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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番禺站长发表申明抗议所受的人身迫害


刘金焕

【明慧网2000年11月7日】1. 去年7月23日上午,将要下班时分我们厂的党委书记路汝详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有几句话要给我讲,把我推进办公室就走了,原来办公室里坐满了公安人员,把我骗了进来。于是公安就对我进行了审问、恐吓、强迫。当时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一定要我按照他们的想法去写、去抄还要按手印,强迫我不要学法轮功骂大法。还有,番禺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梁少峰逼我上电视。我现在申明∶番禺公安人员擅自题名逼我抄写的悔改书,由公安人员写的对大法对老师不利的话,以及上电视不利于大法的话,声明作废。

2. 去年12月18日,我去番禺洛溪看一个朋友,在回家的路上(洛溪大桥引桥下面)被番禺公安局政保科杨立红(女)为首等人强行把我拉上车,直接送往沙湾拘留所。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无故拘留15天。

3.这一年多来他们对我跟踪、电话骚扰、工作骚扰、家庭骚扰,不准我休假(99年已过期),平时节假日跟踪更紧,亲属家眷跟着遭殃,甚至把丈夫拉到派出所。今年7月份我又申请探亲,工厂负责人叶志刚写我因违法被行政拘留15天,被厂方处以留厂查看行政,期间暂不安排休假。我质问他∶我从没接到留厂查看的通知,并且违了什么法,于是他们马上就整一份”关于给予刘金焕留用查看的决定”。

成文:2000年11月07日  发稿:2000年11月0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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