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1/12/222p.html |
来自狱中的控告信 |
【明慧网2000年11月12日】尊敬的世界人权组织有关部门及官员: 请原谅我们在极困难的条件下用手纸给你们写此控告信。 中国执法机构在江泽民的指使下,无视《国际人权组织公约》,践踏破坏人类道德,诬陷迫害带给人类福泽的李洪志大师及其世界范围的众弟子,尤其在中国大陆犯下的滔天罪行,必须受到广大善良、正直的世界人民的关注和制止,不能再让邪恶继续下去! 江泽民排斥压制善良的中国政府官员,我们给朱镕基总理等国家有关领导人或部门的信件、控告材料难以确定是否收到,甚至没有上诉控告的自由;多少上访的法轮大法弟子没有在上访登记录上写一个字而即被关押和受到人身伤害甚至被迫害致死!又有多少像我一样被判刑的同修,在法庭上被剥夺陈述权利甚至被剥夺当事人请律师的基本权利……事态还在发展和继续,西城分局看守所的同修仅为上诉信能否送到朱镕基等有关领导人的手中而绝食,又有多少同修为维护正义绝食期间被强行灌食血泪满身…… 我们诚挚地希望国际人权组织立案调查,代表全世界人民子孙万代的利益,维护人类道义,框扶正义,惩制邪恶。我们将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如实接受贵组织的调查审理,还李洪志大师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们人身自由之权利! ---写在法庭上的陈词 几年来的修炼,每天沐浴着师恩, 密筱平 本人全权委托法轮大法佛学会(美国)代为请敢于伸张正义之律师,向国际人权组织及有关法律机构控告江泽民。 委托人:密筱平 2000年10月31日 注:本人等九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于2000年10月1日接到北京市西城区初级人民法院起诉书;10月12日开庭,庭上被剥夺陈述权(多次打断并强行拉出法庭以制止最后不足5分钟的陈述);10月19日写上诉申请;10月27日被告知权利;10月30日即将开庭提讯时,被告知没有与家属联系上,只能自行辩护和对江泽民的立案要求。开庭提讯开始时,本人因指出本案涉及执法人(断案人)顶头上司江泽民,而要求不敢或不能为我们作主、不能公正断案的法官(如审判长等人)回避,而受到法庭不采纳和不公平之讯问。后因法庭不讲理而中断提讯,本人拒签庭讯记录;10月31日(第二天)我们九人被秘密终审裁决维持原判。宣判时我们据理控斥他们,形成对讲局面,后他们不予理睬继续宣读草草走完形式。中途李洁同修因“扰乱法庭”被带出法庭,我们也要求并退出法庭而被法警强行制止。后见李洁被带上背铐,直至送回看守所才打开。宣判笔录均强行逼我们签字画押。签字前我写上拒收判决书:“法庭程序错误,被审判的应该是江泽民,法轮大法是宇宙正法,善恶终有报!”而后签字按手印。 (2000年11月11日收稿) 编者注:据悉,此信发出时,密筱平被关在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拘留所1筒101室。 |
成文:2000年10月31日 发稿:2000年11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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