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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台湾学员于台北热闹东区之电子看板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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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11月10日】台北顶好消费商圈是台北东区人潮最密集的中心,有学员个人承租了顶好商圈之电子看板两个月(民国89.11.07~90.01.06)。


    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12小时(07:00至24:00共17小时),每6至8分钟,循环播放20秒之大法介绍广告(随附四张照片),平均每天播放126次以上,一个月以30天计播放3780次,据广告公司,评估每天接触广告人数计达85万人次.

    大法广告之内容为个人所设计,并与广告公司商妥后定案.

    画面顺序为:

    第一: 法轮修炼大法
        (法轮功)
        修心性  炼身体
        真 善 忍 (此三字轮流跑光)

    第二: 中间为"法轮图形" (设计为旋转的法轮与教功录影带的法轮左右旋转方式相同)
        法轮图形之左侧为: 李洪志先生   右侧为: 高德大法

    第三: 法轮大法好! (大字突显)
       正法正道 对社会公开

    第四: 法轮大法好!!
        全省炼功点
        免费义务教功
        (电话)
        (台湾大法网站网址)

    发心度众生
    助师世间行
    协吾转法轮
    法成天地行

    一个台湾学员合十
    200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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