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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2001年香港修炼心得交流会通知


【明慧网2000年12月14日】 致各地大法学会、辅导站、负责人:

法轮大法2001年香港修炼心得交流会将於2001年1月13━14日(星期六、日)举行,欢迎其他国家及地区学员参加。交流会活动安排的详情将另行通报。以下是注意事项:

1.参加者如不能自行安排住宿而须本地学员协助,请尽早集合名单,与陈小姐联系(电话:(852)8100-5033;Email:juliana@hkwww.com)。由於一月份是香港旅游旺季,请於本年底前通报名单与住宿要求为宜。

2.各地参与香港法会的学员大致人数,请於法会举行前两个星期通知我们(2000年12月30日前)。具体名单(如能集中)请於法会举办前一个星期通知(2001年1月6日前)。

3.各地学员心得体会交流稿,请於2001年1月3日前提交,中(英)文稿最好同时附有英(中)文的翻译稿。稿件一般要求不超过3,000字,最好是用电脑稿件提交。

联络方法:
电子邮件:falunhk@netvigator.com (最好用此方式)
传真:(852)2388-1818
许张绮娴 9879-9879
陈永光 9634-8516
简鸿章 9876-3530

法轮大法2001年香港修炼心得交流会筹备组
2000年12月13日

成文:2000年12月13日  发稿:2000年12月1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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