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1月19日】 我叫杨玉真(化名),女,60岁了,家住山东烟台。因过去身体多病,吃药又不管用,每天受病痛折磨,就在这时,我有幸接触了法轮功,看了《转法轮》书后,使我明白了只有按真、善、忍去做,做个好人才能身心健康。学炼法轮功以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按先人后己、凡事先想到别人、遇事不贪不自私、用善心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的法轮大法的要求去做,身心得到升华,折磨我多年的病居然不治自愈,自此我对法轮功深信不疑。过去因有病,脾气暴躁易怒,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现在也得到了根本改善。正当我们全家为这可喜的变化感到万幸时,忽然传来讲真善忍就是×教的消息,我十分吃惊,我不相信按真、善、忍要求去做会是邪的。我要去中央反映真实的情况,我要按《信访条例》中给予公民的上访权利去上访,去讲清真相。我不向中央反映真实情况,我就没做到真,我不想做假、恶、丑的人。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从未见过世面,更何况各级信访部门都直接变成了抓人、遣返原籍的场所,根本不让人说话。所以我就鼓足勇气,在7月19日直接到了天安门,举起“真、善、忍”的横幅,以现身说法的方式表达我对真、善、忍的坚信不移,向党和政府表达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心愿。
要知道走出这一步对我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在天安门我希望能有人来问我个究竟,我也好找个说话的地方,结果没有想到北京警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我抓走,关进北京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遭到殴打。
几天后,我单位把我领回了烟台,但又按上面的指示将我关进派出所,当时天气酷热,在一个黑屋子里关了好几个人,不给水喝。片警孙涛不知为何对我那么大的仇恨,每次提审我时,都大吼大叫:“你要不交代其他人,就要你的命!我把你送监狱,叫你死里头!”我和其他的大法弟子一样,没有人叫我们如何去做,上访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老百姓的权利,我实在不知该交代什么。我被送到监狱,当时逼我签入狱的字,我说:“我没有犯法,凭什么关押我?”
尽管我读书不多,但我对法律还是知道的,因为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让违反常人的法律,也不让参与政治的,我走出去,也是反复认定我做的事没有违反法律才走出去的,我一个老百姓讲真话都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怎能算犯法呢?而我却被剥夺了这种权利!!临进监狱时,我想带一个包,拿几件替换的衣服,孙涛则一把扯下来恶狠狠地说:“你还想拿包,这回就叫你死里头!”
就这样我被关进了看守所。在我被关押的几十天里受尽了折磨,公安以几十斤重的脚镣铐着我,并毒打和虐待,那时自7月19日我被北京关押到被地方派出所关押,数天后又关进烟台的看守所,期间已经绝食32天了,非常虚弱,当时看守所所长林××说:“我就看着你,看你还能坚持多久!”我知道只要同化真善忍的大法,就什么奇迹都会出现,我始终没有吃东西,并在8月31日被释放时,我靠自己气力走了出来,当时,管教人员们站在两侧目视着我,这对常人来讲是不可思议的,同化真善忍的大法就是这么神奇。
在被关押期间,片警孙涛去提审我时,用四楞木棒没头没脸地抽我,脸、腿、胳膊上全是伤,两条肿得老粗,无法打弯,起坐困难,因身体已极度虚弱,经不起折磨,头昏恶心中一下吐出一口苦水,这时孙涛也打累了,气喘吁吁地朝我吼叫:“你敢给我吐地上,我叫你舔回去!”说完又打,“真后悔忘了拿电棍,要拿了电棍,今天就要了你的老命!”我至今也不愿相信这是孙涛的本性,也并不记恨他,因为我知道,若我记恨他,就没作到修炼人的善和忍。
其实,违法的并不是我,恰恰是知法犯法的孙涛及其指使者。他们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等等条款。
在我被关押的日子里,我的家人找到当地公安,要求他们释放无罪的我,并说如果出了人命,要区公安局负责。区公安局打电话通知派出放人,但片警孙涛又逼我们交出5000元钱才放人,我们没有钱,我们也没有理由交这些钱。孙涛记恨在心,扬言:“你不交钱,我还要整你!”
8月31日,我出狱了,当时身上的青肿还未退,身体十分虚弱,家门也没法出,连中秋节都无法去看望住在县城的双亲。谁想9月30日,孙涛又要我去派出所,我没去,10月2日早晨,我出去买菜,被该派出所的七八个警察从大街上抓走,当警察手里挥舞着手铐,一边推搡我一边厉声喊:“走!强行劳教你三年!”当时大街上围观的群众目瞪口呆,老百姓也觉得警察做的太过分了,法律已被这些人践踏的一钱不值。
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审判程序、没有任何个人申辩、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我又一次锒铛入狱,并且一判三年。为我的事,我的家人找到有关部门,他们都不敢管,说管不了,市里有个部门告诉我们可以写一个复议书,他们可以给签字,但要由我们自己去跑。而到了拘留所,拘留所则不允许我们写复议书,他们认为我们这是告他们。我们又找到公安局长,公安局长不接待,又找到公安局长秘书,秘书说:不管这事,已经判了。又找到公安其他部室,他们都推来推去,谁也不肯接待我们。
现在我和其他几个大法弟子被关押在监狱,自10月2日至今,一个月又过去了,据说是要按指标等凑够人数,一块往指定监狱送。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法律”!在我前后两次被逮捕、多处被关押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只看到了权势,而根本没有看到法律在哪里,老百姓该到哪里去讲话?希望明白人给我们指条路。
杨玉真
2000年9—10月口述
2000年11月3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