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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员牛津法律研讨会向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质疑


英国学员供稿

【明慧网2000年11月23日】 十一月十八日,英国著名学府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牛津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和英国司法界共同举办了一场“中国法律系统和司法制度的改革”专题研讨会.会议邀请了中国最高级法院院长肖扬现场主讲,中国方面还组织了一个
十五人的代表团,专程介绍中国司法改革的情况。

牛津大学法律专业在国际上名列前茅,所以,该演讨会规模盛大,有来自英国司法界的专业人士、牛津大学法律专业学生、中国外派英国留学的法律专家、国际大赦组织和新闻界人士等近一百多人,出席了该演讨会。

英国牛津区的大法学员,得知这一消息后,带了些讲明真相的资料,希望利用此难得的机会,向肖扬先生请教有关中国政府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出现的明显违宪行为,和有关起诉江泽民的法律程序等技术问题等。

肖扬院长演讲主题内容是“中国决心以法治国,用法律来保障社会。”这个半小时的长篇大论,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一是关于中国法院法官在开庭时候身穿的服装问题,即所谓的“法袍”问题。肖扬的讲话,不时引来在场法律专家的窃窃私笑,往往是中国人笑完后英国人笑,因为中国学者先听懂萧院长的中文演讲。

萧院长演讲完毕之后,有一个自由提问时间。前四个提问者,都是规定好了的人选,所以萧院长洋洋洒洒,又“回答”了四十多分钟。当第五个提问者,一名牛津大学研究法律的女学者,提出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时候,才算是真正的提问开始。萧院长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而非法律处罚,暗示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他没有责任和义务去过问这个问题。

紧接着其他的提问问题,虽然问题越来越尖锐,但萧院长仍然逐条回答,即使不能使听众们不满意,但仍算是有所交待。

问答时间结束,主持人宣布增加最后十分钟提问时间。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选择发问。这位法轮功学员问道:“为什么一个被全球几乎所有国家,包括英国,都视为温和的、类似气功,合法的精神练习,而唯有在中国被视为威胁,而遭到官方法律禁止?” 这位学员因有些紧张,忘记了提到法轮功的名字,但全场人士,绝大部分都意识到问题是指法轮功,而萧扬和在场的中国法官代表们立即面色大变。肖扬最后声音僵硬地答道:“如果一个事情对国家、社会有威胁的话,就必须止。”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使在座学者满意,一时间听者哗然,许多人举手表示要继续提问,显然学者们对中国处理法轮功的问题非常关心。为了最后打一个圆场,主持人又指定另一人提问,显然主持人希望能够转移话题,使会场局面转变。但最后选择的提问者,偏偏又是一名法轮功学员。

这位学员问道:“信访权力,是中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益,也是受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力国际公约”保障的内容,而中国已在九八年十月也签署进入该条款,承诺接收该国际条款制约,那为什么禁止法轮功学员上访,并因此逮捕、劳教大批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呢?”

负责为中国法官们翻译的主持人,面色忽变,一反大声翻译的常态,转而小声为萧扬解释问题,在场中国法官们尴尬得面色阴沉,萧扬更是铁青黑脸,半晌才答非所问的说:“作为最高法院,我们不干涉地方法院的工作。”

该名法轮功学员对肖扬先生作为中国法律部门最高长官,在国际公开场合如此欺骗世人,误导公众,非常心痛.休会后,就拿着国际大赦组织的一份有提及中国最高级法院明确下令要求地方司法部门严禁大法学员上访的文件,上主席台,希望与肖扬先生面对面澄清此问题,但很难接近他。这位院长大人,在保镖的护送下,带着酒气,又赶往另一场酒会。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引来了在场的记者、西方法律专家、国际大赦组织成员等众多人士的赞赏。

一位英国法律专家说:“我们都知道在刚才法轮功问题上,这位院长先生在撒谎,不过,他们一贯如此”。另一位也在场的国际大赦组织成员对法轮功学员说:“你们法轮功学员真勇敢,你敢在这样的场合向他们直接提问,真勇敢!你要多加小心。”几乎所有在场的西方人士都非常佩服法轮功学员敢于直面邪恶的道德勇气。

然而,陪同该肖院长的中国代表团法官态度则非常粗暴,他们呵斥刚才提问的学员:“你那来的?国内来的?很久没有回过国吧?是在牛津学法律吗?”另一位中国法官说:“中国的情况就那样,我们也没办法,这和西方不一样。”在周围的人看来,这些中国法官等于在说:法律说的是一回事,该如何做,则是另一回事,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尽管如此,他们对法轮功问题的敏感,也证明,中国的官员们包括萧扬院长,在面对法轮功问题时心虚理亏,他们明知道中国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违反法律,但又被迫重复江泽民们的歪理胡说,别扭不堪。

会议结束后,与会英国法轮功学员都非常高兴。大家认为,能在这样的国际法律权威学术会议上,将江泽民之流,违背宪法镇压法轮功的事实揭露出来,是非常有意义的举动。同时学员们都从此事中感受到了师父对世人的洪大慈悲。本来在有限的十五分钟的提问时间内,在场有一百多名中外法律专家、法律专业学生,会场气氛很热烈,法律界对中国劳动教养条例、死刑罪等法律,很有疑义.很多人都纷纷举手要求提问,而不少问题已被事先已由掌握名单的人士提出,自由举手提问人数非常有限。而在最后延长的十分钟提问时间,全部被法轮功学员的两个问题占据,甚至连主持点人提问的牛津大学会务翻译也弄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呢?!

成文:2000年11月17日  发稿:2000年11月2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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