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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迫害大法弟子恶行实录 |
【明慧网2000年11月25日】一、黑龙江省巴彦县警察以保存法轮功修炼者钱财为名进行诈骗活动 今年二月九日,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镇三名大法弟子进京上访被接回,接她们的警察在回来的火车上说,她们如果身上有钱,可以替她们保存,等她们从监狱释放后在还给她们,以免进监狱时被搜走。于是,弟子一的1550元钱、弟子二的1400元和弟子三的650元钱都交给了警察,她们在监狱关了近三个月出去后找到这位警察要求还钱,可警察拒不还钱,至今仍据为己有。 二、巴彦县大法弟子在路上行走被抓、被搜身 常自珍(化名),女,54岁,今年6月19日去巴彦县县委上访,被巴彦县第一派出所所长姚国君打伤胳膊。 常自珍到县检察院询问打人是否犯法,县检察院的干部居然说打人不犯法,上访犯法。 费梦琳,女,31岁,巴彦县第三中学教师,与丈夫于今年6月19日到巴彦县县委上访,其丈夫被巴彦县以所谓的组织者的名义秘密关押,在狱中绝食。 常自珍、费梦琳上访回到家后,政府派人日夜看管,怕到上级政府上访。二人失去人身自由。 她们于6月23日晚分别从各自家中出走,步行来到哈尔滨市,在去往双城的路上遇到其他几位大法弟子,决定一起去北京上访。在去双城的路上被双城幸福乡派出所无故拦截,要身份证证明,并问是否是法轮功修炼者,并要他们骂李洪志老师。其中一学员说政府为什么教人骂人,我们不骂。由于身份证已被当地派出所没收,警察强行把他们拖上车,拉到幸福乡派出所。 到那里,警察说如果不说你们从那里来,就把你们关到监狱里。大法弟子们都没有说。警察就对他们进行搜身,搜出2000多元现金,一条项链(价值1900元)、一块手表,四个传呼机。后来见他们不说就打电话询问双城市610办公室,然后把他们送进双城市公安局。在公安局里警察又搜身,大法弟子们说所有的钱都被幸福乡派出所搜光了。后来一位女学员的经文被抢走,她上前说理,一名公安局干部当场大打出手,把这位女学员的脸部和嘴边都打青了。另一名学员说不许打人,这位干部气急败坏地把经文撕了,又叫来一帮巡警,对这位学员进行殴打。然后将他们关进了一间临时关押犯人的屋子里。当天下午巴彦县公安局来人把他们接走,晚上十点多钟又把他们送进了监狱。几天后家人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件事。打电话询问双城市幸福乡派出所扣押财物时,派出所开始说不给,后来听说大法弟子已询问律师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派出所又说每人交500元来领取, 而且这几个人还必须同时到场。但这7名大法弟子已有2人被判劳教。不能同时到场领取财物,直到目前学员的财物仍在派出所。 双城市公安局又向巴彦县公安局索要了钱财,意思是我们给你们抓到了法轮功修炼者,省得他们到北京上访,县领导将受到处分。当这些大法弟子坐在去双城市公安局的车上时,一名幸福乡派出所的干部说巴彦县领导真有福啊!要不他们就得挨批。一名幸福乡的警察说他们派出所的领导这回又立了一功。 三、巴彦县监狱见闻 巴彦县监狱是黑龙江省二级监狱,曾受到上级的多次表彰。然而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 巴彦县监狱每天两顿伙食,上午是一个馒头,一小盆儿汤。下午是玉米粥和咸菜,绝大多数犯人吃不饱。伙食粮都是使用低质变质的粮食,二楼男监号犯人们的伙食都遭到了牢头狱霸的剥削。监狱为了赚更多的钱,每天中午都卖盒饭,盒饭通过家人或亲属用钱换的财物证来买,每盒5元钱。每盒的饭量很少。这里卖的任何物品都比外面贵一倍以上。监狱规定家人接见犯人时,都必须买监狱的东西。据知情者透露,监狱就靠这种方法赚钱。 在今年六月份,即政府镇压法轮功一周年前夕,巴彦县公安局抓捕了四十多名大法弟子,他们或是进京上访被抓,或是在途中被截,或是在家中被带走。男学员被送进二楼的严紧号,这里关押的多数是杀人、放火、抢劫等重刑犯,每间十多人不等。每天早晨6点多钟起床,吃完饭后就要一直面朝里坐到午休时间,下午又是坐着,吃完晚饭后,一直坐到睡觉时间,一般晚上八、九点钟睡觉,睡觉时也须听管教口令。在白天坐着期间,相互之间不准交头接耳,否则就连打带骂。每个监号都有牢头狱霸,这些人都是管教任命的,牢头每月还必须给包屋管教一定的费用。在这里,管教打人是家常便饭,而更多的时候往往是牢头打各自屋内的犯人,由于这些牢头狱霸杀人犯居多,因此新人进到屋内时,往往是不由分说先打一顿,打人不是目的,目的是被打者管家人要钱或写财物证,然后,这些牢头用这些钱给包屋管教,剩下的钱自己留用。写的财物证牢头可以自己吃盒饭,但有的牢头也给写财物证的犯人一部分盒饭。由于男弟子数较少,所以二楼严紧号每屋只有一个修炼者。进来后,大法弟子便开始向犯人们洪法。有的犯人虽然听说过法轮功,但不是很了解,有的犯人在监狱关了近九年的时间,根本就没听说过法轮功,经过洪法,牢头和犯人们都知道了法轮功。由于监狱内见不到阳光,严紧号犯人必须整天呆在屋里,加之有的犯人被管教或牢头打成内伤,得各种疾病是常事,并且隔几天就能听到监狱死人的消息。这里吃药打针的费用比外面贵好几倍。因此犯人们得病时,如果家人不拿钱,就根本不给用药或打针,只能等死。而大法弟子们来了以后,犯人们亲眼目睹了一个事实:法轮功修炼者没有一个打针吃药的,而且身体健康。所以,很多犯人对法轮功都有了好印象。有的甚至开始学炼法轮功,有的与法轮功修炼者互留地址,表示出狱后一定学法轮功。有的牢头学法轮功后不打人骂人了。过去二楼严紧号打骂声不断,自从法轮功修炼者进去后,打骂声明显减少,有的牢头和犯人还骂XX党贪污腐败不管,专管好人,是吃饱撑的。连监狱所长和管教也不得不承认法轮功确实好,在祛病健身方面有奇效。 一楼关押的是罪刑较轻的男犯人,还有一个女监号。由于女弟子人数较多,女监号由原来的一个变成三个,每屋除了几个刑事犯,其余都是大法弟子。因为一楼关押的都是罪刑较轻的犯人,所以相对二楼来说较随便一些,不用每天都坐着,可以在地上走动。经过洪法,这里几乎所有的犯人都学炼法轮功。有一个犯人因为抄经文而被管教带上了脚镣。在这里只能晚上起来炼功,白天炼功就要受到惩罚。大法弟子张秀茹因白天炼功而被监狱副所长任XX打骂,并坐上了老虎凳。大法弟子费梦琳和于丽华因白天炼功而被带上脚镣,一连几天也不给解开,生活起居极为不便。大法弟子们多次与所长、管教交涉也得不到答复,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大法弟子于今年7月份以绝食的方式要求开创狱中炼功环境。经过几天绝食,监狱方面答应了这个条件,并解开了张秀茹的老虎凳以及费梦琳和于丽华的脚镣。但巴彦县公安局和巴彦县监狱还是打算长期关押法轮功学员,有的学员已经被关押了三个月。这样女学员们要求巴彦县将所有大法弟子无罪释放,遭到巴彦县公安局的无理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女弟子们于今年8月1日再次绝食。8月3日,费梦琳晕倒,监狱方面强行给她打针,第二天将她释放。但监狱方面给费梦琳父母打电话谎称费梦琳要吃盒饭需要500元财物证,家人只写了200元财物证,实际上这是监狱方面想要的打针费用,而打一针根本就不需要好几百元钱,费梦琳也根本就没说要盒饭的事,这是巴彦县监狱惯用的行骗手段。8月4日,年纪较大的于丽华因绝食身体虚弱也被释放。其余人继续绝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监狱给她们强行灌奶粉,还从县医院找来多名医生和护士给灌食,但由于绝食者坚决不喝,所以灌不进去。于是他们就插管,但还是插不进去,有的插坏了咽部和喉部。监狱又找来体格较壮的男犯人帮助插管灌食,但还是难以奏效。又往嘴上打麻醉药物,嘴开了之后终于插管灌进了奶粉。在插管灌食的过程中,法轮功修炼者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她们将手指插入口中想要把奶粉吐出来,监狱方面知道后就让男犯人带这些学员出去行走。在行走过程中,男刑事犯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女学员做着各种猥亵动作,而监狱所长和管教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他们心里,只要能插管灌食,无论怎么对待法轮功学员都可以。 今年8月初,巴彦镇大法弟子何苗因进京上访被拘留了15天后转入巴彦县监狱。转入当天,因发现她随身有书,管教同她抢夺,由于管教人数较多,大法书籍最终被抢去,何苗就撞墙以示抗议。这时,巴彦县监狱副所长任XX路过此处,知道情况后,连续地打了何苗好几个耳光,嘴里还骂声不断,打骂声在很远的监号都能听到。 今年7月3日,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以大法弟子姜志传播法轮功材料为名,将他抓进巴彦县监狱,送进了一楼的劳动监号。犯人们听说是炼法轮功的,就问他在监号里还炼不炼,姜志说炼,随后赵兴、梁立伟、张宝成(现已释放)、刘宏伟(现已释放)、宋XX(现已释放)等五个刑事犯就对姜志进行狂风般地拳打脚踢,姜志的脸肿得象馒头似的。犯人们说,这是管教告诉的,只要在屋里炼就给我打。 巴彦县公安局在今年11月份以前将关押的大法弟子陆续释放,但释放的同时又让家属交保证金,1000~5000元不等。还向每人索要几百元的伙食费。按规定监狱不应收取犯人的伙食费。在被关押期间,监狱方面一律不准家属接见。而其他犯人家属只要花30元钱接见费就可以接见犯人,其中包括死刑犯在内。 四。停发工资、开除工职、株连九族 黑龙江省巴彦县对法轮功修炼者采取停发工资、开除工职、讹诈钱财、一人炼功株连九族等多种手段逼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修炼。 今年年初,巴彦两名教师因表示坚持炼功而被巴彦县政府已停发了工资。其中一名教师还因此被抓进监狱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巴彦县第三中学教师费梦琳今年五月进京上访,从拘留所出来后,县教委指使学校扣发工资,并且还扣发了费梦琳的父母和哥哥的工资。 巴彦县委办公室科员刘志鹏由于今年五月份进京上访而被单位辞退,理由是刘志鹏是黑龙江省县委机关因修炼法轮功上访的第一人。就因为这个第一,巴彦县领导受到了哈尔滨市领导的严厉批评。据刘志鹏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反映,刘志鹏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得到一致好评。 巴彦镇居民伍成芳(化名)于今年六月进京上访,巴彦镇第二派出所民警到她家索要路费,伍成芳七十多岁的老父亲说家中仅能解决温饱问题,没有余钱。民警竟将这位老人强行带走,扣押一天,并准备送入监狱。但迫于社会各界群众的舆论压力,只得当晚将老人放回。 巴彦镇居民章萍(化名),今年六月进京上访,巴彦镇公安局多次派人到她家中索要路费,因她家经济条件有限,诈不出钱财,就从她的哥哥和侄子下手,威胁他们如果拿不出钱,就停发她哥哥的工资,开除她侄子的工职,并不批准她的侄子入党。就这样,她的哥哥和侄子被迫交出五千元钱。巴彦镇公安局在章萍的哥哥和侄子敲诈到五千元路费后才动身到北京去抓被扣押在哈尔滨市驻京办事处已达13天的章萍。 据巴彦县大法弟子反映,巴彦县派出所的民警们一听到有本地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的消息,就主动请缨进京。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这个美差可以使他们用从上访人家属诈骗来的钱财尽情游玩北京城,除了路费、旅游费、北京特产的花销外,还能剩下一笔钱揣进自己的腰包。 |
成文:2000年11月25日 发稿:2000年11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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