7月21日,住在南山区大陆庄园的职业画家唐海明,正在给学生上课时被抓,被送进南山看守所,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10月3日,公安又到他家,以查暂住证为名欲将其带走,他拿出合法的暂住证,公安人员一把夺过,扔进下水道,把他当作“三无”人员强制送往宝安十八区的收容遣送站,有家不能归,被迫四处流浪。
    7月21日,家住南山区桃源村的研究生张晓东,被抓到珠光派出所,非法关押24小时。
    7月21日,家住南山区桃源村的刘强,在某幼儿园上班的工作岗位上被抓,非法关押20多天。
    7月21日,家住南山区桃源村的张美兴,被强制在派出所思想转化3天,获释。9月,又被抓入派出所写保证,后送南山看守所拘留15天。
    7月21日,住在南山区大陆庄园的张庆丰,公安到其家中抓人,他逃往外地幸免。
    ……
    非法抓人,非法拘禁,南山区公安分局这些执法者竟可以随意犯法,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法律成了儿戏,被肆意践踏,公民的人身权利荡然无存。“宁肯错抓一千,绝不漏网一个”,这是二十年代白色恐怖时期的至理名言,今天却又被重现南山大地,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历史的一大“进步”。

    二、迫害法轮功,祸及百姓

    受害的何只是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亲人,南山区公安分局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害正在向社会扩散,许多无辜的群众被牵连,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的破坏。

    深圳市蕖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何宾女士(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人之一),于6月25日被抓前后,公安人员多次到其公司调查,威胁员工,并调查公司的开户银行,想查封其银行帐户。某天深夜,全副武装的公安人员为避人耳目,把所有值班保安带走问话2小时,整个大楼完全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该公司人事部经理温艳,前去公安机关交涉放人,公安人员说,既然你送上门来了,就不要回去了,先关半个月再说。被一起强制送往南山看守所。公司内人心惶惶,正常生产秩序被破坏。

    6月20日,马丽芳、曾映霞在自己开办的托儿所正在组织学生们吃饭、休息,公安人员威胁说这个地方已经被公安机关所控制,强制通知学生家长把学生接走,二人被送进南山看守所拘留,托儿所被查封,无辜的孩子失学。

    7月19日,画家唐海明正在给学生们上美术课,公安人员当着学生的面把他带走,关进南山看守所,从此,画家失业,学生失学。

    9月29日、30日,公安人员想抓刘喜峰夫妇,二人携子外逃,公安没抓到人,就想强行入室搜捕,因没有合法的手续,房东(出租房子的主人)拒绝提供钥匙,恼羞成怒的公安人员强行把房东带入派出所,并把该栋楼房的所有住户老老少少40多人统统带到南头城治安办,盘问到半夜才放人,这些住户回来后纷纷退房搬家逃窜,整栋楼几乎搬空,房东经济损失惨重。

    为了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这些所谓的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竟然不顾政府执法部门的颜面,用近乎无赖的手段粗暴的对待人民群众。他们不管公司是否营业,员工是否失业,学生是否失学,想抓就抓,想查封就查封。从这些事实中,不难得出结论,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的,正是这些执法犯法的公安人员;真正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就是强行镇压政策的江泽民。

    三、摧残老幼妇孺,不顾人伦天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古训。然而南山区公安分局竟不顾最起码的人伦、人道,在打击、镇压法轮功学员时,经常造成老人无所养,孩子无人照管这样的悲惨局面,甚至对没出世的婴孩都狠下毒手,令人发指。

    南山直升机场的某学员夫妇,于7月3日分别在单位和家中被抓。学员的父母已经六、七十岁的高龄,无法承受打击几次晕倒,生命时刻处于危险之中。公安人员不顾及这些,把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一个迫使其接受“思想转化”的一个砝码,要么写出“悔过书”,回家照顾年迈的老人,照顾上中学的儿子,要么就坐牢、判劳教。

    南山农业银行的傅秀云,因进京上访被开除公职,判劳教二年。她两年前就与丈夫离异,只身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男孩失去了唯一的法定监护人,开始逐渐的逃学、厌学,过早的流入社会,公安人员竟威胁说,再不写悔过书,你的孩子就不可救药了。在这些公安执法人员看起来,孩子也可以成为他们强行转化的一张王牌。

    家住蛇口的李尉军、王少娜夫妇,今年2月进京上访的途中被抓回,丈夫被关进蛇口看守所,妻子因怀有6个月的身孕无法坐牢,便从派出所被强行送往医院做了堕胎手术!父母炼功,孩子遭殃,可怜那没有出世的婴儿!!!

    沈小凤,丈夫在香港工作,只身带一个四岁的女儿。6月21日,在一个朋友家中被抓,四岁的孩子和大人一样被关在派出所两天两夜,后又回到南山区的派出所关了3天,最后,他们强行把母子分开,母亲被送进监狱,孩子仍然留在派出所,居委会和派出所竟然联系想把孩子送进民政部门的孤儿院,后因孩子的父亲从香港赶回,孩子才幸免于被送进孤儿院。就这样,这个四岁的女童在派出所前后竟被关押了7天之久。
    在这种残酷的打压,疯狂的滥抓、滥关、滥判中,多少家庭离散,多少孩子失去了父母,多少老人失去了自己的儿女,人们在呼唤着良知,更在呼唤着人伦及人道!

    四、现代化的“白宫馆”,新时代的“渣滓洞”

    对小说《红岩》了解的人,自然会知道那里是实施法西斯暴行的地方。南山看守所就是南山区公安分局残酷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场所。

    首先,他们把你从家中或工作岗位上抓到派出所,先关上一天,问你思想是否转化。转化者,写出悔过,放人;坚持炼功者行政拘留15天。这期间,他们大张旗鼓的组织单位的领导、同事到监狱去作思想转化工作,一方面所谓“挽救”,一方面用公职、房子、孩子上学、判劳教等威胁,强迫进行思想转化。

    到15天时,写悔过者可以放人,坚持炼功者只要还说一个“炼”字,刑事拘留一个月至半年,女的从蛇口看守所转到南山看守所,开始穿囚服;男的剃光头,穿囚服、进大牢。这期间,他们吓唬你的亲人,说是要判刑判劳教,搞的你家里鸡飞狗跳,老人要你没人养,夫妻要你离散,孩子要你流落街头……让家里人来监狱里寻死觅活的闹。政保科的一位何姓科长对一个教师的丈夫吼:“离婚,她再不写悔过书你就提出离婚!”

    它们就是这样在追随江泽民:政治上把你搞灭,经济上把你搞垮,人际关系给你搞臭,这还不算,再加上让犯人来整治你……不转化学员被判劳教。比如7月13日,对王晓东、傅秀云等坚定的学员判劳动教养两年。

    说南山看守所是现代化的“白宫馆”、“渣滓洞”,意思是解放前的酷刑,加上文化大革命时期“群众斗群众”两种的方法的有机结合。

    1、 大批判──文革遗风。南山区公安分局采用批斗会的方式,折磨学员。
    2、 泼水法。这是女仓管教李燕芝的恶毒发明。那就是在寒冷的冬天,把法轮功学员拉进厕所,一盆一盆的浇冷水,不许换衣服,不许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厕所。

    这是南山看守所的基础刑罚,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领教过。

    3、 坐名字法。恶警李燕芝的这项发明,就是用一张纸写上法轮功创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强迫学员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个人抬起学员,硬按着坐在上面,学员还是不从,则拳打脚踢。更有甚者,还把纸塞入女学员的内裤,极尽侮辱之能事。
    4. 株连法。只要某一个人不吃饭,罚全仓所有犯人都不许吃饭,去年十二月,学员张玉萍绝食6天,李管教竟然罚全仓犯人一天两顿不许吃饭。饿昏了头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疯狂殴打虐待学员,达到了挑动群众斗群众的目的。今年六七月份,李管教就是用这种方法挑动一仓全体犯人对学员王晓东的“全面专政”,最后迫害至疯的。对那些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则罚她们吃白饭──只准吃米饭,不准吃菜。对那些同情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则惩罚她们不许买东西。7月初,一仓犯人ΧΧΧ(此人现在仍在南山看守所羁押,不便真名)因拒绝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罚停止购买商品三个星期。
    5、 鞭打法。
    6、 厕所闻味法。
    7. 用拖鞋打耳光法。

    这几种方法都是南山看守所常用的惩治法轮功学员的方法。很多学员都领教过。

    8、 针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细针,刺法轮功学员的肉体,叫“透透气”。王晓东就因受不过此刑而被迫自杀。
    9、 脚镣惩治法。

    ***王晓东被迫害致疯的真相***

    南山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方法之多,手段之残忍下流,令人发指,罄竹难书,这个法西斯暴行的黑窝,历史总会有那么一天,把它的罪恶昭示于世人。让我们看看它们是怎样把一个乐观、活泼、健康向上的青年女教师,迫害致疯的真相。

    王晓东,女,深圳市南山区外语学校教师,因进京上访被开除公职。4月29日进南山看守所,7月13日因判劳教2年,送往三水妇女劳教所,8月中旬由佛山市法医专家小组确诊为监狱型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症。从进监狱到确诊为精神病,前后不到100天。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

    王晓东入狱以后,因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她曾多次绝食、拒绝穿囚衣等,遭到监狱的多方面迫害。后来,她把自己在狱中受到迫害以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受虐待的事实,写信向上级领导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反映,南山看守所所长王楚荣违反监狱法规,不但不向上转达,还把此材料给李燕芝管教看过,于是,一场疯狂的打击报复开始了。她们先把王晓东从6仓调到1仓,因为这个监仓虐待犯人是出名的。调到1仓不久,因王晓东绝食,就罚全体犯人集体挨饿一天,一下子就挑起了全体犯人对王的敌对、愤怒情绪,从此以后,王晓东稍有一点不如她们意的地方,就任意殴打、凌辱。每天都遭到各种花样惩罚。所长王楚荣、李管教觉得王不听话,应该从严管制,多次召集“四人小组”开会,研究处置王的具体事宜。她们给王晓东无限期的加戴35公斤重的脚镣,几乎相当于她的体重。专门抽调两名犯人24小时看管,每小时记录一次言行,犯人故意把不属于王说的话强加于她。她们表面上说这些措施可以防止法轮功学员自杀,实际上。她们恰恰在把人一步一步的逼上绝路。

    按照公安部1991年颁布的《看守所使用器械的通知》,女犯原则上不带脚镣,必须要戴的也不能超过5公斤,一般不能超过4天,除死刑待决犯外,不得超过15天。显然,无限期的加戴如此超规格的脚镣,是用于惩罚的目的,迫使别人就范。此时的王晓东已经骨瘦入柴,身体虚弱得几乎难以站立,根本无力行走,每天由两个犯人架着胳膊拖来拖去,脚腕处的两个环已经深深的卡进肌肉,致使肌肉溃烂,每天鲜血淋漓,白花花的骨头有时直接接触到铁环,钻心地疼痛。就是这样,王楚荣等仍然不予以解除,肌肉溃烂进一步加剧,以致到三水劳教所几个月以后,腿部、脚部高度浮肿持续几个月不消,久治不愈。三水劳教所的干警无不摇头叹息,从没见过有人会把脚镣戴到这种地步,闻所未闻。

    因无力行走,上厕所时由两个犯人架着拖来拖去,有时往厕所一扔,就不理了,只好在厕所里睡一夜,有犯人上厕所,就扯着头发拖出来,过后又塞回去,日复一日。哪一个如果表示出对王的同情,便会遭到严厉的惩罚。一个作过财会的犯人只说了一句同情的话,李管教就罚她三个星期不许购买商品。

    更为惨烈的是,一天下午,一名受李管教唆使的犯人(牢里四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负责安排值日的女犯)用作手工的细针,一针一针的刺在王晓东的脚背、小腿上,脚上腿上密密麻麻的排满了针眼,都冒着血,王忍着痛,不敢喊,一喊就会招来拖鞋打脸。喊也没用。折磨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当时很多犯人都看到了。

    当天晚上,野蛮的迫害进一步加剧。后半夜一时,两个看管的犯人为了睡觉,用白天作手工的细线拧成绳,将王的两手捆死,倒背着压在身子底下。七十多斤的脚镣,倒捆的双手,压得麻木肿胀,既不能翻身,也不能坐起,稍有做声则拳脚相加。此时真是求生不能,欲死不得。这种捆绑长达6个半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值班的干警来巡仓,犯人们才匆忙解开。王晓东向干警大声报告自己的受虐情况,干警哼了一声走开了。两个小时后,又一位干警来巡仓,王手中举着那个捆了她的绳子向干警报告,干警还是置之不理。犯人们哈哈大笑,抢过手中的绳子,威胁说:“你还敢告状,告诉所长我们都不怕,看今晚怎么收拾你!”王陷入极度的恐怖中。后来,看守所的老狱医来巡仓,王又把昨天下午遭受针刺和夜晚被捆绑的事向老狱医报告了一遍,要求他转告给所长,老狱医同情的摇摇头,走开了。永无期限的脚镣、日复一日的凌虐、管教的唆使、干警的纵容,新的更恐怖的威胁,使她失去了任何活路了,下午一时左右,王晓东戴着脚镣撞墙自杀。

    苏醒过来之后,王晓东向值班副所长讲述了自己受虐被迫自杀的经过,副所长煞有介事的说:“有这事吗,我调查一下,一定严肃处理。”他所谓的严肃处理,就是把一仓所有的犯人每人打三皮鞭,以后不许提及此事。

    长时间的野蛮迫害,使王的精神陷入极度崩溃的边缘,监狱不但不提供任何精神检查与治疗,脚部溃烂也得不到医治,家属数次求见被拒绝。7月13日,王被送往三水劳教所时,已经是瘦骨嶙峋,遍体鳞伤,全身肌肉萎缩,双脚腕溃烂不堪,腿部高度浮肿,目光迟滞,无语言能力,无反应能力。即使这样,南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的曾科长,南山看守所的王楚荣所长还要亲自驾车到三水去掩饰其罪恶,部署进一步的迫害。一个多月以后,王的家属才打听到她的下落,延误的治疗已无可弥补。

    两个多月的时间就把一个健康的人摧残成这副样子,这些败类们还洋洋自得的到处宣说,“思想不转化怎么样?──走火入魔,王晓东就是样板。”骗子的谎言就是无耻,在监狱里,他们不允许王晓东炼功,学法,功都没有炼,怎么能走火入魔呢。那么,造谣的目的是什么呢?显然是为了掩盖血腥与罪恶吧。

    五、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南山区公安分局一方面加大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范围和力度,一方面却以节节上升的“转化率”骗取上级的嘉奖。对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他们采取无耻的欺骗手段,利用报纸等新闻媒体,刊发所谓的法轮功学员的反悔材料,欺骗和愚弄群众。这些刊登在深圳报纸上的所谓的“悔过书”,都是不实的。它们的卑劣行径使一些炼功群众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纷纷走出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的清白,揭露骗子的阴谋。

    叶艳辉,23岁,6月20日在自己的家中休息时被抓,投入监狱,被迫写出“悔过书”。当她看到自己的悔过书被改头换面,添油加醋的发表在报纸上(报纸上说的那个“小燕子”)时,忍无可忍,于10月5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澄清谣言。在深圳火车站被抓回,至今仍关押在南山看守所内。

    吕朝晖,因“悔过书”被加工篡改发表在报纸上欺骗群众,他已经正式向公安机关声明自己的所谓“悔过书”乃被逼迫所为,宣布作废,现在,他已被迫流浪在外。

    詹先,这个被关押3个月被公安所谓“转化”的人,出狱后,投入到向世人讲清真相的洪流之中。

    越来越多的南山大法弟子又重新站了起来,他们用各种方式证实大法,向人民讲清真相。国庆期间的天安门广场,有南山大法弟子的身影;深圳的大街小巷,有南山大法弟子散发的传单,还有一些南山的大法弟子,奔走在全国各地,进行洪法与讲清真相,做大法的工作!

    骗子的伎俩无论自认为多么高明,最终无异于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所谓的“南山经验”,就是滥抓、滥关、滥判、滥施暴行,就是疯狂的践踏人权,践踏法律,让法西斯暴行在中国大地上重演。如果这竟可以成为先进的经验来推广,那么,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将向何处去呢?

    这里正告那些江泽民那些邪恶的小丑和败类们,不要认为你们的罪恶可以粉饰,翻开历史,哪些个法西斯恶徒能逃脱历史和人民正义的审判?天网恢恢,天理昭昭,你们已经把路走得太绝,生命在层层灭尽中所有的罪恶都要偿还,这一天不会太远。


    河北省井陉县残害法轮大法弟子的真相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自从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以来,井陉县的大法弟子置生死于度外,冒死上京向国家领导人反映真实情况,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审查,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有的被罚、被押、被抄家、被毒打、被劳教、被判刑、被施予令人发指的酷刑,有多少大法弟子和他们的亲人有家难回,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家庭被破坏,多少老人无人照管,多少孩子流离失所,多少人被迫放弃工作,却无一人诉诸暴力。他们一直以善心向世人讲明真相。就是这样善良的人们,却被人兽不如的“人民警察”进行法西斯式的迫害,我不禁大喝一声:大法弟子何罪之有?!井陉县公安机关对大法修炼者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

    1、责任单位:井陉县公安局微水派出所县法制教育中心威州镇派出所
    凶手:微水派出所副所长张永庭指导员武治全马占元王中华
    威州镇派出所所长王连科及王鹏华等

    受迫害者:白玉枝,女,40岁,河北省井陉县工商行干部,井陉县政协委员,政协常务委员。因坚修大法,多次依法上访,被非法扣留,多次抄家,99年10月1日后被劳教三年。先后关押在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唐山开平劳教所,后转至保定。在劳教期间为争取炼功自由,同邪恶做斗争,绝食达三个多月,一百多斤的她,瘦得只有七十多斤,监狱给她灌胃食,每次插入胃里的管子,抽出来时还滴着血,食道、胃粘膜都严重损伤,被折磨得走路一瘸一拐的。由于长期胃食造成大口大口的吐血、吐胆汁,后被转到唐山安康戒毒所,受到更加灭绝人性的迫害:被强制注射毒品,感觉浑身有小虫子一样的东西钻来钻去。后来医院诊断说如果再胃食就会大出血,量血压为0,化验钾2.4,做心电图时仪器乱叫,做不了。劳教所里怕出人命,便叫家属接回。

    受迫害者:魏祥,男,38岁,党员,大专文化,井陉县城人行副行长,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部门送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押留近一个月,被索要生活费600元,以及所谓的“教育费”100元。2000年2月12日因到功友家谈心得体会,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直到10月1日后被判刑四年半。

    受迫害者:单丽华,女,35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去北京上访被县公安部门送到仙台山罗庄法制教育中心,遭非法押留26天,被索要生活费520元以及所谓的“教育费”用100元。11月26日因去北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押留15天,被县法制教育中心扣留10天,被勒索生活费280元以及所谓的“教育费”100元。后因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反映真实情况,2000年2月10日从炼功点被微水镇派出所抓走,遭到毒打后被刑事拘留,直到国庆节后被判刑三年。

    受迫害者:白玉红,女,25岁,1999年12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后因签名向联合国反映真实情况,在2000年2月5日炼功点被微水派出所抓回。马占元将其吊起来一阵毒打,将其打昏。白玉红正月初二被拘留,初七被刑警队的几名打手毒打半小时,打手们轮番踩她的腿,打她的脸。初八白玉红被押回看守所,直到国庆节后被判刑三年。

    受迫害者:刘立辉,男,28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先后送往苍岩山,县法制教育中心,县看守所非法拘留,直到11月3日被判劳教三年。

    受迫害者:栾顺生,男,28岁。宋文考:男,37岁,铁路工人。罗庄老大娘:女,64岁。高玉平:女,30岁。单丽华:女,35岁。魏瑞玲:女。高根荣:女。焦丽华:女。李珍梅:女。

    2000年正月初六,上述法轮功学员因在户外炼功,被微水镇派出所一男一女用手铐铐上并连打带骂押到所里,他们被逼脱掉棉衣,只穿一件单衣,光着脚在结了冰的水泥地上罚站,接着被挨个叫到屋里被毒打、用警棍抽、电棒电、煽耳光、拽头发等。

    它们灭绝人性地逼宋文考、栾顺生跪在地上,将拖把放在小腿肚子上,上面再踩上两个人,拖把被踩断好几截,残害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宋文考和栾顺生出来时,脸都变成紫黑色的,腿也拐了,还被铐在铁栏杆上,栾顺生昏过去五次。一位64岁的罗庄老大娘也被皮鞋踢、煽耳光,脸肿起来老高,打完后赤脚站在结冰的地上罚站。高玉平被拽着头发扔进了屋里,先是一顿耳光、皮鞋踢,后用胶棒打她的腰部、两腿、臀部,折磨长达1个小时,推出来后她的腰部到两膝盖以上全是黑紫色的。遭到毒打的还有:单丽华、高根荣、焦丽华、魏瑞玲、李珍梅。打完后逼他们互相打脸,还说要打出响声来,遭到学员抵制。

    高玉平因饥饿受冻,从1米多高的台阶上昏倒下去,醒后继续罚站。还强迫他们给派出所收拾垃圾,用手掏厕所下水道里的粪便,一边干活,警察一边用下流话骂人,从早上6点一直被折磨到晚上9点。栾顺生、宋文考、魏瑞玲、高根荣、高玉平、焦丽华被威州镇派出所带回。第二天警察便用电棒电高根荣心脏、脸等部位,并用拖把将他打得来回翻滚。电焦丽华的手、嘴、脸、胳膊,并强迫焦写保证书。栾顺生、宋文考同样遭到拳头、皮鞋的毒打,威州派出所的王鹏华用电棒电宋文考,把宋文考的口腔脸部打得都是血,栾顺生被打得面部青紫,脚肿得老高,折腾完了,又逼着高根荣、高玉平、魏瑞玲蹲马步,稍不顺警察的心就被毒打一顿。所长王连科说:“我非把你们折腾得了病”。一直罚他们五人站了一夜,天亮后又在雪地里继续罚站,在此期间被无故罚款高达5000多元,每天吃不吃饭都得交20元,非法关押42天。

    受迫害者:吴占明,男,33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机关非法拘留15天,法制教育中心27天。9月24日公安机关以在家炼功为由非法扣留15天。11月6日又被以同样理由被非法拘留15天。两次共被索要生活费170元。1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无故从家中带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和微水镇一间又黑又潮的小屋里,墙壁上还有水珠,水泥地上铺着一层薄薄的草片,一天只给三个馒头充饥,直到2000年2月4日(除夕)微水工作人员索要1000元押金,因交不齐押金不让回家。除夕夜他爬出去到微水原炼功点炼功被派出所抓回,副所长张永庭问:“谁叫你去炼功的?”吴说:“我自己想去。”张气极败坏地抓起一把椅子砸向吴的背,椅子立时散架了,张又问了一句,吴说:“我自己去的”。张又抓起地上散了架子的椅子棒恶狠狠地打他的右膝盖,一连打断了几根木棒,大约折腾了二十几分钟,张累得坐在床上喘着粗气,命令工作人员将吴铐在院子里的铁笼子里,一直冻到大年初一早上。指导员武治全一见到吴,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向吴带手铐的双手,使吴胳膊被手铐划了长达3公分的口子,鲜血直流,后来被带到屋里,武治全、马占元、王中华三人轮番用胶棒抽打他的臀部,又将吴按在木棒上,使劲踩他的小腿,马占元恶狠狠地打吴的耳光,折磨了三十分钟后,又铐在铁笼子里,初二下午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索要生活费150元。2000年2月27日送往仙台山非法扣留20天。3月22日微水镇工作人员索要生活费230元后,将其放回。

    受迫害者:李贵清,女,64岁,1999年12月9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留15天,后来被微水镇副书记焦冒生带到一间又潮又黑的屋子非法扣留。2000年2月10日因在炼功点炼功被派出所非法扣留7天,后被送到微水镇一间只铺一层草包垫的屋子。2月27日非法扣留到仙台山20天。前后被勒索生活费290元。

    受迫害者:赵英霞,女,34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送到微水镇、仙台山、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16天。8月26日因去北京给没有路费的大法弟子送钱,9月2日被县公安机关送往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62天。11月3日以在家炼功为由被微水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12月9日因去北京依法上访,被县公安机关送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微水镇非法扣留直到2000年2月4日(除夕夜),因没交1000元押金不让回家过年,除夕夜因出去炼功被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后来关到一间又黑又潮的小屋,屋里没有被子。2月27日送仙台山关押20天,微水镇工作人员索要500元接人费,前后共索要生活费780元,非法扣留近四个月,3月22日才被放回家。

    受迫害者:赵丽霞,女,33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机关关到微水镇、仙台山非法关押7天,索要生活费140天。8月26日因去北京给大法弟子送钱,9月2日被非法扣留到县法制教育中心62天。11月3日以在家炼功为由非法扣留15天,索要生活费80元,12月10日在家中无故被带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微水镇直到2000年2月4日(除夕夜)因未交1000元押金不让回家过年,除夕夜因到原炼功点炼功被派出所拘留15天,索要生活费用150元,后由派出所关到微水镇一间又潮又黑的屋子,地上只铺薄薄的一层草包片,不让带被褥。2000年2月27日又送往仙台山非法扣留20天,后送回微水镇,工作人员索要240元生活费,3月20日才得回家。

    受迫害者:张荣梅,女,40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机关非法扣留4天。8月26日因去北京给大法弟子送路费被县公安机关送到教育中心非法扣留150天。11月3日县公安机关又以在家炼功为由非法拘留15天。12月10日被无故送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微水镇,直到2000年1月20日镇工作人员向家人索要1000元押金方准回家。前后被索要“生活费”160元。

    受迫害者:吴荣庭,女,45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微水派出所送往仙台山,微水镇先后非法扣留7天,索要生活费140元。9月24日被县公安部门从家中无故抓走,非法拘留15天,被勒索“生活费”90元。12月9日因依法进京上访再次被抓往微水镇、仙台山、县法制教育中心,直到2000年1月10日微水镇工作人员索要1000元押金后才放回家,非法扣留32天。

    康丽英:女,39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微水派出所送往仙台山、微水镇非法扣留7天,被索要“生活费”140元。9月24日被县公安部门从家中无故抓走,非法拘留15天,被索要“生活费”90元。12月10日再次无故被抓,送往仙台山、微水镇、县法制教育中心,直到2000年1月5日微水镇工作人员索要1000元押金后才放人,非法扣留26天。

    邓国云:女,33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抓到仙台山、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26天,索要“生活费”520元和所谓的“教育费”100元。11月3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微水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被勒索“生活费”80元。2000年2月27日被公安部门无故从家中带走非法扣留20天,被索要“生活费”100元。

    邢丽红:女,23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非法扣留8天,被索要“生活费”160元。11月3日再次依法上访,被公安部门抓回后非法拘留15天,被索要“生活费”80元,并被单位开除公职。

    张珍珍:女,34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非法扣留26天,被索要“生活费”520元和所谓的“教育费”100元。12月5日因再次依法上访,被公安部门非法拘留15天,被索要“生活费”80元。2000年2月27日在家中无故抓走,非法扣留20天,被索要“生活费”100元。

    潘丽珠:女,33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送往仙台山非法扣留9天,被索要“生活费”用80元,并被非法拘留15天。11月4日因再次依法上访,被公安部门抓到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26天,被索要“生活费”520元和所谓“教育费”100元。

    白玉清:女,29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止访,被县公安部门送往仙台山、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16天,索加“生活费”320元和所谓的“教育费”100元。

    李冬良:男,44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部门送往仙台山、看守所、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扣留81天,其中非法拘留15天。2000年7月27日在家中无故被抓到仙台山非法扣留20天。

    高保园:男,38岁,1999年12月5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部门非法拘留15天,索要“生活费”80元。12月20日由微水镇副书记焦昌生接送到一间又黑又潮的屋里,直到2000年1月底,非法扣留1个多月,微水镇工作人员在索要100元押金后才放回家。2月27日在家中无故被公安部门带到仙台山,非法扣留20天。

    刘长林:男,33岁,1999年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部门非法扣留26天,索要“生活费”520元以及“教育费”100元。11月4日从家中无故被带走非法拘留15天,索要“生活费”80元。

    邓国云、邢丽红、张珍珍、张荣梅、吴荣庭、康丽英、吴丑子(70岁)、李贵清、高保园、8岁儿童吴晓飞,1999年12月9日因微水村三名大法弟子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抓回,连同其他炼功人员一起抓到微水村一间又黑又潮的屋子,墙上还往下滴水珠,地上只铺着薄薄的一层草片,进行非法关押,每人每天三个小馒头,8岁儿童吴晓飞也不准上学,直到2000年1月中旬,微水镇工作人员向每人索要1000押金方准回家(没有工作能力的吴丑子、李贵清、高保园每人交押金100元)。

    2000年正月初一上述几位大法弟子被无故带到微水派出所进行残酷地迫害,有的带背铐,有的被警棒打得鼻青脸肿,紫一块、青一块,走路一瘸一拐的。那些人面兽心的警察还逼着学员骂老师、骂大法,不骂就用绳子捆住,被打得死去活来,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2、责任单位:井陉县公安局
    井陉县天长镇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电话:0311─2390123
    井陉县天长镇政府综合办电话:0311─2390144
    凶手:天长镇派出所郑富元、范二芸、冀文华、高建国

    霍怀庭:男,1999年11月23日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拘留55天,被天长镇纪检委以莫须有的罪名开除党籍,霍家庄村委撤消其电工工作。2000年2月9日因参加城关河滩集体炼功,被天长镇派出所非法关押20天,后送到仙台山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17天,关押期间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迫害,用电棒电、警棍抽,铐在院子里受冻,还不给饭吃。被镇政府无故罚款3600元。

    许虎林:男,天长镇北关村人,1999年11月8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井陉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2000年2月9日因参加城关河滩集体炼功,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遭严刑铐打,受尽折磨,至今未归。

    王腾云:男,天长镇河东村人,1999年11月22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60天,后来因2000年2月9日参加城关河滩集体炼功,被天长镇派出所、镇政府、井陉县政府非法关押3个月,受到了恐吓,辱骂、电棒电、带铐、警棍抽打等折磨,并被罚款300元。

    王迎宾:男,天长河东人,1999年11月23日因进京依法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2000年2月9日因参加城关河滩炼功,被天长派出所及镇政府非法关押13天,受到恐吓、辱骂、冻饿等非人虐待,并被罚款300元。

    王丽华:女,天长北关人,因1999年11月23日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0天,并被罚款4500元。2000年2月9日因参加城关河滩炼功,被天长派出所及镇政府非法关押50天,受到恐吓、辱骂、冻饿、带铐、拳打脚踢等折磨,并被罚款2000元。

    黄泽平:女,天长河东人,1999年11月23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后因参加集体炼功,被长河镇派出所、镇政府非法关押15天,受到辱骂、恐吓、冻饿、电棍电等迫害,被罚款1500元。

    王素英:女,天长镇北关人,1999年11月23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关押30天。后因参加集体炼功,被天长派出所、镇政府非法关押17天,仙台山关押17天,没收身上带的200元钱,后又送回镇政府关押10天,被罚款1500元。关押期间受到辱骂、冻饿、拷打等折磨迫害。

    许彩林:天长河东人,1999年11月23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因参加集体炼功,被天长派出所、镇政府非法关押27天,仙台山非法关押17天,被罚款1500元,遭到了非人虐待、恐吓、拷打、电击等迫害。

    霍墨英:女,天长镇陈家村人,1999年11月23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后因参加集体炼功,被天长镇派出所、镇政府非法关押15天,罚款1500元。受到恐吓、冻饿、等虐待。

    郝国胜:男,天长东关人。周俊生:男,天长周家坑人。周建生:男,天长周家坑人。尹润端:女,天长周家坑人。

    2000年元月1日因依法进京上访,4人被井陉县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后转到天长镇政府非法关押2天,每人被罚款1000元。周俊生、周建生因参加向联合国反映真实情况的签名活动,每人被罚款1000元。

    梁拉科:男,天长黄沟人。李志仁:男,天长北关人。李连旦:男,天长李河西人。任艳珍:女,天长蔡庄人。栾素英:女,天长蔡庄人。陈计荣:女,天长黄沟人。姚昌杰:女,天长李河西人。许富玲:女,天长霍家庄人。梁金科:男,天长分院医生、党员。梁拉福:男,天长梁洼人。密端:女,天长周家坑人。

    2000年2月9日因参加城关河滩集体炼功,梁拉科、李志仁、梁拉福、任艳珍、栾素英、陈计荣、密端被天长镇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每人罚款1000元;李连旦被非法关押34天,罚款1500元;梁金科被天长分院非法关押80天;仙台山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17天,并被扣押工资、开除党籍;姚昌杰被天长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罚款1500元。在非法关押、拘留期间,有的被恐吓、辱骂;有的被拳打脚踢;有的被电棒电、警棍抽;有的在院子里受冻,不给饭吃,遭受非人的虐待。

    陈志芳:男,天长镇陈家村人,2000年1月22日因参加向联合国反映真实情况的签名活动,被天长镇派出所非法关押1天,罚款500元。

    3、责任单位:井陉县秀林镇派出所
    凶手:所长田永丰、副所长贾塞保、指导员窦永生以及干警薛路科、张海英、刘风林、梁旭峰、王国强等

    张栓喜:男,37岁,1999年7月20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扣留至廊坊,被两名警察用警棍、皮鞭毒打大约半小时左右,两条大腿全是黑紫色,走路一瘸一拐的,被井陉县公安局带至井陉县仙台山非法关押2天,县法制教育中心9天,共索要“生活费”260元。1999年11月22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铐在石家庄驻京办事处长达24小时,带回到秀林镇派出所后被梁旭峰拳打脚踢达半个小时,派出所的王国强问是否去霍怀庭家,回答“没有”时,被煽耳光达10分钟之久。后被非法关押至县法制教育中心10天、秀林镇派出所60天。因领白玉红(女,23岁,大法弟子,现已判刑三年)到春文家(大法弟子,原井陉县副站长)被毒打,秀林镇派出所里的干警几乎全体出动:所长田永丰、副所长贾塞保、指导员窦永生以及干警薛路科、张海英、刘风林等对其进行更加灭绝人性的残害,拳打脚踢不算,还用电棍电、用警棒抽、用绳子捆、还采用“夹啤酒瓶”等毒刑,在对其残害了2个小时之后,惨无人道地将其铐在一颗大树上长达48小时,当时他只穿一件单衣,浑身上下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

    郝端端、范贵文、李春文、高来娥等7人,2000年2月9参加城关河滩集体炼功被抓到秀林镇派出所,有的被铐在大树上;有的被铐在车棚上。指导员窦永生逼学员们脱掉棉衣,只穿一件单衣,从早上6点一直冻到晚上10点,才将他们铐到屋里的铁管子、床头上,有两个还被铐在有2.5米高的铁笼子里,里面又腥又臭。2月15日郝端端被带到微水派出所里进行残酷地迫害,揪头发、煽耳光、用警棍抽、电棒电,毒打了3个小时后又拉回秀林镇会议室,铐在铁管子上长达24小时。2月16日李春文被抓到一个废弃的砖窑,警察们将他的双手反绑,前边一个拽头,两边各一人,用脚使劲踩两小腿肚子,使劲推两胳膊,后面一个用绳子往起吊胳膊,过会儿看你汗流夹背喘不过气来时,让你站起来,喝口水,这时警棍、电棒一起上,这样惨无人道地折磨了三个来回,这群人面兽心的恶人才将其铐回所里,直到2月20日,他被铐在大树上9天。后来,李春文、高来娥被押往仙台山。当时一起到仙台山的还有张拴喜、吴栓林,其他的人被罚款,郝端端被罚4000元、吴双喜1500元、吴栓林1500元、李素娥1000元、许明明2000元、吕喜廷3000元、樊来1000元。

    以上是井陉县公安机关残害部份法轮大法弟子的罪恶行径,令世人震惊。进入11月份以来,灭绝人性的井陉县公安部门继续作恶:有的大法弟子又被非法拘留,有的被迫录口供,有的被抄家,有的被监视,便衣警察暗地跟踪。在大法弟子向全国人民讲明真相的时候,他们敢逆天而行,等待他们的将是天理的审判!“正邪不分谤天法,十恶之徒等秋风”--《洪吟》。邪恶终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应有的惩罚!

    大陆弟子
    2000年11月20日


    狱中大法弟子给妻子的一封信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XX:

     提高心性,当前无非就是承受打压、吃苦、消业。我将在x月x日正式堂堂正正地炼功。如果被打死,对你们是考验。切记!一定要坚定地修下去。这么伟大的大法与主佛亲自度我们,这是前世修来的福份啊!掉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以前被打得不敢炼功,就是怕打死了给你们带来不好的影响。一怕就掉下去了。现在好了,有老师的新经文鼓励着你们,大家勇猛精进,我也要勇猛精进啊!

     我把经文抄给干部看,有个最坏的看了非常害怕。大法的威德使这些邪恶之徒胆战心惊。你们也可以将《走向圆满》印出,再加上你们自己的体会,发给政府官员看,使更多的好人来支持大法、学大法。师父在《各地大法学会》中说的多伟大慈悲啊!“我也希望在今后的讲清真象与向政府申诉的同时千万别忽视学法的重要、因为他们都要走向圆满的。”

     万一我光荣了,也不为别的,只为当今伟大的法轮大法而光荣献身,我什么都不怕。请你们不要因为我而做出不好的事情,掉下去了;你们要勇猛精进,不要想到我,也不要怕什么。如果是那样,也可能是我的业力太大。我将在X月X日正式堂堂正正地炼功,我要创造自己身边的修炼环境。你也可在家里祝福我,鼓励我闯过这一关。

     去掉人的根本执著是我们圆满的关键。

     如果没有你们在外边的功友帮助,我们也难得到师父的新经文。狱中的功友们再次感谢你们!

    陆朝圣(化名)
    2000年12月5日收稿


    虐待被监管人罪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目前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迫害,不仅仅违背了人间道德正义,同时也违犯了人世间的法律。

    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方面当学员在受到邪恶迫害时,可以直言告诉它是在犯什么罪,将会起到震慑邪恶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收集证据,供起诉邪恶之用。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

    1.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概念和特征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是指监管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监管法规规定,对被监管人员实施殴打或者体罚虐待的行为。殴打,即用暴力手段打击被监管人的身体,使其受皮肉之苦。体罚虐待,则是指对被监管人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肉体折磨,例如,针刺、悬吊、冷冻、火烤等非人道的措施。构成本罪,不仅指监管人员亲自实施上述行为,也包括他们指使被监管人员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即只能是在监管机构中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其他非监管人员不能独立构成本罪,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是在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而故意为之。

    2.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认定

    (1) 区分虐待被监管人罪与虐待被监管人违法行为的界限
    依照刑法规定,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经常殴打,体罚虐待行为给被监管人造成严重后果;实施虐待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等。实施虐待行为,情节不严重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应定罪判刑。

    (2) 区分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对监管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的界限。
    为了维护监管秩序,促进违法犯罪人员的改造,我国的监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违反监管法规的人,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例如,禁闭,还可以使用戒具,如手铐、脚镣、警棍、警绳来防范制止被监管人可能出现的危险行为。对此不能与虐待被监管人混为一谈。

    (3) 虐待被监管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参见刑讯逼供罪的相关论述。

    3.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处罚

    刑法第248条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规定从重处罚。

    ------摘自《警察职务犯罪研究 》

    附录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附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一章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二章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索要、接受、侵占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
    (二) 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 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 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 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 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 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 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
    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附录 C:

    参考书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5.1
    2. 《警察职务犯罪研究 》,主编 邓国良,警察法学文库,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12

    香港大法弟子整理
    2000年12月5日


    复印机、激光打印机防止被公安扫描测位的方法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最近大陆某地,接连几个复印资料的地点被公安破坏了,数名同修被捕,损失很大。主要原因是因为复印机或激光打印机在工作时被大街上公安的专用无线电信号测向车的专用扫描设备检测到而被公安发现的。因为在使用复印机、激光打印机等机器复印资料时,复印机、激光打印机会因为高压静电放电而发出无线电辐射,公安部门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他们开着装有无线电信号扫描仪的测向车(扫描车)到处转。

    解决的办法

    我们现在知道的简便方法是:用铁丝网(可以是很薄的,但是密度大一些较好,铜丝或铁丝都可以。)把复印机整个罩起来,就象把复印机放在了一个用铁丝网编织的鸡蛋壳里一样,再用一根导线把铁丝网和暖气片(或水管)连接即可起到一种屏蔽墙的作用,可以使公安的专用仪器扫描不到正在工作中的机器。

    识别公安的测向车

    测向车的特点是汽车盖的顶部安装有多单元电视天线,可以360度旋转,跟一般汽车不同,一看便知。

    大陆弟子
    2000年12月5日


    大法报章:明慧文摘(第三期)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明慧文摘(第三期)


    人类科学的出路在哪里(二)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接上文)

    二、思想与精神包括德是一种物质存在,是一种物质能量场

    长期以来,在意识形态领域内,一直存在着精神第一、物质第二的说法。在讨论这个问题时,人们往往把这两个问题分隔开来,认为人的精神、道德、思想是在大脑中形成的无形的东西,是非物质的,这是人们的普遍认识。

    而实质上,人的思想、精神包括德是一种物质存在,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物质能量场,是宇宙间生命层次的划分。这是我修炼法轮大法后的又一新的认识。

    80年代,在中国大陆有多种功派的气功流传。为强身健体,学炼气功的人很多,笔者就是其中一个。可是炼来炼去,发现功的增长与炼功时间并不成正比。因为总是停留在一个水平上,最后就放弃不炼了。

    修炼法轮功之后,我明白了不长功的真正原因。李洪志先生指出:炼功“要重心性修炼,你的功才能长上来,层次才能提高。心性是什么?心性包括德(德是一种物质);包括忍;包括悟;包括舍,舍去常人中的各种欲望、各种执著心;还得能吃苦等等,包括许多方面的东西。人的心性方方面面都要得到提高,这样你才能真正提高上来,这是提高功力的关键原因之一”

    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精神也是一种物质。

    由于人的精神、思想是一种物质存在,那么对于一个修炼的人来说,你不好的思想,后天形成的观念和执著越多,这种物质场的能量就越大,就会阻碍着你功力的上长。只有放弃它,提高你的心性,你才能升华,才能长功。这是我读《转法轮》之后,才有了这个认识。

    其实人的思想、情绪等精神活动,用现在的科学仪器手段也是可以留下“痕迹”的。在人体科学中,科学家把人体的可见部分如骨骼、五脏六腹等称为有形或显形部分(亦称显形物质),而把解剖学上不可见部分如精神、意识、穴位、灵魂等等称为人体的隐形部分(亦称隐形物质),或称人体的软件。隐形物质则需用特殊仪器才能测试得到,如吉里安高频场摄像仪。

    俄罗斯圣彼得堡的外科大夫米哈伊尔·库斯米奇·盖金详细地分析过大量的吉里安高频场人体照片。他发现:在人体部位中那些最亮的地方与中国人早在几千年前就记载下来的针刺穴位完全相同,穴位显示的游动的光的轨迹可能是人体的经络。这也许是科学上第一次证实了中国已有五千多年的古老医术。

    用吉里安高频场摄像技术还可拍摄到人体的穴位以及特异功能或炼过气功的人能够发射一种奇异的射线,不同状态下发出的射线频率不同,反应在照片上就是颜色不同。能量强者可以治病,防止食物腐败。俄国军医出身的克里沃罗托夫做过这样的尝试,他隔着5厘米距离发功给病人治病。通过高频场吉里安摄影照片显示:

    克里沃罗托夫的双手在治疗前后有不同的特征,在他伸出手想要发功时,皮肤能量图象已经完全改变。在发功过程中,发出的射线亮度和火焰的力量则与他的精神集中与放松程度有关。在他引起病人强烈的热感的瞬间,他的手上的一般亮度减弱,而在手的局部面积上则产生一条非常明亮的窄波道,几乎象一束激光一样射向目标。

    吉里安高频场摄像技术也可以让人看到人在疼痛时痛感的变化,剧痛时,颜色就明亮而显著;病痛消失时,颜色变得柔和。瓦连京娜·吉里安首先证明,疼痛或受伤时,体内会放出耀眼的明亮色彩。有一次,她在实验室扭伤了脚,她没有马上治疗,而是急忙在高频场中观察,发现她的身体发出十分鲜艳的颜色。

    研究还发现,人的兴奋、发怒、悲伤等情绪的变化,在吉里安照片上显示出各种不同颜色和强度的光。如有女人出现时,男人会表现出兴奋,身体就会发出鲜艳、明亮的光线。

    仪器检测的结果,确凿证实人的精神、思想、情绪是一种物质存在。那么,在宇宙中它也遵循着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的规律,也就是说,这种物质不会无中生有,也不会自行消亡,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行式。而且这种物质也影响着你周边的其它生物。

    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伯纳德·格拉德博士提供了这样一个事实,如果用精神开朗者拿过的瓶里的水去浸洗麦粒,那大麦的生长远比用普通自来水浸过的麦粒好的多。如果用精神忧郁症患者拿过的瓶子里的水,就会延缓作物的生长。

    人的精神状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是人所共知的。我国的中医早就有喜伤心、忧伤肺、怒伤肝、思伤脾、恐伤肾之说。在我们认识了精神是一种物质存在的时候,就不难理解中医的这种理论了。

    恶劣的情绪导致人生病,乐观豁达的心情有益健康。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一种物质能量的转换过程。按照现在科学的说法,也就是人体内隐形物质转换成有形物质了。现在的医学也发现,人在十分疲惫、情绪低落或恶劣的情况下,氧自由基增多。

    古人云:“君子坦荡荡,多福多寿。小人常戚戚,多病多灾”。何谓君子?君子胸襟宽广、豁达大度、品德高尚、宽厚仁和,他会享受到人体隐形物质带来的幸福;何谓小人?小人心胸狭小、自私自利、欲望满身、品德低下,他会品尝着人体隐形物质带来的苦果。

    既然人体这种隐形物质这么重要,我们有没有办法控制它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你要走上一条修炼的路,走上修炼法轮大法的路。

    在修炼界有高功的人,可以看到人体这种所谓的隐形物质是以黑白两色物质场的形式存在的。白色物质就是德;黑色物质就是业力。

    德这种物质对修炼者来讲是极其珍贵的。修炼界讲“悟”,讲“根基”,认为根基好的人悟性好。李洪志先生指出:“根基是由人在另外空间里身体所带的这种德的物质多与少所决定的。德少,黑色物质多,业力场就大,那么这就属于根基不好;德多,白色物质多,业力场就小,那么这就属于根基好”。“根基好坏能决定一个人的悟性好和坏”。“因为根基好的人白色物质多,这种白色物质和我们宇宙是融洽的,和真、善、忍的特性是能融洽在一起的,没有间隔。宇宙的特性直接就在你身体上反应出来,直接和你身体沟通起来。而这种黑色物质恰恰相反,是做了不好的事情得到的,和我们宇宙特性是相背离的,所以这种黑色物质和我们宇宙特性就产生一种隔离。如果这种黑色物质要多的时候,它在人体周围就形成一个场,把人包围起来。而这个场越大它的密度越大、越厚,就使这个人悟性越不好。因为他不能够接收到宇宙真、善、忍这种特性,也是因为他做了不好的事情才产生的黑色物质”。

    李洪志先生又进一步指出,“白色物质和黑色物质之间有一种转化过程。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之后,它有一个转化过程。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得到黑色物质——业力”。


    对于修炼的人来说,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会对自己的思想、行为有一个约束,用宇宙特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说话做事讲究实事求是,凡事先为他人考虑,与人为善。同时还要舍弃你思想深处对名利、私欲的眷恋和你后天形成的所有的不好的思想。修炼者不仅仅是一个行为端正的好人,而且要在精神、思想上达到一种纯洁、高尚、无私的境界。

    这样修炼者身上的黑色物质就会越来越少,而白色物质越来越多,与宇宙的特性就越来越融洽。其实修炼者修炼的过程,就是将黑色物质转化为白色物质的过程。

    人长期生活在有形的物质世界当中,看不到隐形世界中事物的真正原委所在,过多的着眼于现实的利益,摸不着、看不见或科学在现阶段不能证实的东西,就不相信。

    有人说,信则有,不信则无。这句话实际上也说出了一个事实存在。为什么信就有,不信就没有呢?因为“信”与“不信”都是人的一个思想,你信了,你的理念、言行就会符合你“信”的那个事物的规律,你就会接近或走进那个物质场的范围,与其沟通。而“不信”,就会形成一个物质屏障,与那个物质场相隔离。你自然也就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你远离了它。但不会因为你远离了它,它就不存在了。

    有些人对法轮功学员不吃药很不理解,甚至成为有些人借以攻击法轮功的口辞。

    这里我们不妨探讨一下各方面对病的认识。

    西医认为人的病,是细菌、病毒及细胞恶变等引起的,近年来,又认识到氧自由基是比细菌、病毒对人体危害更大的隐形杀手。西医对病的诊断是以科学仪器检查、化验结果为依据的。治疗手段是采取杀灭细菌、病毒和切除病变部位等等。

    不论在诊断和治疗手段上,包括现在科学家力图破译人的基因密码,治疗遗传疾病等等,西医都局限于有形物质范围之内。

    中国古老的中医是博大精深的,认为人生病是脉络不通,故有不通则痛的说法。

    中医认为人的七情六欲等精神因素及时令的变化,是导致人生病的原因。故有喜伤心、忧伤肺、怒伤肝、思伤脾、恐伤肾的说法。在诊断上,采用望、闻、切,问,在治疗手段上用针灸、推拿及经过特别炮制的中草药,使病发放出来。古代的很多著明的中医如华佗、扁鹊等都是有特异功能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越来越依赖于现代化的工具,人的先天本能都退化了。所以,当今的中医水平是不能真实的反映中国传统医学的。

    气功治病也是大家熟悉的,真正的气功师可看到人体的病灶部位有黑气,发功之后,黑气就会消失。

    不论是中医还是气功,其诊断治疗手段都属于隐形物质范围之内。早期西医排斥中医,就是因为中医理论不能用科学手段所证实。现在能证实了,西方也开始接受了中医,但却是以漫长的岁月做为代价。

    法轮大法则认为,人生病是业力造成的,故称为病业。人们一般使用的“业”一词源于印度梵语“羯磨”的义译,有造作之义,佛教称人的行为、言语、思念为业,业有善恶之分,但通常指恶业。

    人“做了各种不好的事情,会得到这种黑色物质——业力”。业力是久远年代承传积累下来的东西。人修炼的过程就是修去不好的思想,消去业力。修炼界有高功的人看到,一个人由业力形成的黑色物质场是相当大的,仅靠修炼者自己的能力那是消不下去的,那怎么办呢?必须要由师父给学员清理身体,消去业力。

    在消病业的表现形式上,就象生病一样。修炼者的身上隐形物质的能量比普通人要强得多,你如果把它当做病了,这个思想一产生,就会产生一种(隐形)物质屏障,把你置于法轮大法之外,你可能就真的病了。如果你修炼的心是坚定的,那么这种所谓的“病态”很快就过去了。这一过程,也是黑色物质转化为白色物质的过程。

    有的人可能说,有人炼了法轮功,可他的病还没好,甚至有的人还死掉了。

    李洪志先生传授法轮大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修成大智大慧的觉者,修成高级的智慧生命。是不是真修,就看你那颗心。你抱着治病的思想或其他的目的,那不是修炼者的目的,师父只对真修者负责。对于高级智慧生命而言,你那颗心想的是什么一目了然。

    所以,修炼不能只注重表面形式,不能做掩耳盗铃欺骗自己的事情。要用你那颗心去实修,你的思想、行为都要按照宇宙的法理真、善、忍去做,才能得到师父的帮助。

    其实,消除病业只是修炼者在低层次上的东西。法轮功治病是一般人对法轮功的认识。法轮功确实能治病,这是事实。但是李洪志先生传授法轮功的目的不是给人治病,真修者是以修成大觉者为目的的。这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常人的认识,所以不修炼的人很难理解法轮大法的真谛。

    法轮大法学员在修炼中,出现过很多奇迹,这里仅举一个现象。在过了更年期的女弟子中,会重新有“月经”出现,50多岁的妇女修炼几个月就会出现,年龄大的可能会慢一些。这种现象绝不是一例两例,在修炼者中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然而有一次,我把这个现象对一个医科大学的教授讲,她却不假思索地说“那是子宫长瘤了,赶快上医院。”所以说,常规传统的理论永远也认识不了超常的现象。科学是要尊重事实的,不能因为现在的科学不能解释,就置事实于不顾,哇哇大叫。不知者不为过,随意否定才可悲。

    按照现在科学的说法,法轮功治病也属于隐形物质范围之内的东西。但所谓隐形物质是对于常人社会而言,是在人类社会的层次上对物质的认识。对于高级智慧生命而言,在他的层次范围内,没有什么可见与不可见、隐形与有形之分。他可以穿越不同的时空,看到宇宙的真相,看到事物的本质,看到人生病的真正原因所在。

    三、浩翰的宇宙并不因为人的存在而存在,他是万千生命的集合体,是芸芸众生的公共家园,有低级生命就有高级生命,而低级生命永远受控于高级生命宇宙中存在高级智慧生命是很多科学家的共识。

    长期以来,科学家一直致力于寻找、探索与高级智慧生命取得“联系”的途径,获取他们的信息。但似乎没有什么收效。

    据报道,美国哈勃望远镜在太阳系边缘拍到了透明状的人形生命体。

    但更多的报道是发现了外星人,但是我们人类对外星人的发现是被动的,是外星人或外星人的飞碟自己闯入人类的领地——地球。有很多科学家称外星人就是高级智慧生命,究竟是不是,我们修炼界是持保留态度的。

    科学家们对宇宙、对高级智慧生命的认识,大多停留在对宇宙神秘现象的迷惘,陷于找不到认清宇宙真象的困境当中。

    前苏联科学家和发明家康斯坦丁·艾杜阿尔多维奇·齐奥尔科夫斯基,在他自己的著作《伦理学》一书中写到:“事实证明,有干预我们人类生活的某种力量、某类智慧生命存在。如果排除某类智慧生命的存在,从现代科学观点来看,仅用我们已知的自然力有时很难解释。坦白地说,到前不久为止,被科学灿烂光辉所惊倒的我否认神秘现象。对这些神秘现象,我或用已知的自然规律加以解释,或以幻觉、欺骗、魔法、健忘、无知、病态等加以解释,但还是不能对其全部做出合理解释。其中某一小部分尽管也很自然,但不从来自我们所不知的有意识的生命的智慧力量干预的角度就无法做出解释。一些高级生命很像我们人类,只不过更加完美——我们将来也会那样,另一些则是由较轻元素构成,究竟哪些高级生命在干预我们的生活,尚难定论。”

    科学巨匠爱因斯坦对20世纪人类科学的巨大贡献是他的广义相对论。这一理论使天体物理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最后就停滞了。在晚年的时候,他讲了这样一句话,“这个宇宙中确实有一位伟大的神主宰着”。最后他走进了基督教。

    对于无神论者,一提“神”这个字眼,就大有谈“神”色变之意。我们修炼界认为,“神”,并不神秘,所谓“神”就是科学家所说的高级智慧生命;修炼界称觉者(觉者是古印度语“佛”的义译);西方的基督教叫“神”或“主”;东方的佛教称为“佛”;道教称为“道”。

    我们说,宇宙间肯定是有高级智慧生命存在的。既然是一种存在,那么宇宙中一定有他们的“神”迹,偶尔也会被人类扑捉到。被人感知体验到,尤其是在古代,人的先天本能(或叫功能)并未完全消失的时候。

    对于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尤其是基督教,对“神”的感知来自于虔诚的“信”。因为你“信”了,你的思想、言行要按照“主”说的去做,符合他的规律,你就走进了“主”内。(未完,待续)


    多伦多星报:中国将加拿大籍教授关进劳教所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一位加拿大人因为信仰被禁精神运动法轮大法而被中国政府拘留并且被关进劳改营。

    张昆仑,60岁,以及他妻子淑梅,一位加拿大永久居民,7月27日在中国东部山东省省会济南的一个公共公园里被捕,当时他们正在那里和其他一些修炼者一起炼功。

    这位60岁的雕塑教授于11月15日在山东一个法院被判三年劳教,现在正被关押在济南郊区的柳成山(音译)劳改营。

    张在1989年作为麦基尔大学的一名访问学者进入加拿大,1995年入籍加拿大同时保留了中国国籍。1996年持中国护照回到中国。

    他是中国政府自从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来逮捕的第一位加拿大籍人士。

    加拿大使馆发言人珍尼弗·梅昨天证实当局已经允许加拿大外交官去看望张。

    外交部发言人瑞诺德·多伦说张用中国护照重新进入中国“使事情复杂化”。

    “他们不承认双重国籍,”他在渥太华说。“他们认为他是中国公民,当然我们认为他是加拿大人,但是…它确实作了让步,准许领事会面。”

    张和他的妻子在7月份被拘留,后被从拘留中心释放,但是11月15日张“再一次被从家里带走,并未经审判就被宣判送往柳成山(音译)劳教营劳教三年,”他们的女儿张琳蒂昨晚在渥太华接受电话采访时说。

    琳蒂说,她母亲告诉她,张“已经被打并且被电击折磨。”,她母亲现在被监视居住。

    张还被强迫观看中国政府诽谤法轮功的宣传,并被强迫书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

    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的发言人露西·周说,自镇压以来,已经有87人被折磨致死,有25,000人被囚禁于劳改营。

    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结合了打坐、炼习和基于大约是佛、道思想的教导。


    美联社:加拿大籍华人因炼法轮功被判劳教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北京】(美联社) - 加拿大在星期五说,中国将一名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送劳教三年,这是这个被禁团体的第一位持有外国国籍的修炼者被监禁。

    香港的人权与民运信息中心说,张昆仑于十一月十五日被东部山东省的一个法院宣判,他现在被关押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附近的流长山(音译)劳教所。他在被判决前进行了绝食抗议。

    使馆发言人詹妮弗·梅说,当局还未允许加拿大外交官看望张。 她说,张用中国护照进入中国,中国的官员不承认他的加拿大国籍。

    信息中心表示,六十岁的张昆仑是山东艺术学院的雕塑教授,他于一九八九年移居加拿大,于九五年入籍加拿大成为该国的公民,并于九六年返回中国继续执教。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以来在中国和世界洪传,吸引了上亿人。他结合了炼功和打坐,佛、道学说以及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思想。

    由于害怕这个团体的规模和组织能力,中国的领导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禁止了法轮功。自那以来,信息中心估计,几万人被拘留,几千人被判劳教。据信息中心统计,最少有七十二名成员在被警察拘留期间死亡。

    最近死亡的一名成员,孔庆黄,西南的云南省临安镇副镇长。信息中心说,孔庆黄因在六月十三日在北京抗议而被捕。孔,三十三岁,在拘留期间拒绝进食,于九月三日死亡。

    临安镇办公室一位男子接听电话证实了孔的死亡,但拒绝提供详情和他自己的名字。

    香港信息中心称另一位成员,四十二岁的孟庆锡被拘留所的看守毒打后于十一月二十日死亡。此信息中心说,孟于九月三十日在他的家乡山东省孟家村被拘留,由于他的家人不能支付234美金的罚款而遭到毒打。

    孟家村政府的官员们声称他们并不知道此案。

    中国承认一些法轮功成员死于拘留期间,但否认他们死于虐待。


    渥太华公民报:中国拒绝加拿大会见被监禁的加拿大公民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渥太华公民报:中国拒绝加拿大会见被监禁的加拿大公民 教授因是法轮功修炼者而遭折磨,监禁 ,2000年12月3日

    张昆仑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被监禁。

    一位渥太华大学学生要求帮助营救她的父亲 ,一位加拿大公民 ─ 的请求受到严重挫折,中国官员拒绝了加拿大要求与张昆仑见面的请求。张因炼习法轮功而被囚禁在中国北方的一个拘留所。

    张昆仑,60岁,山东美术学院的雕塑教授,自1989年至1996年居住在蒙特利尔,今年七月份,他与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因在公园炼功而遭逮捕。

    之后,他被送入一个拘留所,然后未经审判被判处三年强迫劳教。

    北京的外交官员说他们要求会见张先生的努力已被拒绝。

    “我们试图要获得领事会面权,但是他们认为他是中国公民,有权力予以拒绝,”外交部发言人瑞那·多伦说。“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获得领事会面权。”

    张先生显然是中国政府自1999年7月残酷镇压法轮功以来第一位被逮捕的加拿大公民。中国官员已经将此运动描述为组织反对XX党政权的掩护伞。

    张先生的女儿张灵迪是渥太华大学的一名学生,她在两周前激动地向加拿大政府发出公开呼吁,要求营救她的父亲。

    她说她的父亲“被毒打和以电击折磨”,并且“被强迫观看中国政府诽谤法轮功的宣传材料。他被强迫书写放弃法轮功的保证书。”

    多伦先生说加拿大政府的态度是,张先生的“人权已经受到中国当局的侵犯。”

    他补充说,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16个月的镇压已经受到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谴责,并且驻北京的加拿大外交官们正在尽一切努力“要求中国领导人进行改革。”

    多伦先生说,由于张先生是持中国护照重新进入中国,所以情况复杂化了。尽管他持有加拿大国籍,中国官员拒绝驻北京加拿大使馆代表与张先生会面。

    多伦先生说与张先生会面将有助于确定他被拘押的环境条件,并与其家人交换信息。

    世界各国,包括加拿大在内,都谴责北京对人权的践踏,法轮功正式报告说镇压已经使80人被折磨致死,25000人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还有1000多人被肆意监禁在监狱或精神病院。

    露茜·周,一名加拿大法轮功发言人说,40个国家的一亿多人在参加这一“舒缓的功法炼习”─ 包括手臂的圆弧状运动和盘腿打坐,拥护其核心原则“真、善、忍”,并努力放弃个人的不良习惯及对人有害的情绪,比如愤怒和妒嫉。


    星岛日报12月5日报道:营救张昆仑教授委员会成立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在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日前发出紧急呼吁之后,一个营救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的委员会已成雏形。并向社会各界各种人权机构组织以及政界,学界,商界人士和广大社会民众发出紧急呼吁,将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利用各种场合,唤起加拿大善良人民的关注。

    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山东艺术大学教授张昆仑教授,仅仅是因为不肯放弃基本的信仰自由的权利,坚持修炼法轮功,便多次被中国大陆警察拘捕,殴打。近日更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被判处3年徒刑。目前被关押在山东省济南市一个劳改营,将面对漫长的苦役。

    自张教授身陷困境之后,他拥有加拿大永久拘留权但现居中国大陆的夫人张淑梅也被软禁,监控在家中。张昆仑现居住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女儿张琳迪对此感到无比悲痛。日前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发表声明表示,加拿大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必须得到保障,加拿大在国际上维护人权的声誉不能被玷污。不能容许中国大陆少数掌握政权的人,无视加拿大各级政府对法轮功的赞誉,无视加拿大民众的正义呼声,无视联合国,国际组织,多国政府及社会舆论对中国目前人权现状的谴责。


    法轮功学员致支持镇压的某专家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XX,你好:

    看了10月31日你在省会部份专家、学者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发言摘要,我认为有必要也说几句。

    “修炼”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就存在着,不是今天法轮功所特有的。现在的佛教、道教、基督教,以及民间所流传的都是以修炼为目的的。按照修炼界的说法,修炼是超越于常人社会这一层次东西的。所以修炼本身不是违法的活动。大家都知道,只要谈到正法修炼,都是讲心性修炼的,以提高心性为目的;是远离政权争夺、政治斗争的。所以修炼本身是不参与政治的。这一点,不但你们搞理论的知道,就是普通老百姓也非常明白。对宗教界人士而言,更是视其为戒律而不可破的。凡是利用修炼参与政治斗争,干涉国家政治的是在破坏修炼,绝不是修炼中的人。

    古今中外只要是宗教,或是其他修炼,必是有神论者。宗教界内讲有神;宗教界外也可以讲有神;在我国宪法中明确提出公民有信仰自由。所以持有神论观点,信仰佛、道、神也就不是违法行为了。

    “法轮大法”揭示了宇宙的根本特性--真、善、忍,法轮功学员是在法轮大法法理指导下进行修炼的,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同修的。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有一本书叫《转法轮》。在这部书中有这样一段论述:“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在单位里,在社会上,有的人可能说你坏,你可不一定真坏;有的人说你好,你并不一定真好。作为一个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就这么简单的理。”这部书是指导人们修炼的一部书。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部教人如何做好人的书;他是教人如何才能产生大善大忍之心的书;他是指导人如何通过修炼提高思想境界最终达到超常人的书。上亿的法轮功学员通过学习这本书,通过几年实际修炼,切实感受到了人生的真谛是什么?真正明白了应该怎样去做一个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按照法轮大法修炼的人,不但身体得到了健康,最重要的是,通过在人与人之间心性磨擦中,在个人名、利受到伤害的时候,如何看淡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思想得到了净化,境界得到了升华。这是正法修炼以外任何理论、规定和命令所不能实现的。这一切我们亲身体验中都得到了证实。如果只是某个人出现了这样的感受,可能不具有代表性,几个人有这样的感受,可能也说明不了太大的问题,可这是上亿人多年的亲身实践得到的呀。无视或反对这上亿人的实践活动说明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呀!

    我们这些修炼的人,都在按照《转法轮》中做个好人的标准、做个修炼人的标准努力去做,在社会不同环境中我们都起到了一个好的分子应该起到的作用,而且是在承受着人世间各种观念、各种旧势力强大压力下努力使自己做得更好。就是在今天这样严厉的打压下,没能改变了我们。我们依然在做着好人,而且还要做一个更好的人,做一个比常人中的好人还要好的人。这一切来源于法轮大法的修炼。说白了吧,不是在大法中真正修炼的人,不是看到宇宙真理的人,在人类社会中,有谁肯为了做一个好人而去承受如此巨大的苦难?我们这样做对社会起到了正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社会、家庭以及各个环境中的肯定。当然,我们不是为了做好人而做好人的,是真正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的标准去做个修炼的人,就能表现出这一切来,这是修炼人真实境界的体现。

    不要以为轻易扣上一顶“邪教”的帽子就可以抹杀了我们几年来在法轮大法中修炼所证实到的一切。我们也都是有头脑的人,所不同的是,通过大法修炼我们这颗心总是向善的,在大法中不断地净化自己,也真正使自己得到了净化。我们绝对相信自己在法轮大法中修炼所证实到的这一切。

    法轮功学员为了澄清强加给法轮大法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去向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乃至整个社会说明我们的真实情况,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做人的基本行为,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哪一条法律也没有规定说不允许人伸冤。不要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至少马克思、毛泽东还讲要“实事求是”嘛。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吧!其实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到今天为止都没有超出法律许可的范围。非要把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的申诉行为说成是对抗,不知道有什么法律依据呀?虽然有人总希望法轮功学员最好能干出一些违法的事情来,但的的确确感到失望了,这是某些人低估了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之心性。

    可能有人说了讲忍为什么还要去上访?你可曾看到,法轮功学员的上访之路是何等险恶、何等艰难。可他们为了真理不惜付出一切,为了净化人的生存环境,为了那个“实事求是”,同时也是为了让你、我、他,所有那些没有完全泯灭了自己良心的人听到真正的真理。这是真正的大善大忍呀!你们都是马克思的信徒,可你们有谁能为马克思的真理去这样做呢。我看到了,没有人会这样去做的。因为真要这样去做的话,你们会发现,首先要讲“实事求是”。但“实事求是”本身已经在背离一些观念了。也就是说,在很多事情上我们不能再讲什么“实事求是”了,特别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的时候,绝对不允许讲什么“实事求是”了,这是你们每一个人深有体会的。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到北京去上访申诉,就是因为他们看到了真理,同时也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让世人都知道这个真理,为了你、我、他,为了人世间美好的未来。反过来讲,在我国扫黄打非中,那些受到打击的制黄制假者们为什么不去到北京也来个上访呀?那些三陪女们为什么不到北京去也来个申诉呀?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见不得人的,躲都唯恐不及,哪里还敢为自己肮脏行为去“伸冤”呀。

    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世界上许许多多善良的人们都在关注着中国发生的一切,不能把世界上善良人们善良的愿望说成是敌对势力。举个例子说,一个家庭中发生了暴力事件,社会对其关注谴责、法律对其制裁,这一切不能说是对这个家庭中的粗暴干涉,施暴者也不能把社会、法律看成是和自己做对。小到一个家庭,大到国际社会都是一个道理。既然在家里不让我们说话,那么就把问题拿到世界上,让大家来评评这个理,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这都不允许的话,那么这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又有什么区别呢?天底下还有没有公理在了?所谓的与海外敌对势力如何如何,其实你们也拿不出一点证据,但为了自己的某种目的,就随意扑风捉影,任意关联,去发挥想象,是属于不明白之人。可以看出这是唯心主义的一种泛滥。这到要问问,马克思就是这样教你们认识事物的吗?难道江泽民没有和克林顿出现在同一个电视画面中吗?现在已经不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了,而是根据假象定本质。其实说来说去,还是人的那个心不正才这样看问题呀!现在都在讲什么腐败呀腐败的,什么这个腐败,那个腐败。其实真正的腐败是我们头脑中那堕落的思想观念,那不敢相信真理的思想观念才是真正的腐败根源。

    其实你们的思想中有明白的一部份。当今所发生的一切,哪些是正的,哪些是不正的,这一部份是明白的。由于你们思想中有一个观念在控制或在掩盖着你们,有一股强大的旧势力压制着你们,不允许你们对这一切做出自己的判断。人都是有头脑的,是有自己的判断力的,可是你们发现了没有,已经很长时间不会使用它了,甚至越来越不会使用它了。甚至你真的要想使它发挥作用的时候,立刻就会产生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很快这明白的一部份就倒了下去。但是,不管是被控制也好、被掩盖也好,毕竟你们思想深处是明白的。为了对你们生命负责,为了对人类社会的负责,为了对他人负责,唤醒你们自己明白的那一部份吧!唤醒你们自己善良的那一部份吧!别让邪念、恶念掩盖住自己。

    愿你能真正了解法轮功真相,重新选择在这场历史事件中自己的位置,并因此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一个法轮功修炼者
    2000年11月


    善良的人们在关注着/记者来到学员中间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善良的人们在关注着……

    日前,多伦多学员参加了一次大型会议,并获得了在会议上讲解和演示的机会。并且与许多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交谈。一些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人士以前甚至完全不了解这一方面的事情。当事实真象展现在他们面前,许多人士主动表示要帮我们做些什么。特别是得知加拿大公民张昆仑教授仅仅因为修炼这么好的功法,竟然就被逮捕和劳教,承受三年的苦役,人们无法压抑内心的愤懑。在谴责中国大陆所发生的一系列侵犯人权、迫害民众的罪恶的同时,社会人士纷纷表示了帮助的意愿。

    随后,其中有的人士立即走到了学员们中间。昨晚,四十余位法轮功学员与社会人士座谈。社会人士进一步了解了法轮功和学员。学员也更多地了解了社会环境和我们应该怎样做。当社会人士真诚地为捍卫人的尊严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时,赢得了学员们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掌声。


    新闻记者来到了学员中间

    “您为什么不断采访法轮功学员,并且多次给予我们帮助?”

    “因为在我和学员们的交往过程中,我看到的是一批真诚、善良的人们。”

    一位新闻记者以其敏捷的思维、幽默的风格和干练的口才在座谈会上回答多伦多法轮功学员的提问。

    以往,都是记者在采访学员们。今天,记者真心诚意地来到学员们中间,以自己的经验来给正在努力向世人讲清真象,揭露邪恶的学员们出主意。传授人与人沟通的技巧。传递世人以世人的眼光是怎样看待法轮功的。原定一个小时的会议开成了三个半小时,会议室里充满了笑声。

    古人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历史不就是这样写的吗?

    多伦多学员供稿
    2000年12月5日


    新泽西州参、众议员通过联合立法决议赞认法轮大法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新泽西州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立法决议
    参议员Turner 众议员 Gusciora 和 Watson Coleman

    鉴于,新泽西州参议院和众议院高兴地注意到即将到来的2000年12月4日至10日的法轮大法周,并且;

    鉴于,在法轮大法周期间,普林斯顿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将提供众多免费的功法学习班,功法表演,信息丰富的讲座,及邀请嘉宾讲演等各种活动,并且;

    鉴于,在创始人李洪志大师的指导下,法轮大法帮助其学员改善了健康,净化了思想,提升了心灵,加深了对自我认识,并且;

    鉴于,自从传入罗格斯大学以来,法轮大法触及了新泽西州的无数居民,在全州众多的图书馆,学校,公司,社区中心,老年中心,书店,大学,公园,YMCA等处都设有固定的炼功点,并且;

    鉴于,现在是本立法机关的恰当时机来认识2000年12月4日至10日的法轮大法周的深远意义,

    因此,

    新泽西州参议院和众议院决定:

    本立法机关共同认同法轮大法周,并且对普林斯顿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对于这一高级修炼系统的忠实和奉献精神予以嘉奖,并且,

    还决定,本决议原本由参议院议长和众议院议长签发,参议院秘书和众议院书记员公正。



    新泽西州麦塔辰市市长亲自宣布“法轮大法周”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十二月四日晚,新泽西州法轮大法周的第一天,麦塔辰市市长艾德·澳布岚在市议会上亲自宣读“法轮大法周”公告,然后,议会所有成员一致表示赞同。接着,学员代表芯希亚·酥夫兰克致谢,她说:“6月25日,法轮大法学员自愿地花用自己的时间和努力在麦塔辰集市上介绍法轮大法,我就是在这里得法的,从此,我开始了修炼,并按宇宙的法理学会高兴、和平和无烦恼地生活,这些变化也触动了我的家庭成员。”“我们愿尽可能地与社区共享法轮大法,我们相信,在市长澳布岚先生和麦塔辰所有官员的进一步支持下,麦塔辰市民将大大地受益于这个美好的功法。”之后,学员向市长,各位议员和书记赠送了《法轮功》。发奖仪式结束时,市长幽默而又不乏诚实地说:“我们可以把褒奖发送给北京。”全体与会者报以热烈的掌声。


    (学员在致谢)


    法轮大法周公告译文
    市长办公室

    公告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个源于中国古老文化的自我提高的修炼系统,由李洪志先生在一九九二年公诸于世,为奖励他的教导和教导改变人的力量,李洪志先生因而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鉴于,法轮大法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改进健康和道德水准而被社会广泛接受,法轮大法修炼者相信个人的提高进而能促使社会整体上提高。

    鉴于,法轮大法的核心是真、善、忍,修炼者们力求在任何时候和任何环境都以这个原则为标准,当内心纯净时健康与幸福就应运而生。

    鉴于,仅在短短的八年中全世界四十多个国家上亿人在修炼法轮大法,他超越了文化和种族的界线,使全世界人们受益。

    因此,现在,我,艾德·澳布岚,麦塔辰市市长,宣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四日至十日为麦塔辰市

    法轮大法周

    并鼓励所有市民更多地了解于法轮大法的益处。

    日期:2000年12月4日

    签名
    艾德·澳布岚


    佛罗里达州好莱坞市法轮大法周洪法报导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2000年11月26日~12月3日,我们迎来了好莱坞市法轮大法周。12月2日和3日,好莱坞市周边城市的大法学员欢聚在好莱坞海滩共同庆祝这美好的时刻。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最大的心愿莫过于让更多的人闻到佛法,从中受益。象往常一样,学员们在沙滩上集体炼功,反复演示五套功法,并准备了大量的资料发给游人。以下是此次洪法的几个小片段:

    (一)寻路偶遇有缘人

    一学员到市政厅申请活动许可,途中发现自己疏忽忘记了带地址,只好凭记忆寻找。期间得到了一名法院的秘书,健康食品店店主夫妇,及一娱乐中心老板等多位热心人的帮助,该学员向他们洪法,他们都非常激动,并对该学员深表感谢。最后终于找到了目的地,原来就在自己停车地点的正前方,方恍然大悟,又是师父安排的洪法机缘。

    (二)巧妙的安排

    佛州的冬天,温暖舒适,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游客。许多人驻足观看学员炼功,被这宁静祥和的场面打动,纷纷索要大法资料,有人索性加入了学员炼功行列。恰巧一位南美洲学员途径这里,参加了我们的洪法活动,她用英、法、德等多种语言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介绍大法。一位西方学员顶着烈日一直站在路边发资料,顾不上喝口水。间歇之余,他跑到另一学员身边,兴奋地用英文背起师父《洪吟》中的“助法”:“发心度众生,助师世间行;协吾转法轮,法成天地行。”此时他一定又悟到了其中更深的内涵。

    (三)纯真的孩子

    两个家住海边的男孩,一个七、八岁,另一个五、六岁,他们骑自行车在路边玩耍,当经过我们的场地时,立即停下来,看学员炼功。看了一会儿,把自行车丢在一边,跟我们一起炼功。五套功法从头至尾炼完。然后又主动替换发资料的学员,小兄弟俩礼貌地向来来往往的行人发资料,并不时地就摆放在地上的洪法图片询问。一学员带他们读了几页英文版的《转法轮》,他们表示以后要学中文。几个小时的相处,他们接触了法轮大法。分别前,兄弟俩每人拿了一本《法轮功》以及炼功音乐磁带,轻声地询问学员是否可以将这些资料送给他们。学员们被孩子的纯真感动,欣然满足了他们的请求,并叮嘱他们要珍惜大法,多读书炼功。望着他们快活的背影,真心为他们能与大法结缘而欣慰。

    佛罗里达学员
    2000年12月5日


    纽约州众议院议员迈克劳林宣布法轮大法周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纽约州众议院议员布莱恩.迈克劳夫林宣布两千年十二月四号至十号为“法轮大法周”。

    公告译文如下:

    鉴于,在这周,皇后区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们寻求将这一古老的中国传统在本社区传播;

    鉴于,法轮大法促进身体的健康和精神生活;

    鉴于,自一九九二年问世以来,所有(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活动都是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

    鉴于,法轮大法帮助民众改善健康状况,净化心灵,提高道德水准,摒弃陋习;

    鉴于,法轮大法有助于维持宝贵的人类传统,例如诚实、谦逊和无私;

    鉴于,法轮大法包含的非凡的传统值得特殊嘉奖。因此,我,布莱恩·M·迈克劳林,公正选出的第二十五区纽约州众议院议员,据此文件宣布并

    褒奖,两千年十二月四号至十号为法轮大法周,届时有多项活动。并

    褒奖,此文件复本将传呈法轮大法修炼者,作为社区对这一杰出传统的嘉奖。

    签名
    州众议院议员布莱恩·M·迈克劳林
    纽约州众议院

    两千年十二月


    纽约州爱里郡西塞尼克镇宣布法轮大法周

    【明慧网2000年12月6日】
    西塞尼克镇
    主管办公室

    褒奖状
    宣布2000年12月4-10日为法轮大法周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2年在中国创立,他的修炼方法基于宇宙的特性:“真-善-忍;

    鉴于,法轮大法,一个源于中国古老文化的高级气功修炼系统,提供身心的自我完善,使人们改善身体状况、净化心灵、道德升华和摒除恶习;

    鉴于,法轮大法帮助维持珍贵的人类传统,例如诚实,礼貌,忠诚,无私,教导和修炼已影响到世界各地数百万人,改善个人生活及整个社会的状况;

    因此,我,保罗·T·克拉克,纽约州爱里郡西塞尼克镇主管,庄严宣布2000年12月4-10日为法轮大法周。

    保罗·T·克拉克
    主管
    200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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